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安徽合肥著名維權人士沈良慶,原是安徽省檢察院助理檢察員。1984年之後,他參與創辦民間刊物《調頻》,同時參與了許多社會問題的研討並多次發表演講,因而在省檢察院受到政治迫害。1989年7月至1992年4月,沈良慶參與和領導安徽省自由民主運動,隨後被警方以「反革命宣傳罪」逮捕,繼而於1996年12月,被以「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出獄後,沈良慶仍經常遭到當局打壓,被多次傳喚。 今年3月5日,中共人大開始的第一天,沈良慶在推特上針對修憲發佈了多條推文。6日晚上8點半,沈良慶就遭到合肥市蕪湖路派出所十來個警察的抄家、蒐證,並以涉嫌「尋釁滋事」將他從家中帶走。 沈良慶說,警方的審問只持續了半小時,「我就做了一個聲明:我沒有任何違法行爲,你們以『尋釁滋事』抄家,還這樣迫害我,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56歲的沈良慶被留在審訊室,並排臨時工輪流看守。「把我扣了一夜,我坐在審訊凳子上,一直沒有睡覺。」沈良慶向派出所所長提出抗議,這樣長時間剝奪睡眠是酷刑虐待;並提醒對方,即使有傳喚證,最多也只能關24小時,否則就得做決定,是釋放還是送進看守所。 「在我家搜查的時候,我就裝了衣服、毛巾、牙刷,已經表明了態度。」沈良慶說,「我告訴他們要麼讓我回家睡覺,要麼就送我去看守所。」 警方這才結束22小時的調查,將他釋放回家,但仍聲稱案件調查尚未結束,要求沈必須隨傳隨到。而他的手機和計算機仍被警方扣留。沈良慶認爲是中共官方不想讓他在兩會期間再在海外社交媒體上發聲。 沈良慶表示,官方的這次傳喚可能出於兩個目的:一個是兩會期間的「維穩」,因爲他在推特上發佈了自己對兩會,尤其是對修憲的看法;另一個是打擊報復,因爲他上次被刑拘時,明確表示自己不接受「喝茶」,要抓人必須手續齊全。 至於官方想用推特上的言論定罪一事,沈良慶表示,中共官方的取證手段是違法的,「他們老說我上網發帖,我說,要不然你把憲法第35條(公民有言論自由)刪掉,不講言論自由,我以後就不說話了,否則你抓我也不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