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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網上近日流行「臨時性強姦」
 
2009年10月3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近日大陸網絡流行一個新詞:臨時性強姦,此詞來源於中共法庭對兩名警察輪姦了一位女高中生的判詞。民衆稱,法院如此包庇罪犯,只會讓世道更加黑暗。

據中國新聞網10月29日報道,「今年6月10日晚,兩名派出所協警邱某與蔡某帶領剛參加完高考的陳某與沈某一同出去吃飯。席間四人喝了很多酒,陳某不勝酒力,待晚飯結束後已醉得不省人事了。爲了給她醒酒,蔡某駕駛自己的現代轎車帶大家到練市一賓館內開房間。到房間後,兩人趁陳某醉酒沒有意識、無力反抗之機,先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待陳某酒醒有意識後,發現自己躺在賓館房間內的床上,下身赤裸。

南潯法院根據犯罪事實,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事前並無商謀,且事後主動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給予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兩被告各入獄三年。兩被告身爲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最終自食其果。」

網民評論說,搜遍了網絡也沒找到「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的來源和條款依據。難道犯罪還有臨時、固定、長期之分?難道強姦罪還分正式與非正式、時間長與短?身爲派出所警察,在被害人不清醒的情況下,兩人輪番實施強姦,爲什麼不判輪姦呢?難道就因爲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這個諒解是怎麼得到的?相信「金錢封嘴」的肯定的。

還有人說,將一個高中畢業生灌醉,然後帶她去開房,強姦了她,明顯就是有預謀的犯罪,怎麼是「臨時性」的?很多犯罪都是臨時決定的,若推廣下去,就會有「臨時性打死人」、「臨時性踢死人」、「臨時性行賄受賄」、「臨時性醉駕」、「臨時性搶劫」、「臨時性盜竊」,一切犯罪行爲都可用「臨時性」爲藉口來減輕刑罰,可以想像,我們一個「臨時性」的時代就要到來了。

有人嘲諷說,協警,就是協助警察執法。「事前並無商謀,且事後主動自首」。真不愧是協警出身,這樣的強姦犯真的天上難找、地下難尋,對他們根本都不用判刑,理應樹爲投案自首的楷模進行宣傳,還要發點獎金爲好,以資鼓勵。要是判刑,也應該是判三緩二,這樣才顯出我們的人性化判決。

還有人預言說,絕地相信這「臨時性的即意犯罪」很快就能與「躲貓貓」、「俯臥撐」「70碼」等等,成爲網絡流行詞語。更多民衆感嘆說,如今警察比流氓還流氓,而法院還敢如此公開囂張的包庇犯罪警察,這個社會也就徹底完蛋了。

(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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