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市維權人士李玉鳳出獄12天后再次遭綁架,現在雖然已回家,但是無人身自由。

【人民報消息】河南省焦作市維權人士李玉鳳出獄12天后再次遭綁架,現在雖然已回家,但是無人身自由,受到監控。 1997年至2000年間,地方政府把李玉鳳家的所有公有住房全部拆除,並把其家財全部扔到大街上,全家十幾口人從此四處流浪借宿。爲此,年過六十的李玉鳳於2000年開始走上維權路。 她曾被兩次判刑,一次勞教,在監獄裏受盡折磨。她在鄭州女子監獄裏經歷絕食、灌食,兩年只洗了3次熱水澡,每天長時間做工等等折磨。最後一次判刑是2017年1月16日,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她不服,提起上訴,但仍維持原判,今年2月21日才獲釋。 今年3月4日,李玉鳳來到鄭州與好朋友王譯、唐吉田、華春輝等見面,因爲大家都很關心她。當晚10時許,她與王譯、華春輝在鄭州市江山路三全路公交站臺旁,突然三四輛車停在他們面前,下來十餘名男子將李玉鳳強行架上車,揚長而去。過程中雙方有肢體衝突。李玉鳳的朋友目睹她被劫持的全過程,在網上發文求救。 李玉鳳被綁架到車裏之後,車輛向焦作方向急馳。在車內,她的手機被搶下,不允許她與外界聯繫。到晚上12時許,她被帶到住所所在地的辦事處,被軟禁在一間房子裏面,她要求通知家人也遭到拒絕。 李玉鳳被鎖在房間裏,她拚力抗爭,對方把門鎖上,李玉鳳很生氣地把窗戶打開要跳窗,對方拉住她。當時李玉鳳表示不願意談,因爲你們說話不算話,沒誠信,沒有什麼可談的。一直到隔天早上五六時他們才讓她回家。 李玉鳳雖然獲釋,但是並未獲得自由。她形容是「從小監獄換到大監獄」,因爲她哪裏也不能去。不僅家裏的門上被安了監控視頻,而且有人24小時暗中監視,她和朋友見面都不可以,不讓她與外界聯繫。 李玉鳳表示,她不會畏懼中共的打壓,感謝各界人士對她的關注與聲援,她將以做善事的方式回報各界對她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