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排行榜的统计,排第一位的是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伙同另外两人共贪污4.82亿美元,合人民币40亿元;第二位黄清洲(广东国投公司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14亿元,以下包括王宝森3亿多元(原北京市副市长,第五位)、许迈永2.13亿元(原杭州市副市长,第七位)、陈同海1.9573亿元(原中石化董事长,第八位)、王守业1.6亿元(原海军副司令员,第十位)。
当然,这只是一个不完全统计,是迄今为止暂时见诸报端的数字。
我们初步概算一下,这十大亿元贪官平均贪污受贿7.5亿元。
放在以前,人们也许还会感到吃惊,因为几个亿的金钱──对老百姓来说足以是天文数字了,像排第九位的原湖北省外贸厅干部金鉴培,不过一个小小的办公室主任,竟然贪污1.9亿之多!但现在估计没有人惊奇,这倒不是说人都变得麻木,实在是这样的事情简直太多太多,甚至早已成为中国官场的常态,路人皆知了。
对中共政权而言,由于其产生于乱世,靠暴力打砸抢起家。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氓无产者、土匪痞子,在夺取了权力之后,最看中的不外两个东西:权力和金钱。为巩固政权,需要依赖暴力与谎言;为获取钱财,只能不择手段。
中共正是这样做的。所以,出现贪官污吏、贪污腐败也就成为必然了。
《刑法》中,贪污2000元即可判刑,专家说应予修订,“起征点太低”。当时无论如何也未曾想到,今天中共官场上的贪占并非以千、万为基本单位,几十万、几百万已经根本不算什么,这几乎就跟“拿”一样,算不上什么贪。只有上千万、过亿才是真贪。
发展到如今,用中共的话讲,贪污也得与时俱进,小打小闹成百上千肯定不行,你看上亿元都排不上榜!
有人说,应查处贪官,或者讲全国有多少多少,中共的纪委、监察部每年都要公布一批这方面的数据,并当做反腐败的成果来展示。其实,还用那么复杂干啥?你只查一下“谁不贪”不就行了?这成果将会多大呢?既方便又省时!
当然,中共也不会真正去查什么贪污腐败,因为其党患了不可治愈的绝症----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如今已经发展成为制度腐败,信任危机――八九六四后其党自知已无人再信其杀人的邪恶理论,故靠腐败拉拢其党成员从而维护其党的统治。
上个世纪50年代初发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件,二人共贪161万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即使如此,中共上上下下不还是一片反对处决之声!
从中共查处贪污腐败的力度和方式,我们也能看出来。人们不是讲“贪官现形主要有三种方式”吗?一是二奶告发出来的(二奶太多争风吃醋);二是小偷偷出来的;三是内斗斗出来的。所以,叫贪官“偶然现形”;所以,人们才讽刺说中共反腐败“是尉健行”(中共前任中央纪委书记),谐音“未见得行”(亦即“不行”)和 “未见行动”。
官官相护,帮派结盟。一级腐败一级,从下至上送礼贪腐,反过来又从上至下一级又一级制度性地保护纵容腐败,形成太子党,上海帮等利益集团。
事发后这些利益集团又可通过腐败的关系网反过来保护其利益集团下的喽啰们,或用钱“摆事”,前深圳市长“许宗衡”就是例子。
真正被处理的,要么他爸不真的叫“李刚”,要么是这些利益集团的斗败者,要么是利益集团丢卒保车式的“弃子”。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等都是因为政治原因而被用经济罪名搞掉的。
窃国为己有,结党营己私。这才是贪官遍地开花的实质原因所在。像前段时间维基解密的那样,什么每个高官都有可买通的价格、什么政治局就像开董事会、什么根据自己集团的利益来决定今后政策、什么5000高官瑞士银行账户、什么常委一干人海外洗钱、各自操控互联网、电信、电力、保险、银行、房地产、石油……。垄断了这些行业的人,想想看“赚”了多少?岂是几十、几百亿衡量得了的?对比起来,上榜的“亿万富翁”真是冤枉!
《红楼梦》里有一副对联,我们略作改动后很能说明目前中共贪官们执政的专横与贪腐的张狂:“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不回头”。排行榜上的十大贪官都是这样,也是对其它没在榜上的贪官的真实写照。其实,对中共这个无官不贪的邪党邪教来说,上榜的“亿元贪官”也是很小很小,如同麻绳栓豆腐──根本就提不起来,不值一提。
不仅如此,余振东、王宝森们有的被自杀,有的被判死,大多数还得在监狱呆上若干年,成了阶下囚,而真正那些大贪大盗还依然高坐台上,春风得意,洋洋自喜,贪污腐败,买官卖官,收刮着农民靠卖血后换来的民脂民膏,真乃绝妙的讽刺!看来大盗和小偷就是不一样,简直天壤之别。
古代的大盗还要讲个“圣、勇、义、智、仁”,所谓盗亦有道。今天的中共又讲什么呢?毫无道德底线可言,因为中共本来就是西来幽灵,窃国大盗么!
庄子有句名言:“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孔子也说:“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看来古人真有先见之明。
物极必反,剥极必复。对中共来讲,无论其怎么伪装,终究也逃不出历史的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