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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原地盘四川 警方依然很周永康(图)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肖辛报导)新华网有一篇署名文章,谈到近日四川绵阳市三台县百顷镇黄龙村村民冯勇军等9人,以当地政府部门对黄龙村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治理不力为由,向百顷镇党委政府、三台县环保局赠送「不作为」锦旗,这些人拘留后被释放,唯有冯勇军被三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刑拘冯勇军是因为其涉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说还要判刑呢! 文章说,不知从何时起,以向政府部门赠送「不作为」锦旗来表达心中不满,成为一些人批评政府行为、反映维权诉求的「另类方式」。尽管此举不无吸人眼球、引发关注和制造影响等舆论争议,但鲜见有当事人因此而被公安机关刑拘。 还是四川警方敢下手,你批评我,送「不作为」锦旗,就是涉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什么叫依法履职,有权就是老大。 文章说,从新闻报导看,冯勇军等人为环保局和百顷镇政府赠送「不作为」锦旗的确出于无奈,并非无理取闹。承包者将畜禽粪便发酵的沼液排放进入百顷水库进行肥水养鱼,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涉嫌违反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规定。而面对两年间的群众举报,环保部门并未有效制止污染水质的违法行为。用当地村民的话说,送锦旗的目的就是希望鞭策相关部门积极处理污染问题。 其实,送「不作为」锦旗比起警方的电棍和三甲医院的活摘器官,实在是太温柔了。不过是民众出于对政府部门工作监督与批评的善意初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鉴于此规并未具体列出人们行使「批评」权力的方式,所以将送「不作为」锦旗作为选项本无可厚非。政府部门对批评意见如狼似虎,这就不是警而是匪。 至于警方以「非法游行、示威、集会」为名对送「不作为」锦旗者治「罪」,更证明中共的警察不但对社会治安没有一点帮助,而且是破坏社会安定的罪魁。这几位农民仅仅是自己花钱订制了一面锦旗,以最温柔的方式提出批评,就要暴力以对。 习近平当政已经三年多,关于如何对待百姓,说的已经非常多了,为什么非要跟着江泽民、周永康走呢?难怪公安里的人很多都得了绝症。 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07年和2014年冯勇军曾敲锣打鼓地给三台县政府部门两次送表扬锦旗,一路畅通无阻且无人为其定罪,还笑脸相迎。 2016年冯勇军才敢表达真实想法,但是四川三台县警方的脑筋还在周永康统治时期呢,就要把送批评锦旗的民众治罪。 他们怎么不上网看看周永康的好哥们儿都哪里去了?!(文/肖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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