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缓并在狱中服刑的4名被告家属一直在为儿子喊冤。
乐平冤案被告黄志强的父亲倾家荡产也要为儿子争取清白。
乐平冤案申诉律师团抗议江西高院禁止律师阅卷。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安柳平、石元裕报导)这是江泽民当政时期的又一起滥权冤案,比聂树彬案更甚的是,此案真凶现身两年后仍继续制造冤案。 ◎乐平市接连发生大案 1999年9月8日深夜,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登高山上发生一起杀人抢劫案。据报案人熊竣称︰受害人熊竣与男友邹福新在当晚深夜在山上游玩,邹福新当场被人杀死,熊竣也被砍伤。让她难以启齿的是被轮奸。侦查发现「当晚4名被告人将邹福新杀死后,还将熊竣拖至后山进行轮奸」。公安局认为这属重大恶性案件,并将其命名为「99」重大杀人、强奸案。 八个月后,2000年5月23日夜晚,乐平市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与山东籍女子郝强约会,到登高山下「无天底」景点游玩,遇害身亡。5月24日早上市公局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将此案命名为「524」重大杀人、抢劫、强奸、碎尸案。后见到被狗叼来的一只手臂,丢弃在乐平的某街上,经DNA鉴定,结论是郝强的。虽未见着女尸,但被侦查部门认定郝强也在当晚遇害,并被碎尸后将尸体四处抛散。 这两起大案发生后,乐平警方认为系同一伙人作案可能性大,投入了大量警力,但是两年过去了,仍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2002年春节期间,登高山地区又先后发生数起持刀抢劫案,乐平公安局再不侦破,无法交代,于是先后收审了十来名嫌疑人。在压力下,有一人说,村民程立和曾经犯过抢劫、杀人、强奸案,于是5月23日程立和被关押并施以酷刑,受刑不过,程立和乱咬出村民黄志强、方有平、程发根和汪深兵。汪深兵逃脱。 「破案」不久,警方就在2002年6月上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全国发布了「99」和「524」这两起惊天大案告破的经过,省内外媒体争相转载。江西省和景德镇市两级公安部门立即为刑侦组办案人员请功并颁发了奖金。 ◎酷刑逼供是公安政绩的唯一出路 这些冤民后来对律师说:连续三天四夜,不让睡觉,不给水喝,这三天四夜中只给吃了两次面条,连大小便都不准许;除了暴打之外,还用烧热了的打火机烫脸部、胸部,烧胡须、眉毛,并用手铐将他们的手与脚背踩的流血;其中最残酷的是「悬吊」,方法是用手铐将双手铐在窗户上,或者将双脚铐在楼梯上,双脚只能脚趾尖勉强着地,一直吊到天亮。4名冤民多次被折磨得昏死过去。办案刑警说︰「你不承认,就不放你下来,什么时候承认就什么时候放你,不怕你硬,就是铁也要将你搞垮。」在被铐的手腕或脚踝部,十多年后的今天仍留有伤疤。 黄志强等人后来流着眼泪对律师说︰「招认是死,不招认也是死,为了死个痛快,不如『招认』算了。」就这样,4名「嫌犯」先后按照刑侦干警编造好的作案经过,反复背诵重述数遍,制成笔录。 接着,刑警将编造好的作案经过的「录像数据」分别播放给冤民们观看,然后逼迫他们照著录像上的情节分别讲一遍,这就成了后来4名「嫌犯」陈述的「作案经过」。 指认犯罪现场更荒唐,走到犯罪现场时,刑警便会扔下一个矿泉水瓶子暗示这个地点就是「犯罪作案现场」。 不但如此,刑警还逼迫冤民写亲笔认罪书信,分别寄回各自的家中,以使其家属确信自己的亲人确实是犯下了死罪。 但是所有嫌犯家属,根据自己儿子(丈夫)平时表现、衣食起居的点点滴滴仔细推理,深信自己的亲人是无辜的,因此不惜倾家荡产委托全国知名律师介入此案。一审和二审的14名辩护律师,均为4名蒙冤者作了无罪辩护。 ◎四村民被判死缓 2003年4月15日,景德中院一审开庭时,黄志强等4人当庭翻供。并称,在侦查阶段遭警方刑讯逼供而做出有罪供述。在庭审中,4冤民的律师一致向法庭申请做人体损伤法医鉴定,但被法庭驳回。 2003年7月17日,景德中院一审判处黄志强等4人死刑。18日,4名蒙冤者均提起上诉。 2004年1月17日,江西省高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4人口供前后有明显不一致,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04年11月9日,景德中院拖了近10个月才另组合议庭重审,但是不到10天就于11月18日宣布维持原判决。 景德镇中院两次审理均认定警方的说法︰2000年5月23日晚23时许,被告黄志强等5人携带凶器伺机作案。在田间小路上发现蒋泽才、郝强,便上前索要钱财。蒋泽才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某见状逃走,汪深兵追赶。其余4被告人便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随后,5人对郝某进行轮奸、杀害。