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彥明曾任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望京西園營業部總經理。2004年2月,將調任中國銀河證券總公司工作時,楊彥明請曾向他「借用」公款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把款還回來,好交代工作。但無果。
楊彥明心情沉重,在與下一任總經理交接前,把許多賬目用粉碎機銷燬,又指使手下把營業部的電腦資料進行了刪除。他對下屬表示:「如果出了問題,我承擔全部責任。」爲了避免連累妻子,他還辦理了離婚手續。
兩個月過去了,楊彥明幾次打電話追問還款之事,對方開始還應付,到後來連電話都不接。絕望的楊彥明終於明白,他真的要承擔全部責任,於是2004年4月23日,他在住處先割腕,再打開煤氣雙料自殺。不料煤氣爆炸了並引起大火,楊彥明沒死成被救出來。人們發現楊彥明手腕上的割傷,明白這不是普通的不慎煤氣中毒,而是自殺未遂。接下去就是調查。經過調查,一個驚天大案浮出水面:楊彥明在任期間,其當營業部總經理時,給北京望京西園營業部捅了個上億元的「窟窿」,其中7000多萬元公款去向不明。此外,楊彥明還涉嫌挪用公款2480萬元。2004年5月21日,楊彥明被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指控稱,楊彥明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6912萬餘元,挪用公款2540萬元。但楊彥明一不賭博,二不揮霍,沒有豪宅,國內海外都沒有鉅額存款,沒有貪官常有的「色好」,他的愛好只是喝兩口白酒,吃碗麵條。楊彥明的父母年事已高,身爲官員的妻子也已經與他離婚。
一億元錢到哪裏去了呢?證據顯示這筆數額巨大的贓款並沒有流出海外。調查人員查遍了他所有的親屬關係和交易記錄,也沒有發現一筆大額的現金交易記錄,他妻子的賬戶上,也只有幾十萬元,而且與他沒有關係。蹊蹺的是,案發後,追回了2000多萬元贓款,並不是從他個人銀行戶頭追回的,這錢從哪裏追回的,檢察機關沒有透露。直到楊彥明被槍斃時,那有影有蹤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拿去的6500萬元贓款居然就停止了追查,就算結了案。這不是匪夷所思,而是「常規作業」。
楊彥明真的想別人花錢他去送命嗎?事實證明不是這樣,他不但請了律師,而且兩次被判處死刑後,兩次上訴。
2004年5月21日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調查了1年7個月後,2005年12月,北京市一中院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楊死刑;上訴後,2007年5月,市高級法院以原判決「部分證據不足」爲由,裁定發回重審。證據不足居然能把「零死刑記錄」的中國證券界的高級官員判處死刑,這個膽子實在太大了,不能不耐人尋味。
又過了1年零2個月,中間當然發生了什麼事情,2008年7月,市一中院再次作出了同樣的死刑判決,楊彥明再次上訴。
在2009年3月25日的庭審上,當法官和檢察官問到6500萬元錢款的去向時,楊彥明聲稱「作爲費用給了相關部門和個人」。這怎麼能是「零口供」呢?
被滅口的楊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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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在中國,誰都知道是走過場,今年3月25日也同樣是演戲。果然,26天之後,4月21日上午,中共北京市高級法院對楊彥明作出了決定執行死刑的刑事判決,同時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2009年4月25日,中國證券報報道說,「聽完宣判,被告席上的楊彥明態度平靜,彷彿結果早在預料之中。」看到不追究「相關部門和個人」,楊彥明已經明白自己將作爲替罪羊被送上砧板、被封口。
江澤民當政時,曾有一位銀行行長說,江提出要從他所管轄的銀行裏「借」數額巨大的錢。他知道不「借」就得下臺,「借」了就得入獄。因爲江「借」錢就是搶錢,江捅的窟窿得自己去堵。拿什麼堵?就是做假賬,自己得爲江家的貪污去犯罪。這位銀行行長在兩難之中夜不能寐,最終選擇了下臺這條路。
曾得意一時的劉金寶入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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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彥明案,從2004年5月21日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到2009年12月8日上午執行死刑,5年半的時間,一億元錢中追回了2000多萬元贓款,但持有者並沒有被曝光,還接着吃香喝辣,而最讓法院、檢察院滿意的是拿到6500萬元錢款的「相關部門和個人」,他們的上下打點最終讓楊彥明被炒作成「『零口供』的中國證券界死刑第一人」。
如果說,2004年4月23日,楊彥明在案發前雙料自殺,僅僅是對「相關部門和個人」不守信用的絕望,而在臨刑前的神情鎮定、面露微笑,表明他已經徹底看清這個虛僞的戴着遮羞布的黑暗共產制度,和婊子秀「貞潔」的中共各級司法機關。
楊彥明倒下了,他的死應該給人們留下非常重要的啓示。△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