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正體版
 
遵法被迫害 国家一级检察官提出控告(图)
 
2015年10月2日发表
 
国家一级检察官刘慧君。

【人民报消息】从今年5月底到9月30日,海内外已经有超过18万5千多人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法院控告前党魁江泽民。他们中有许多是社会主流精英人士。原辽宁大连的国家一级检察官刘慧君,也是其中的一位。 2000年2月9日,时逢过年,一位名叫刘慧君的国家一级检察官,带着自己撰写的《关于法轮功问题的调查报告》,领着女儿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 当时的刘慧君,有着25年的党龄,32年的工龄。1989年以来,她曾多次被评为大连市检察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接待员和优秀国家公务员,是单位的骨干。她在这份报告中,介绍了自己作为一名检察官,从94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的经历。 然而,这份报告,却成了警察非法抓捕刘慧君母女的理由。 当晚,她们从被拉到大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被非法拘禁3天。 在长达5个小时的审问中,刘慧君讲了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和修炼后身心的巨变,并向参与讯问的「610」人员和警察强调,自己干了16、7年的调查研究、法律宣传、批捕起诉、经济犯罪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作为检察监督工作者,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既没有违法,更不是犯罪。 然而,3天后,刘慧君还是被区检察院党组停职,并关进「洗脑班」。 自那时起,她先后被非法绑架、拘传、传讯6次﹔两次非法拘禁和两次刑事拘留﹔此外还被强制劳动教养3年,最后实际执行265天。 其中,刘慧君在2002年7月,被关进了辽宁马三家教养院,在这里,曾发生过18名法轮功女学员被扒光衣服,投进男牢里的恶性事件。 而刘慧君因为有毒气体的长期熏染、超体力农活,和长期的营养不良,原本受到伤害的右眼,在2003年3月视网膜开始脱落,随时有失明危险。为了推卸责任,马三家教养院同意她回大连手术治疗,但解教手续压到第二年才给办理。虽然刘慧君的右眼在手术后得以保全,但视物模糊已无法逆转。 刘慧君:「这些年来,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人身攻击、被解除职务、被降三级工资、被提前5年退休﹔在强制劳动教养期间,我的眼睛和手脚关节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而刘慧君学习成绩优异的女儿郑月,也因为和母亲有着同样的信仰,多年来处处受到当地政府对她的骚扰。警察甚至对她说:「我们随时都可以把你抓起来」。无奈,郑月只好前往美国。 2008年12月,刘慧君利用到美国参加女儿硕士毕业典礼的机会,才得以真正获得自由。△

 
分享:
 
人气:19,661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