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八》中,记述了一件事:

雍正年间,苏斗南先生在白沟河边的酒店里,见到一个朋友。这个朋友一边喝酒,一边发牢骚,讲什么“天理无存,善恶无报”的话。

忽然,有一个骑马而过的神秘人物进来,对他说:“您埋怨世间因果不兑现?请想:好色之徒,必然得病;嗜赌之徒,必然输贫;抢劫之徒,必然被抓;杀人凶手,必然抵命;这些都是因果报应。当然,同是好色,禀性有强弱之分;同是好赌,手段有高下之别;同是抢劫,有首恶与胁从之差;同是杀人,有故意与误杀之分。那他们的报应,自然应该各有区别。即使报应,有的是功过互抵,有的是以明显的方式得报,有的是以隐晦的方式得报。有的人,功罪表现,还没有完结,须待他日。势不能齐,理宜别论。非常玄奥精微!您依目前所见,而怨天道不明。说话太不谨慎了。再就您本人来讲,您的命中,应做到七品官。因工于心计,趋炎附势,上天削为八品。您从九品升为八品时,心中暗喜,自以为得计。殊不知:是您的心性不够,神将你从七品给削降下来了。”

接着,那位神秘人物,又走进那个朋友的身旁,耳语了好一会儿,再大声的说:“您的这些事,全忘了吗?”那个朋友听后,吓得满身是汗,问道:“我这些隐私,你怎么都知道啊?”那位神秘人物笑着说:“人之所为,神灵尽晓。岂独我知!”说完话,出门上马,转眼就不见了。

这件真实的小故事说明了一个问题:一个人,不承认、不相信有恶报,仅仅是他个人的感觉,也可以说是错觉而已。宇宙中有没有神佛的存在,人做了坏事恶事是否会遭报应,那就不是人能说了算的。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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