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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與法何干?
人生在世,孝敬父母,天經地義,只要不是情殘、腦殘,哪個會讓別人指摘自己對父母的私情?又不是後媽!就算是後媽,也還有個「媽」的稱呼,大面上也能過得去,是不是?說白了,這純粹是自然關係、血緣關係、家族關係,容不得第三者插話。 就因爲這個我產生了聯想。這種關係被老郭攢成相聲沒得說,「小崔說事」來個續集也湊合,政府立「法」?不倫不類嘛!一個天理人倫的層面,搞成法律條文,你說是不是鬧心,是不是黨幹磚家們又喝高了? 法管得了情? 《山東商報》文章〈空巢老人增多「常回家看看」入草案」說〉,我國1.67億老人中,有一半過着「空巢」生活。子女由於工作、學習、結婚等原因而離家後,獨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婦無人照料,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我想說,黨國GDP都高出世界人民的想像了,經濟上都是人間第二了,保障一下獨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婦的權益難麼?捕殺一個貪官,準能從他巢裏拿回1萬個老人的權益,多簡單。黨國捕人、殺人又駕輕就熟,在任何地方找出個把貪官,分分鐘的事。信訪辦檢舉信堆積如山,閉眼拈出一兩封,保證有人哆嗦,子彈想不飛都不成。 商報繼續說,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規定,「家庭成員不得在精神上忽視、孤立老年人」,特別強調「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 我覺得純粹瞎扯淡。誰願意把老人晾在家裏,自己牲口似的去掙命啊?誰不知道經常和老父親喝口小酒,扯扯閒篇兒,帶兒女回家,逗老媽高興,休閒愉快?什麼叫 「精神上忽視、孤立老年人」?從小爹媽一把屎一把尿把咱拉扯大,是個人,父母養育之恩永不能忘懷,你以爲立「法」就可以侮辱人?有意孤立老人的,那是逆子,你和他講「法」? 誰在改變孝道? 中國人最重視的農曆新年——兔年又要到了。父母在,不遠遊。自從中共當政,這個中國人千百年的傳統觀念即被打破。不是兒女們想破,是沒轍,人先得活着才能盡孝道不是? 20 世紀50年代,爹媽「服從組織調動」,不得不告別他們的爹媽,北上南下。這是走運的。幾十萬「肝膽相照」給黨提意見、被黨「引蛇出洞」的菁英,戴上右派帽子,流放到邊疆,有的客死他鄉,有的忘了爹媽模樣;60年代,爹媽再次被四清、被文革、被支邊、被轟回老家,輪到我們被遠遊省親;晚幾年,我們被毛首領 「號召」上山下鄉,「滾一身泥巴,磨一手老繭」,哭天抹淚告別父母;80年代,好不容易能上大學了,條件好點,寒暑假回家看看,條件差的,只好假期打工攢學費,攢回家的車費,還有畢業才能回家的;1989年,黨開槍殺了學生,我們只有滿懷悲憤遠離祖國和父母…… 這一切誰造成的?還有臉立法!天地君親的儒家思想是植入中國人家庭觀的基石,哪個感情健全的願意半生漂泊?哪個知書達禮的會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 十月胎恩重,三生報答輕。 萬愛千恩百苦,疼我孰知父母?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 多少詠歎故土、親情的詩篇世代吟唱,回家過年和看望父母,這兩件事,支撐着遊子在外辛苦。農民工、外省學生、進城做生意的老鄉……人們就像馬哈魚(鮭魚)洄游,千里萬里,年底也終須回到雙親的港灣。