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近日发表标题为“中国摘取器官牟利的致命计划”(China's deadly scheme to harvest organs)的文章。

文章说,长久以来,中共当局否认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它隐藏每年死刑人的数量,其司法系统、监狱系统与军医院的运作密不可测,外人难以掌握其使用死刑犯器官之数量。

本年初,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承认大多数的器官是取自死刑犯。据估计,中国移植医生已执行6万件移植手术,这些移植手术是在缺少判断脑死标准、没有器官捐赠制度、不立同意捐赠契约、不符文化宗教教义的情况下,把器官移植出去的。

现在有一种谬论表示,犯人捐赠器官时,已经有人充分告知其捐赠的原委,而且这些犯人都属自愿捐赠。这种说法完全不是事实。须知犯人在狱中很容易受到暴力威胁与狱方的愚弄欺骗。据调查,那些已经离开中国的医生、警官、狱卒与犯人,均否认器官捐赠是经过犯人同意的说法。前沈阳第二监狱的官员黄鹏(Huang Peng)表示:“没有一个犯人的家属愿意提供其亲人的器官,也不会有犯人自愿捐赠器官这种事。”前公安局人员高培祺(Gao Pei Qi,音)说:“基本上,他们会随心所欲的摘取犯人的器官,如果有需要,就是扒下他们的皮也是有可能的。”

正因中共当局摘取死刑犯的器官可以获得暴利,因此也就促使他们对犯人判处死刑。其器官移植所获的报酬,就分赃流入法院官员、警察、狱卒、医生与医疗人员手中。死刑犯的家人表示,没有人跟他们谈同意摘取其亲人器官的事情,相反的,许多报告显示,当家人发现这些死刑犯器官不见时,愤怒异常。

不过,文章还特别指出了,今年5月公布的2007年联合国报告所引用的资料表明,经调查中国大陆众多医院、劳教所参与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做为移植牟利之用。

该报告中指出,在中国各地大批法轮功学员惨遭活摘器官以供移植手术之需。早在2001年,沈阳市的苏家屯医院就开始大规模的摘取法轮功学员的重要器官,如心脏、肾脏、肝脏、眼角膜等。他们给法轮功学员注射导致心脏衰竭的药物,致使学员在摘取器官的手术中或手术后即刻死亡。

报告还提出外国人在中国大陆做移植手术所需等待的时间很短、价格很便宜的宣传等佐证。这些外国病患来自加拿大、澳洲、以色列、英国与美国,借由仲介之手取得器官。据悉至少有12家公司借由网际网路在中国销售器官,其中两家公司在加拿大。这些网站向顾客保证器官在数天或数周内获得。

文章强调,如今,北京既然公开承认了死刑犯的器官被用来作器官移植,那么对于这种违反人权与医疗道德的行为,我们必须有所反应。世界各地的医疗期刊与科学界的会议应拒绝接受中国移植医生的论文、摘要与海报,各国应拒绝中国的医生与研究人员前往接受移植的专业训练,直到中国声明放弃摘取死刑犯的器官,确保所有移植过程符合国际规范为止。

现在让人严重质疑的是,中共违反人权杀死犯人且迳自摘取其器官,世界医疗协会虽曾直率的谴责中共当局,但却仍然保留中共下属医疗协会的会籍。我们应该解决这种矛盾的现象,取消中共的会籍。

此外,中国的社会改革人士应领导改革中国的狱政、司法制度与器官移植的法规。中国的医生、律师、法官与医疗人员,应将医院与刑场、犯人的关系划清界限,并制订符合国际人权规范的标准。其他国家应制订新的法律或确实执行现行的法律,禁止器官的买卖。国际的器官仲介业者应予告发,禁止其营业,国会议员应阻止人们为了取得器官而出现“移植旅游”的情形。

各国政府、人权组织与医疗团体应谴责中共当局利用死刑犯的器官从事移植牟利的行为。我们既然已经确实了解这种情形,此刻就该停止再为这些问题纠缠辩论,而应拿出实际的行动来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