为灭迹,于次日将郝某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疑点重重 「证据」漏洞百出 蒙冤者家属们都认为本案存在多处疑点。其中,最关键的是︰4名被告均无作案时间。 因为案发时,有人证明黄志强在家睡觉,方春平在家看电视,程立和在福建打工(这一点可由其堂叔和朋友作证),程发根在景德镇打工(案发那天还去买了摩托车,当时留下了订金便条可为左证)。 4名被告同时都具有不在场证明,现场也未采集到4名被告的任何指纹、脚印、DNA等客观证据,但这还不是「反证」的全部。律师们还指出,被告在遭受刑讯逼供下做出的有罪供述漏洞百出︰根据尸检报告,被害人蒋泽才的创口都较规则地排布在头部右侧,且有7处钝器伤,这和4人所供述的乱刀砍死有根本性的区别。 此外,案卷材料显示4人作案时没有戴手套,但是警方在现场收集到3个兔牌烟盒和27个烟头,还有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但均未提取取到5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乐平警方在检方退补侦查后所做的一份说明中也承认本案「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 此外,律师们还列出多处疑点,包括︰ (1)无犯罪工具。判决书认定5位被告人行凶都带刀,但在警方侦查中一把刀也没找到,且被告人供述的凶器含糊不清,无法准确描述凶器特征; (2)荒唐的分尸现场。案卷显示分尸时间是「次日中午」,而乐平公安现场勘查笔录记载,这天上午7︰30至下午16︰30,公安已封闭现场,进行勘验。埋女尸的「现场」离发现男尸现场仅300至500米远,也就是说;案发次日警方勘察命案现场时,5人正在距现场不到400米的树林里分尸灭迹。这实在太违常情了! (3)无埋尸现场、分尸痕迹。若把已「掩埋」的尸体挖出来分尸,原埋尸处总该有痕迹,但公安却无埋尸现场的笔录和照片,勘验笔录无埋尸现场,4人指认的分尸现场没有血液、血块、碎骨、碎肉渣、切痕等任何痕迹; (4)原审判决认定5人乱刀砍死蒋泽才,但判决书除了说程发根衣服溅到血迹外,其他人衣服都干干净净。并且说事后几人还去夜宵摊吃夜宵至凌晨4、5点才回家,完全不符合逻辑; (5)原审判决客观证据严重缺乏,主要靠稳定性极差的言词证据定案。原审据以定案的15组证据中,有10组是言词证据,仅有的5组客观证据中,没有一组证据能将犯罪现场与5名嫌疑人联系起来。 本案的疑点实在太多 加上黄志强等人一再在庭审中集体翻供,检察机关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4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景德中院维持原判杀人灭口 2004年11月18日,景德中院再审,仍旧判决4蒙冤者死刑。11月24日,4名蒙冤者再度向江西高院提出上诉。对这个烫手山竽,江西高院一拖就是1年半。 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终审认为,原判对4人的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4人死刑,缓期2年。但「具体情况」为何,判决书无法明示。 2008年,黄志强等4人的死缓到期后,被改判为无期。此后又改判为18年至19年半的有期徒刑。 ◎真凶现身 警方否认 2011年12月4日深夜,乐平市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被劫持,女司机丈夫报警后,47岁的方林崽被抓获。 经调查,意外发现︰他还是多宗强奸杀人案的真凶。21天后,乐平警方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方林崽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 不久后,看守所又传出消息︰方林崽向警方交代,他在2000年5月23日还犯过一起命案。而那起命案,早在2006年就已经终审判决:5名嫌犯除一人在逃外,其他的已在牢里坐了十几年。这是典型的错案啊! 2012年4月21日上午,戴着手铐的方林崽到乐平市赣东北大市场指认犯案现场,看到同村的村民邹兰兰和黄彩华,他勾勾手,示意两人过去。对两人说︰「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话音刚落,就被警察摀住嘴带走了。 2013年10月30日,方林崽案在景德中院进行不公开审理。庭审中,方林崽再次供称2000年的那场524命案是其所为。 「人是我杀的,你们为什么不查?」面对方林崽的疑问,审判长竟称,公安和检方已经做过笔录,查过了,「没有这个事」。 但有一则尚未被官方证实的消息指出,2014年前,警方提取了受害者父母的DNA后,亦确认方林崽所指认的尸体确为被害人。 