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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和完善610辦公室罪證的公告
蒐集和完善610辦公室罪證的公告 2010年4月24日 早在1999年6月,中共啓動長達十一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之前一個多月,中共黨魁江澤民一手策劃主持建立了中國憲法法律之外的迫害法輪功的指揮系統。那就是「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及其常設辦事機構「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後者因其正式成立於當年6月10日而又簡稱爲「610辦公室」。中共各級黨委都設置了相應的「610辦公室」,形成了一套獨立的系統。十一年來,610系統成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指揮中心。每一個被迫害致死、致殘、被非法判刑、非法勞教、非法洗腦迫害、被迫流離失所的案例都無一例外的有來自610辦公室的黑手。「610辦公室」已經成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代名詞。 追查國際自成立以來,就集中了相當大的力量蒐集整理「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證據,並發表了一系列的調查報告。在國內外法輪功學員、民衆甚至中共體制內的正義人士的支持和幫助下,追查國際已經初步建立起一個「610辦公室」的資料庫。爲了確保這個資料庫的準確、完整,保證真正的罪犯不致漏網,追查國際發佈此公告,請全社會幫助進一步蒐集、提供證據,完善該資料庫。 蒐集範圍 這次蒐集的證據主要集中在各級「610辦公室」的負責人和主要成員。其他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及其罪行,請按照正常途徑舉報。廣義的「610辦公室」應該包括其上級領導部門,即各級黨委的「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在很多情況下,組長由黨委負責政法工作的副書記或紀委書記擔任。除了黨委系統的「610辦公室」外,公安系統內部也設置了「610辦公室」,也在此次蒐集範圍。公安系統內部的「610辦公室」,在部一級是公安部26局,省一級則多半由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國保總隊)總隊長擔任。市縣則設置在國保支隊或大隊內。請注意普通「610辦公室」和公安系統內「610辦公室」的區別。 具體要求 要求提供自1999年6月至今各級「610辦公室」歷任主任、副主任和主要成員的姓名、出生年月或任職時年齡、性別、任職時段和任職期間主要罪行。也就是說,同一個「610辦公室」,可以出現多個主任,在這種情況下,請特別註明每個人的任職時間。如果不是現任主任,請提供此人目前的職務和任職部門。對於具體案情,如果已有相關報道,請同時提供其文章鏈接。如果此人已經主動停止迫害、參與反迫害、要求調離「610辦公室」不再參與迫害,甚至因爲反對迫害而自己也遭到迫害,請加以說明,但仍然需要提供上述消息以確保整個資料庫的完整和準確。請儘量提供準確的任職部門和職稱。如X省X市X區(縣)「610辦公室」主任。不要使用「610頭子」這一類含糊的名稱。 說明 「610辦公室」屬於黨務系統,不是政府部門。從1999年6月建立以來,一直獨立於其它黨務和政府部門之外專事迫害法輪功,從未改變過名稱。「610辦公室」雖然是個簡稱,但已經成爲中共內部的正式名稱,從中央到地方的內部文件都使用該名稱。從2000年9月開始,在國務院及其下屬的政府部門,分別掛牌「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有時也簡稱「反邪教辦公室」,但從來都沒有實際存在於政府部門。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3〕8號)證實「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與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2009年初中共從中央到地方設置加強維穩辦,在涉及一般維穩事宜時,將「610辦公室」包括在內,維穩辦有時和「610辦公室」有人員重疊,但在涉及迫害法輪功時,「610辦公室」仍然獨立存在並起主導作用。「610辦公室」一般設置在同級黨委政法委,有的由一名政法委副書記擔任主任。也有當地公安局長擔任「610辦公室」主任的情況,這和公安局內部國保支(大)隊的「610辦公室」是不同的。 舉報途徑 證據可以直接投送追查國際舉報信箱、傳真,或通過明慧網轉交。 電話:347-448-5790;傳真:347-402-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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