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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者的悲哀和結局(圖)
 
夏小強
 
2010年6月28日發表
 



安徽阜陽市穎泉區「白宮」辦公樓,舉報人李國福遭報復被迫害致死。

【人民報消息】日前最高檢察院公佈了自2009年6月22日全國檢察機關統一開通12309舉報電話一年以來,在所有接受到的29萬件中,有70%的人遭到打擊報復。

舉報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爲,是憲法賦予公民的監督權利,但是,近年有關舉報者被官員報復的新聞,安徽阜陽「白宮」舉報人李國福突然蹊蹺死亡,官方消息後來證實是一個市政府的祕書將舉報信轉給了「白宮書記」張治安,而後才導致 舉報人李國福遭迫害致死。貴州民衆肖敬明因舉證訊息泄露而不得不亡命天涯,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原公務員李文娟因舉報當地國稅局瀆職被勞動教養。

2009年曾經發生轟動全國的「王帥發帖事件」。河南靈寶青年王帥在網上發帖《靈寶老農抗旱絕招》,揭發家鄉政府違法佔地搞工業園區建設。當地警方以涉嫌誹謗罪, 在上海將王帥抓獲並刑拘。儘管最終靈寶市委、市政府承認公安機關執法有過錯,修正了每畝補償標準,王帥也拿到783.93元的國家賠償。但是,王帥說「再也不做舉報的事了,因爲代價太大」。

在美國、新加坡、德國等國都有證人保護法,德國甚至規定,舉報人或證人在被詢問時可以要求用屏風或者面具遮擋自己,甚至可以要求在法庭外審理,利用高科技採取視頻、音頻傳送,包括變聲、變像處理等特殊方法作證舉報。

有評論認爲,舉報人屢遭報復暴露出了立法疏漏,應該立法保護舉報人,另有評論認爲,舉報者之所以遭報復,很多都是被舉報受理機關出賣的結果,甚至舉報材料轉了一圈又落到被舉報人手裏,因而要求嚴懲泄密者。

平心而論,中國的「現行」憲法所賦予的中國公民的權利絲毫不比西方發達國家憲法中的少,但是,中國的憲法從來沒有真正得到過實行,主要原因不僅僅是人們都知道的所謂黨大於法,而且壟斷了所有社會資源的黨和政府在追求最大經濟利益和維持權力的過程中已經完全黑社會化,面對任何有礙於其權力和利益受損的人都會毫不手軟下殺手的。

面對政府官員的腐敗,面對法律的不公,面對自己和他人遭受的冤屈,中國民衆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遵照法律進行舉報或是上訪,實在是對政府和法律的信任,希望能夠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但是,無數的殘酷的現實,無數的訪民和舉報者的生死遭遇都證實了,在政府黑社會化的中國社會,什麼舉報制度、什麼信訪制度等中國的法律只不過是維持黨政府統治欺騙愚弄民衆的工具而已,那些被報復的無助的舉報者和遭受欺壓迫害的上訪者,其處境悽慘令人同情,而許多善良天真的民衆在走投無路之際仍對黨和政府抱有希望和幻想,其悲慘的結局可想而知。

有一段廚師和豬的對話是這樣的。廚師親切地對豬說:「你想被怎樣吃掉?不要怕,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暢所欲言嘛。」 豬:「其實吧。。。我並不想被吃掉。」 廚師:「你看,說跑題了吧?」

一個可怕而殘酷的事實是,黨政府和民衆的關係就是廚師和豬的關係,無論黨和政府出臺多少所謂保護公民權利的法律法規措施,都只不過是擺設,當不了真的,黨和政府是決不會讓民衆「說跑題的」;無論廚師的口氣如何親切,豬都改變不了被吃掉的命運。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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