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8月7日出席法庭終審,韓獨檢組提請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人民報消息】捲入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醜聞的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因涉嫌向朴槿惠和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元(約合2.58億元人民幣),以博取政府對三星集團子公司併購的協助,事後還在國會聽證會上作僞證。於今年2月28日被特檢組起訴,8月7日被韓國檢方正式求刑12年。 8月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包括李在鎔在內的5名三星高管進行最後一次公審。檢方向法院建議最終量刑,提請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12年,對三星公司的另外4名涉案高層,分別求處7至10年徒刑。 負責此案的獨立檢察官樸英洙說,該事件是「典型的官商勾結」帶來的腐敗犯罪,嚴重損毀了國民主權原則和經濟民主化的憲法價值。 現年49歲的李在鎔是三星集團現任會長李健熙唯一的兒子,2014年李健熙病重後,李在鎔成爲三星集團的實際掌門人。李在鎔拘留期限將於8月27日到期,法院將在26日下午2時30分對其作出一審判決,屆時將通過電視進行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