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近日,浙江一則新聞上了全國熱搜排行榜,一度佔據第一的位置,引起網友熱議。 據《都市快報》2019年5月12日報導,4月25日,黃小姐在李先生經營的淘寶店購入18件衣服,總價4,600多元。可「五一」長假過後,說是不喜歡,發去退貨請求。 淘寶有7天可以無理由退貨的店規,但黃小姐退貨時已經超過7天,李先生駁回她的退貨申請。黃小姐馬上進行第二次申請,後來淘寶客服介入,判定買家贏。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貨。全退的理由就是不喜歡。」李先生加了買家微信,想問問原因,結果點開對方的朋友圈大吃一驚,對方竟然穿着淘寶店購入的衣服在西藏旅遊拍照! 「一看她的朋友圈都是這些天在西藏旅遊,跟她小姐妹互穿的,一路在曬去西藏旅遊的這些圖片,都是這次在我們淘寶店買的衣服,我在她的微信圈看到穿的大概是4件。」 李先生有些不解,明明說不喜歡,怎麼又穿着他店裏的衣服去旅行拍照呢? 曾經有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了買家黃小姐,她表示:「衣服肯定都要試穿的呀,你買了衣服,你不試穿嗎?」 (但有沒有穿出去?) 「不管怎麼樣,我有喜歡的衣服,我穿給你看,是不是有大的,或者也有質量不好的,淘寶我申請的客服介入,上面有他申請的的同意收款,同意退款,憑證什麼都有,你叫他全部提供給你,你再來問我,不要什麼都問我。」黃小姐隨後掛斷了電話。 心有不甘的李先生在媒體曝光黃小姐,黃小姐的身份信息、手機號、暫住點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泄漏。 在身陷輿論風暴之後,黃小姐於11日下午通過微博發聲。 按照她的說法,5月9日已經跟商家達成協議,拍過照片的衣服不退,但沒想到後續發展成這樣,這期間也遭到不少電話辱罵。 這個事情在網絡上發酵後,網友議論紛紛。 「拒絕退貨是沒毛病的,要都照她這麼幹,別人還怎麼做生意,社會還何來規則。」 「7天無理由退貨應該不包括穿出去的吧,這肯定影響二次銷售啊。」 也有網友認爲,從規則上,無理由退貨來看,一般退貨沒問題,只是這位太缺德。 11日晚上,記者聯繫上在寧波工作的黃小姐。電話裏,她一直在哭,說網絡暴力太可怕了。「不停地有人打電話、發短信辱罵我。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鋪天蓋地的都是一片罵聲。開頭幾個電話進來的時候,我還跟對方說,你了解真相嗎?你就來罵我。對方說,我就是想罵你,覺得很爽。」 我一個晚上沒睡覺,到現在一天沒吃東西。我的手機卡被我掰了,所有跟手機卡綁定的信息都被曝光了。還有人找到我住的地方,我聽到有人在敲門。我不敢開,我一天哭得停不下來。」 黃小姐說,自己一次性買18件衣服很平常,不是網上說的爲了旅遊拍照買的,然後退貨。 她給我看她的淘寶評價管理,買家好評率100%。「我在網上一共買了904樣商品,大部份都是衣服,我就是喜歡買買買,我生活就是這樣的人,開心了就想買,看到喜歡的衣服就買,不喜歡了就退,但是退貨的很少。」 「我是拿到賣家快遞當天去西藏旅遊,很多衣服都沒有拆封。旅遊時,我一共拆了8件,穿了8件,其中3件是很喜歡的。其餘的有的衣服偏大,感覺質量不好,就套在身上拍了個照。」 「我退回去的一共是14件,3件喜歡的留下了。穿過的衣服我也跟賣家溝通過,如果不給退就不退。賣家也不是發了18件,只有17件衣服。早在5月8日,我已經跟店家達成協議,所有拍過照片的衣服都不退。」 在接受完記者的採訪後,微信上,黃小姐又給我發來一封長信,她說,我道歉,我承認自己錯誤,求求大家,不要讓事情再發酵了。 一名網友說,無論是法律,還是規則,都不能違背天理良知。醜惡的東西無論怎麼從法律和規則上找藉口,總是改不了醜惡的事實。 黃小姐應該在自己的品德上多下工夫,否則還會有下一次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