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人制定的……
最后的审判是由神来执行!
【人民报消息】2012年1月21日,新华网首页要闻中的一个要闻,题目是「也门总统萨利赫获得全部司法豁免」,新闻中的题目是「也门议会通过《豁免权法》」
注意关键词:全部、豁免
报道说,「2011年11月23日,萨利赫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签署了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调解协议。12月7日,也门新的联合政府成立。萨利赫在选举出新总统前担任名誉总统并享有豁免权等。」
报道说,也门议会2012年1月21日投票通过《豁免权法》,「也门总统萨利赫获得全部司法豁免」。这段新闻确认一个司法判决,那就是萨利赫确实犯罪、确实有罪。因为若没有犯罪豁免权也就无从谈起了。
接下去,新华网的报道特意另起一行,说,「根据《豁免权法》,所有与萨利赫共事的人员也同样获得豁免权」。
注意关键词:所有、共事、同样、豁免
中共国主管传媒的李长春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难怪要把所有一起干坏事的「也同样获得豁免权」这一条单独放在一行,就是要提醒中国人:我跟着江泽民干坏事,我知道理应问斩,但不能有秋后算帐……因为我们铁哥们儿、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可以制定法律!
那么人自己制定了「豁免权」,说自己没罪,是不是就被赦免了呢?咱中华五千年历史长河中的记载,那才是真正的答案。下面举个《太上感应篇例证》中的小例子。
宋朝时,江西南昌有两个双胞胎兄弟高孝标和高孝积,不但相貌身高身材完全一样,举止言谈和才思颖悟都像同一人,而且更奇的是嘴边都有一颗红色的痣,同样大小,在同一位置。
十六岁那年,他们都考上了秀才。后来,又在同一年结婚,婚后,父母为使媳妇能辨认自己的丈夫,规定他们穿着不同衣裳和鞋子。
有一天,他们遇到看相极准的道士陈希夷,陈希夷看了他们的面相以后,说:「你们两人眉清目秀,鼻梁挺直,嘴上都有红色的痣,耳白而轮廓鲜红,气清神澈,都是科第中人。你们现在眼耀彩色,不但中举,而且还都是高中呢!」二人听后,甚是欢喜。
到了秋试时期,两兄弟便同时赴京,寄宿在亲戚家里。亲戚邻居是一位年轻貌美的新寡,对兄弟俩一见倾心,时常无事上门,居心明显。哥哥高孝标一心向学不为所动。弟弟高孝积把持不住,竟然跟那少妇私通起来。中国有句话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无论怎样小心谨慎,私通丑事还是被人发觉,并告诉了寡妇的族人。于是寡妇畏罪投河自尽。
秋考完毕,兄弟俩又去拜见陈希夷。陈希夷一看他们,就现出非常惊讶的表情,说:「你们兄弟二人的相貌改变的非常大,一位变的更好,另一位变的很坏。孝标眉现紫彩,眼耀文星,必定高中。孝积翠眉有变,双目浮睛,鼻梁赤而黑,神色颓然枯槁,气冷而散,这一定是损坏道德而使面相改变。这场考试不但考不取,反而有夭亡的预兆。」
发榜后,高孝标高中,高孝积落第;高孝标高中后官越做越大,声名显赫,子孙众多而且贤能;高孝积落第后,没有一天舒坦日子,三天一大灾,两天一小病,很快就死了。
这个历史小故事告诉我们,人制定什么《豁免权法》,规定背负人命者可以不偿还,但这是人说的,不是神说的。事实证明,人说什么,神根本不在意,而神处罚人时,人只能干受着。△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