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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救狗不救人?(图)
 
夏小强
 
2011年4月1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4月15日下午,一辆从北京开往吉林的满载500余只待屠狗的货车被志愿者拦截,警方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闻讯前来,调查后称,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运载证明,但志愿者坚持要求解救。经过15小时僵持,这500余只狗被一家名为“乐宠控股”的公司与上善基金会各自出资5万元买下,并送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基地救助。

此事迅速成为被社会关注的焦点新闻事件。在央视上出镜的志愿者强调,这些狗一看就不是“合法来源”,但在高速公路上强行拦截货车是否妥当,对此问题的争论已是沸沸扬扬,这些爱狗人士被指责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利”这些志愿者的行为更加被评价为“爱心泛滥”、“以爱之名行更大伤害”。最终,一切争论的焦点都指向了“法律”:在高速路阻拦运货车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围堵限制货车活动涉嫌强迫交易罪,但当虐待动物、偷盗宠物这类事发生时,却找不到法律这个靠山了。

包括一些名人在内,两派人士在过去两天里使用非常激烈的语言,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互相抨击,代表论调是“你连狗都不爱,你还会爱人吗?”和“只看到你们爱狗救狗,怎么不去救人?”

先说第一个问题:“你连狗都不爱,你还会爱人吗?”这个观点,在一定范围内不无道理,这里的“爱”指的应该不是对狗这种动物的特殊喜爱,而是说人当面对一个动物的生命特别是狗将要遭受到的虐待和痛苦死亡时,人将会产生的同情,这种同情发自人内心的善良本性。推而广之,如果一个人对动物充满同情关爱,一般来讲,这种善念也会推及到同类身上。

狗这种动物的存在,对于人类来讲,显而易见不是用来做为人的食物的。虽然中国和西方有着文化和习俗的差异,尽管中国有着吃狗肉的历史和习俗,但是在现代社会,吃狗肉起码不是一件可以拿来炫耀的理直气壮的事情。虐待动物、偷盗宠物、食用狗猫等行为在中国泛滥,一方面的原因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人都已经失去了同情良善之心,除了金钱什么都不爱,更别提爱狗了;另一方面,在当今中国关于这方面法律的缺失和形同虚设也是主要原因。

目前世界上很多养犬具有悠久传统的国家都有自己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动物保护及管理措施。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动物保护法规的国家,早在1866年,美国就颁布了《联邦反虐待动物法》(即《联邦动物保护法》),对动物的保护及管理做了严格、细致的规定。

按照《联邦动物保护法》,虐待动物要受到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甚至蹲监狱。对虐待动物的处罚最高为5万美元或14年监禁。杀一只狗卖或拿来吃,可判处5000美元及1至4年监禁,如果是外国人,不仅要被处罚,还要被永久性驱逐出境。

再谈第二个观点:“只看到你们爱狗救狗,怎么不去救人?”。如今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急待救助的人们,不断有人被失踪、有房屋被强拆、有维权者上访者被关精神病院等,面对这些在痛苦中泣血哀号的同类,那些对狗都充满爱心的人为什么不出手相救同类呢?

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这些爱狗人士经历见识了当今社会的种种乱象,人心的险恶和一些人的恶行,使他们宁愿去爱狗救狗也不愿去爱人救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种对狗的爱和救助也是一种畸形的、被阉割的爱。

另一种可能,是这些救狗志愿者愿意去救人,但却无能为力。对此,网络作家水晶在他的博文《救狗,是一种安全的爱》有精彩的评论,现引用如下:

『在这片土地上,你只能挑最容易的去爱,而且爱得不能太深,不然最后都可能被送进精神病院。只要你愿意为维护任何一种可能的权利而敢于挑战现有体制及质问体制内的不作为,不管是为猫还是为狗,就算是为自己的结石宝宝,赵连海这位父亲也还是从原告变成了被告。

慢慢地,大家就会明白,原来所有的爱最后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你只能爱一个人——国家,如果你所爱的任何其它一个人或动物,成为了国家的敌人,你的爱就不安全了,就敏感词了。

反过来这种“忠诚”的爱也印证了为什么国家现在还允许大家爱猫爱狗,因为猫和狗还没怎么触及国家利益和核心阶层的利益,猫和狗更多是人类的宠物,我们是主人,它们会效忠于我们,所以我们不该吃它们,我们爱它们甚于爱鸡鸭鱼牛羊猪。当我们无条件地效忠于国家的时候,国家(一般情况下)也爱我们,不会吃我们,但有一天你开始有自我保护意识或对某些与国家有关的事物产生质疑的时候,你就得小心了。那个时候,你就不再是国家的宠物,而是随时待宰的特立独行者。

对“救狗不救人”失望的网民得明白,国家宁愿你去爱狗,也不愿你爱人,到最后我们只能爱狗,并像狗一样地爱着国家这个主人。

而明星和名V们救狗的行动,也就永远只会停留在这个非常安全的层面,既展现了爱心,又不会滑向抵抗的深渊。他们的博客或微博里,永远不会有敏感词,永远有安全的爱,被允许的爱,不会被和谐的爱。

这种爱,和他们拍的电影、电视一样,是一种消费品,被爱心无限的观众所咀嚼玩味,情到深处时还会涕泪俱下;这种爱,也是一种装饰品,把这片神奇土地上无数的苦难扑上一层胭脂与水粉,而原本的苍凉大地,竟然也因此有了几分媚色。』

面对同类的痛苦、磨难和死亡,心中充满恐惧而无法和不敢去爱去出手相救,而只能选择安全的爱、去爱狗救狗?当一个人心中良知未泯而去救助所谓“国家的敌人” 时,自己也就变成了国家的敌人,当我们自己有一天不幸变成了国家的敌人的时候,有谁会来解救我们?这一切又都是谁造成的?

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在面对同类遭受强权凌辱欺压、在痛苦折磨中在死亡的威胁中挣扎时,如果能够拿出救狗的爱和勇气,力所能及的伸出援手,哪怕发出微弱的声音,大家都能这样做的话,这样的社会很快就会到来:没有人会再成为国家的敌人,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所谓“国家敌人”和待屠的狗需要人们救助,而那个给人们带来这一切不幸和恐惧的、真正的“国家的敌人”将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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