圖爲布魯塞爾歐盟委員會總部前飄揚着一面歐盟旗幟。 |
【人民報消息】12月8日,歐盟指責中共對立陶宛進行經濟迫害,同時出臺了一個「反脅迫」的貿易制裁提案,要求當第三國向歐盟成員國施加經濟壓力、「干預成員國合法主權政策」時,歐盟要向第三國進行經濟報復。同時強調這個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威懾」對方。 根據這個「反脅迫」草案,當任何人、公司或國家試圖脅迫歐盟成員國時,歐盟委員會不需要27個國家的一致同意,就可以立即做出相應制裁。如果歐盟按照以前的外交施壓方式,每一項制裁都需要27個成員國的一致同意,在程序上會慢得多。 「在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劇之際,貿易日益被武器化,歐盟及其成員國成爲經濟恐嚇的目標。我們要進行適當響應。」歐盟執行副總裁瓦爾迪斯.東布羅夫斯基思在聲明中表示,「通過這項提議,我們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即歐盟將堅定捍衛其成員國利益。」 根據草案,歐盟委員會接到成員國投訴後,需要確定判斷第三國是否構成脅迫,當歐盟確信「正在發生脅迫時」,委員會將尋求與第三國談判、或尋求其他合作伙伴的調解或合作,然後可以採取一系列懲罰措施。 制裁措施包括:加收商品和服務的關稅、使用配額或交易許可證來暫停市場準入,以及限制公共採購項目和投資市場準入等,而且參與脅迫的企業可能會被禁止採購受歐盟出口管控的商品,被排除在「歐盟龐大的金融服務等行業之外」,在開發歐盟食品市場時,同樣會面臨衛生或植物檢疫方面的障礙。 提案說,制裁措施應該是「相稱」的,旨在促使第三國停止其迫害行爲,並對歐盟經濟造成最小的損害。所以歐盟把經濟制裁作爲「最後手段」,只有當其它努力都失敗時才會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