這件事情多麼自然! 看看東鄰日本、韓國,中華文化中的孝道都讓他們學去了,人家有「常回家看看法」嗎?也不怕人笑話,丟臉! 怎麼孝順? 就在政府鼓吹不看父母、不盡贍養義務就繩之以法的同時,舉世皆知的高智晟律師,其兒女卻活不見爸爸人,死不見屍;義士賈甲的兒子賈闊,站在澳洲,望穿黨國鐵幕,毫無父親蹤影;郭泉教授主張中國走向民主,卻要蹲大獄10年,害得斯文的母親罵娘!作家廖祖笙更是永遠失去了被兒子孝敬的機會,至今連說話都要看土匪臉色;更巨大的人羣是中國境內和海外信仰法輪大法的千千萬萬修煉者,已經11個年頭無法叩見爹孃,享受天倫……如果天理尚存,是不是先要把橫豎都有「理」 的黨繩之以法?! 黨國的高官們,一方面甘做裸官,自我空巢,玩命撈錢養二奶小三,另方面把太太、公子、小姐甚至老父母放飛海外,留後手。常回家看看,哪個家?巴黎?洛杉磯?溫哥華?墨爾本?立個新法限定裸官探親必須申報去向和探親物件,我看還有點意思。 其實,孝順說了也沒用、贍養規定也白搭,是黨催動的人慾橫流。現在發現不「和諧」了,需要立法支援人倫?我勸政府還是別整這些不着邊際的貼金秀,趕緊悶頭想想洶湧而至的老齡社會帶給黨國的沉重打擊吧。想想20年前平均10個人才養一個老人,到現在兩個人就要養一個老人的危機吧!黨不是最怕政權垮臺嗎?弄不好最後沒被貪官吃死,倒被老人壓死,多不好玩! 美國、加拿大、澳洲、歐洲,早進入老齡化社會多少年了,老人滋潤的翻跟頭,孩子愛回家看不看,老子才不在乎呢!兒女贍養?沒聽說過,從小就獨立了。再說政府是吃乾飯的嗎?我服務社會幾十年,鐵定安度晚年。我們「萬惡的」資本主義社保機制、退休機制是我——納稅人、我僱的專家、我選的政府嚴謹定出的,人人都有老的時候,誰都懂。但我們就是搞不懂你們中共居然能不管9億農民,不顧中小私營業主、職工……只顧你們自己和不到10%的連帶羣體,你們竟然還能在位 60年,我們永遠搞不懂。對了,聽說因爲,黨中央有槍。 無盡父母愛 大陸小學課本里有一篇朱自清的散文〈背影〉,父子深情,影響了幾代國人。正是這樣的文化承傳,支撐着民族精神的延續,這與立法看父母何干?道德速降、仁愛不再,你有槍,能頂着他腦門去看父母?這樣的逆子回家不給父母添堵? 就在我想着政府妄圖以立法代替德性的出位點子時,雅虎資訊登載了一篇報導〈媽媽的眼睛永遠注視着你〉,說的是29歲的媽媽程麗,肝硬化病情突變,胃部大出血 2,000毫升,住進醫院搶救室整10天,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記者看到一張蠟黃的臉,和她5歲的兒子恆恆趴在床頭喂媽媽喝水的鏡頭:左手拿着湯匙,右手拿着幾張餐巾紙,湯匙送到媽媽嘴邊,水順着媽媽嘴角流下來,恆恆熟練地幫媽媽擦拭。 程麗昏迷醒來後竟自己拔掉了搶救用的針頭和氧氣管——爲了不再讓幼子受她牽連,她要結束自己。在生命走到尾聲的時候,她決定捐出自己的眼角膜:想到日後其他孩子都有媽媽的疼愛,而她的孩子沒有,所以「對受捐者沒有什麼特別要求,只希望能經常去看看我的孩子,那就等於我自己看到了,我想知道我孩子是怎樣慢慢長大的。」程麗說,「他長大後很可能都想不起來我。我捐眼角膜是想讓他知道,媽媽當年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也算是給他的一筆精神財產吧。」 把自己的愛裝入眼睛,再裝入別人眼眶,爲的是繼續注視失去自己愛的孩子,何等淒涼,何等心酸!這是法律插得上嘴的事嗎?爲此,我鄭重的請求黨國磚家,千萬別玷污了這普世、普族的純潔情感,破壞我們對人道的原始解讀。 轉自【新紀元週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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