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杨令凯综合报导)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泉州有个母亲杀了2岁幼女,她为什么会怎么狠呢? 据《东南早报》9月12日报导,11日上午,泉州南安官桥漳里村发生一桩惨案,一位年仅20岁的母亲,牵着2岁和5岁的两个女儿,站在漳里村星辉小学附近一条小溪的桥上。突然,不顾大女儿的哭喊,她竟将2岁的女儿丢入溪中,导致其溺水身亡。 当地村民蔡先生,11日早上10时左右,从村道骑摩托车出来时,曾见过邹某带着两个小孩。他说,当时大人就坐在桥护栏上,一手拉着一个小女孩,一手抱着一个更小的,手中还拿着一部手机。「当时我看着以为她们在嬉戏,觉得好危险,弄不好会翻下去的。」因为急着要出去办事,蔡先生也就没有多问,骑车离开了。 漳里村星辉小学附近的这条小溪,河面宽的地方十几米,窄的地方仅一米左右,路面两边均有石头围栏。11日中午12时多,被扔到溪中的小女孩已被捞起,确定溺亡。小女孩穿着草绿色的上衣,黄色的裤子。看到这一幕,在场的多名村民都不忍直视,纷纷摇头叹息。由于溪水浑浊,打捞队的队员一直拿矿泉水擦拭小女孩的脸蛋。 大老远看到扔小孩 联防队员跳溪救人 参与救援的漳里村联防队员蔡金表介绍,11日上午10时30分,有人向官桥派出所报警称「有小孩溺水」。他接到信息后,立刻和另外两名队员赶赴现场。刚赶到星辉小学附近,仍未到桥上时,他们远远的就看到桥上一名女子把一名两三岁的小孩丢入溪中,女子牵着的另外一个稍大的女孩则哇哇大哭。 「我和一个队员赶紧跳下去救,另一个队员看住那名女子。」他说,溪水深约4米,他们找了近1小时都未能找到小孩,只能打电话给打捞队。 「他们会潜水,不到10分钟就捞起来了。」被捞起的2岁女童经法医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据报导,现场面对民警的提问,邹某一个劲的反复说「是被逼的」。 据一名村民透露,这名女子牵着两个小孩走到桥上,并未马上把小孩丢下水,而是犹豫了一段时间。当时,如果有民众能多管一下闲事,说不定可以救下小女孩,也就不会发生这起人伦悲剧。 另有知情人士称,事发前向警方报警的正是邹某本人。
嫌犯称长期与丈夫的家庭有矛盾 那么,到底是多大的恨,令一个母亲做出这样的举动,亲手扼杀自己女儿的生命? 「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在上班。」邹某的丈夫对事情的发生也很惊讶。他说,他们一家人刚从贵州老家回泉州十几天,他猜测事发前邹某应该是要带大女儿去学校报名,身上应该还有大女儿的报名费几百元。他说,这两天他们并未吵架,他对妻子的这一做法也感到意外。 事发后,邹某被带到官桥派出所,据了解,邹某是贵州德江人,1995年出生,租住在南安官桥,无业。她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称这与她长期和丈夫的家庭矛盾有关。具体是什么样的恨令她做出这样的举动,还需要进一步审讯调查。 杀婴母亲多为抑郁 家人要提高警觉 一名心理咨询师表示,年龄偏小的全职母亲,一方面因生养孩子致体能耗费,承受着生理压力;一方面,又承受着丈夫打工无法分忧,亲人和社会对她们不理解等压力。由于社会阅历浅、心智尚不成熟,她们无法应对,加上几乎没有疏导压力的时间,使压力得不到释放。这些都很有可能导致她们一时想不开走极端,如自杀或行凶。 根据他接触到的母亲杀婴的案例,可以总结出共性,即这些母亲承受巨大的压力导致抑郁。他呼吁社会关注全职妈妈的身心健康,家人要提高警觉,多为她们分忧,给她们时间舒缓压力。 这些家庭有问题的妈妈值得同情,但是再怎么大的问题也不能杀人。据警方透露,初审期间,邹某一切表现正常,暂时未发现有精神异常的痕迹。可见邹某是在很清醒的时候,把小孩丢进小溪里,存心让小孩溺毙。 这个年轻的、接受着无神论教育长大的妈妈,肯定不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所以她才敢杀人。她为什么要害死自已的孩子,原因还不知道,但肯定的是这件凶案不但会给她自已制造更不幸的未来之外,还留给大女儿一辈子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