「一案两凶」的出现,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由于方林崽坚称「524」命案是其所为,他所涉及的系列侵害女性案立即中止了审理,并撤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524案」被告代理律师张维玉律师对媒体表示,方林崽案庭审后,景德镇中院曾表示,公诉机关已会同侦查机关正式启动乐平5•24案案情甄别核实工作,并将及时公布甄别核实结果。但此后再无下文。检察院也对方林崽案撤回起诉,补充侦查,至今无果。 ◎坚持冤假错案 逃亡冤民被捕 2013年3月两会,习近平接任国家主席。5月1日起,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2013年6月,「524案」蒙冤逃亡11年的汪深兵因思念女儿冒险返乡,在南昌被捕。既然2011年12月真凶已经现身,为何两年后还要逮捕蒙冤逃亡者,还要继续坚持和扩大错误? 乐平市公安局装模作样的对汪深兵进行了所谓的侦查,无人性的案卷材料于2013年11月13日送至乐平检察院后,12月26日被退回补充侦查。 退补提纲中要求对汪深兵的作案时间,与程立和等4人关于作案细节、作案使用工具的矛盾做出说明,确定汪深兵在作案过程中的具体行为。 提纲中还提出了律师们此前对该案证据的质疑︰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有27个烟头,两根弹力绳、一件短裤等物证及痕迹,侦查人员当时未提取唾液进行DNA鉴定,也未提取指纹进行痕迹比对。乐平检方要求乐平公安收集其它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汪深兵是否参与作案。此外,在提纲中,乐平检方还要求乐平公安取证方林崽有关作案具体细节的供述,以确定方林崽是否有作案嫌疑。 ◎汪深兵取保候审 冤案可能重审

乐平冤案所谓漏网的汪深兵被取保候审,在家中与女儿合照。
汪深兵亲属拿着他和女儿多年前的合影。

2014年6月19日,在看守所里度过1年后,蒙冤的汪深兵被取保候审,终于回到12年未归的家门。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汪深兵说,逃脱在外12年,虽时常感到压力,但从不恐慌。「没做过的事,怎么会恐慌?」他说,自己是想等着案子平反后再回来,不料还是被抓。 2015年6月21日,汪深兵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乐平警方未对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代理律师解读为,汪深兵涉案证据不足,而方林崽被追加指控的可能性大增,乐平「5•24案」重审翻案的契机或将来临。 ◎恶势力的疯狂顽抗 2014年12月5日,卸任的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同日被宣布立案侦查并逮捕,但其主子江泽民还在,因此还原真相的难度依然还在。 2015年5月11日,黄志强等4人的多名申诉代理律师到江西高院申请阅卷,但遭到拒绝,律师的抗议活动持续19天「节假无休,风雨无阻」的江西高院门口的等待至5月30日。但是,江西高院依旧拒不纠正违法行为。 律师张维玉表示,江西高院有关人员接待他们时响应,从来没有说律师不能阅卷,但直到目前,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还是没有批准他们阅卷。我们怀疑这个案子的背后,可能还有其它的人对这个案子做继续掩盖的指示。 张律师说524案是一起特大冤案,具体理由还包括︰ (1)真凶方林崽出现,其供述的犯罪事实与作案手段与乐平524案现场勘查、尸检报告高度一致,4人冤情明显; (2)原审认定的「同案犯」汪深兵被取保候审,足以说明此案的指控依据严重不足。否则,共同的杀人、强奸、抢劫犯罪,怎么可能其它人被判了死刑,而汪深兵被取保候审呢? 张律师用「八无」概括524案疑点︰「四人无作案时间;无指纹鉴定;无犯罪工具;无埋尸现场;无分尸现场及痕迹;四人无身溅血迹之陈述;无赃物去向;无共同故意,有的被告人间毫无交往。」 现在4被告人已入狱14年,这起案件的真凶被抓也将近4年,司法机关不仅迟迟不予复查,江西省高级法院甚至连案卷都不给申诉代理律师查阅,多次拒绝律师合法阅卷要求。 2015年6月11日,一审宣判周永康无期徒刑。7月6日,江西高院退了一步,一名副庭长回复,一个月后让律师阅卷。为什么不能立即阅卷?7月31日,江西高院宣布立案复查该案。8月初,律师才获准阅卷。看到的那个「卷」不知是否动过手脚。 2016年1月19日,在立案复查即将到期前,江西高院宣布,经最高法批准,决定延长复查期限3个月,至2016年4月30日到期。 在2016年3月人大召开的前一天,3月4日江系反扑,在网上刊登公开信,以威胁暗杀其全家要求习近平全面交权。 4月27日晚,离立案复查日到期还有3天之际,江西高院宣称,当日「依法」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开庭日未定,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黄志强等人仍需继续服刑。 人性泯灭的官员把持公检法是一个国家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