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分欄目 › 萬象 › 文章: |
女子被男友燒死 案前9次報警不處置(圖)
【人民報消息】今年3月,安徽蕪湖市發生路虎車縱火案,一男子上車縱火行兇,和前女友一同燒死在車內。 5月22日,一位署名「陳晨母親」的微博用戶發貼稱,2018年3月28日蕪湖市發生慘絕人寰的暴力傷人事件,受害人是其女兒陳晨,「她大火焚身的痛苦和悽慘的哀嚎每天在我腦海裏浮現」。 行兇人王某爲判刑人員(被判三緩五,還處在緩刑期間)。事發前,王某多次對陳晨和家人騷擾、打砸;恐嚇威脅要買槍殺陳晨全家;多次毆打陳晨,嚴重到耳膜穿孔;私闖住宅、砸壞門鎖,拿走陳晨護照,砸壞陳晨的汽車。 3月28日上午10時55分,安徽蕪湖街頭,一輛滑行的紅色路虎車起火燃燒,相關部門將火勢撲滅後,發現車上兩名成年人被燒身亡。 目擊者稱,肇事男子將女子車輛逼停後,拿着汽油走進車裏放火。 而在陳晨受害之前,陳晨和家人累計報警9次(濱江派出所7次和弋江派出所2次)。在慘案發生的前一天,陳晨一天3次去派出所報案,由於接警單位的不處置,沒能阻止慘案的發生。更讓人痛心的是,警察竟然讓他們搬家來躲避行兇人王某。 據當地警方稱,該事件系情感糾紛引發矛盾導致的刑事案件。 爲了給女兒討回公道,陳晨母親去了鏡湖公安信訪局。5月11日,鏡湖公安信訪局卻回覆稱,去派出所報警不算,依110報警爲準,一共只有7次。 對此,陳晨母親十分氣憤和痛心,認爲公安機關對於緩刑人員沒有監管;威脅、恐嚇、騷擾、打砸、甚至毆打被害人,警方都可以用兩人曾爲男女朋友關係當做理由和藉口而輕視。慘案律師不敢接,百姓不敢問…… 陳晨母親質問,作爲公安機關,「你的專業難道就是糾正我們報警次數和證明你的報警次數是對的嗎?你到底是老百姓的守護神,還是罪犯的保護傘呢?」 陳晨母親表示,女兒和王某戀愛只是2017年的事,居然還有人造謠女兒懷孕。4月26日,陳晨母親發貼,「法醫屍檢報告已經出來了,我女兒陳晨清清白白」。 5月21日,陳晨母親一早來合肥省政府上訪,被安排到省信訪局。她說,來了一上午,感覺好無助。 5月22日,陳晨母親發微博表示,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並附上曾經的報警記錄。 根據報警記錄,2017年12月1日,陳晨被打,小區保安打110報警;2018年1月18日,王某上門打砸,家人撥打110報警;1月19日,家人去派出所;1月25日,王某砸車,撥打110報警;2月,王某換陳晨房子門鎖盜走護照…… 網民紛紛對慘案表示痛心,並指出國家機器不是爲老百姓服務的。「出了人命也不管,何來作爲?」 一位網民表示,110是老百姓唯一求助的救命草。很多時候,110撥打了,派出所不聽派的報警任務,很普遍。 關於警察不作爲的新聞,近來也有一則報導《老人找不到娃 求助警察被拒:關我們啥事》。 據《封面新聞》5月13日報導,四川綿竹市一條「老人求助警察被拒」的10秒視頻在網友圈傳得很火。這是個很簡單的故事,一位老人夜間找不到走失的孫子,情急之下報警或是在街上看到警車,報導沒有說明,反正是老人請求幫忙,遭到粗暴拒絕。 視頻顯示,一位白髮老大爺站在警車窗外,對着年輕的警察殷切地說:「謝謝您(幫忙找孩子)!」警察坐在車中,不耐煩地說:「找人就不該我們找!」 一名女子欲幫着老人說話:「他是找不到家……」警察說:「他不是找不到家,是找不到他娃,關我們啥子事情!」 然後他注意到有人在拍攝,猛地伸出手臂狠狠打掉攝像頭,粗暴地阻止視頻拍攝者。 短視頻隨後在朋友圈和各大微信羣廣泛傳播,有人認出這個警察名叫陳武,城中派出所任職,主管天河小區。 第二天,13日下午,綿竹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發佈一個完全不一樣版本的通告,通告稱12日晚22時許,派出所接到指令到劍南鎮針織巷口救助一名酒後迷失老人,一位警察去到現場,「但出警過程中出警不規範被網友曝光。」 怎麼不規範?綿竹市公安局沒有說明。但卻敢接着公佈說:22時35分老人被送至回瀾小區小區家中。 由此,視頻中的警察被認定爲出警的警察,求助找孫子的老大爺被稱爲「酒後迷失」的老人。 通報最後還「偉光正」地稱,當事警察已被停職接受調查。 看到此新聞,有網民說了他自己的親身經歷: 「有困難找警察,我不會,你會嗎?2016年我家裏被盜,經濟損失2萬元,小區警察來到家裏就看了一下,填張表就完了。」 「有一次看見一個疑似被下藥昏迷的小孩子,被一箇中年男人抱着乞討,因爲在旁邊吃飯,我觀察了很久,特別怕這小孩子是拐賣的,就找派出所,然後警察以爲我沒在現場了,騙我說已經過去了,其實根本沒出警。後來我打電話過去直接被懟:『說什麼都要去查,我們怎麼可能忙得過來?』」 近期媒體還曝光,兩個多月前,陝北黃龍縣楊奎德老人和老伴兒來西安看病,老伴兒不慎在火車站售票大廳走失。警方不給調看監控錄像,老人只能拖着一隻受傷的手臂靠自己舉牌尋妻。而當找到他老伴的時候,老伴已經身故。△ |
|
|
相關文章: |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 |
|
Copyright© 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