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格蘭·麥克格雷格在星期六的渥太華公民報上聲稱,國際輿論不能因爲各種間接證據而認定中共犯下了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哪怕有大量的此類間接證據。他要看到一把參與作案的解剖刀,一名供認不諱的外科醫生或一名存活的器官「供體」。
遺憾的是,他所要的證據無法取得。參與摘取器官的醫務人員是謀殺案的同謀,他們不會開口。中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中也沒有一名倖存的器官供體。
當今世界不是一個刑事法庭,可是我們的報告(我們自願準備的)「血淋淋的器官摘取」認爲,根據獨立證實的證據,而這些證據都可在我們的網站(www.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上找到,中共及其下屬機構在六年多來殺害了爲數衆多但具體數字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高價出售他們的重要器官,有時是出售給專程從海外到中國做移植手術的「器官旅遊者」。
請考量部份的求證及反證途徑:
中共是一個系統的、有大量佐證的人權侵犯者。自從一九八零年以來,中共大規模的削減對醫療健康系統的撥款,器官移植是醫療系統新款項的主要來源。
中共允許軍隊私下集資。而軍隊對器官移植插足很深。
全中國範圍的腐敗是一大問題,最近一次(二零零七年)的「透明國際」年度評比中,中國的「清廉指數」位於七十一個國家之後。移植使其利潤豐厚。
中國的移植倫理標準沒有一個自我管理的約束機制。舉例來說,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間,中共的衛生部長張文康同時擔任中國醫療協會的主席。自一九四九年毛政權成立以來,中國醫療協會一直沒有脫離黨政一體的中共。
中共政權長期以來一直以非自願的方式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近年來又增加了大批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人數,當局對他們的誹謗和妖魔化比對因刑事犯罪而被處決的死刑犯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中國沒有有組織的捐獻器官的機構。中國(傳統)文化強烈反對器官捐獻,這也解釋了爲什麼在這個人口最衆多的國家用於移植的器官非常匱乏。
(中共)醫院在網站上不打自招的吹噓,只需等待幾天或幾個星期就能用高價買到各種器官,從三萬美元的眼角膜到十八萬美元的「肝腎組合」不等。而在其它國家,等待時間是幾個月甚至幾年。
我們調查過的器官受體告訴我們做移植手術的祕密性及軍隊體系廣泛參與。
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出售器官在中國是合法的。新頒佈的禁止出售器官的法律看來並沒有得以實施。
自一九九九年中以來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自行決定並頒佈的政策。
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裏遭受系統性的酷刑折磨和虐待。衆多法輪功學員被逮捕,通常在未經審判和判刑的情況下被關押,他們不放棄信仰就無法獲得自由。數千名身份和姓名已被確認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許多學員被逮捕後爲了保護自己的家人和鄰居拒絕說出自己的姓名。這些身份不明的學員是一個易受害羣體。
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定期接受血液檢查和體檢。基於他們同時受到有系統的折磨,這些檢查不可能是出於對他們健康的關心。
傳統的器官來源,即死刑犯,捐獻者和腦死亡者,其數目遠遠不足以解釋中國各地移植手術的總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是唯一能夠對數量劇增的移植手術作出解釋的可確認(器官)來源。
在個別幾個案例中,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得以在學員遺體火化前見到親人殘缺不全的肢體,死者的器官已被摘取。
我們的電話調查員以需要做器官移植手術的病患家屬的身份詢問全中國各地的醫院。在許多不同地區,接聽電話的醫院工作人員明確說法輪功學員是器官來源的供體(法輪功學員以煉功而身體健康出名)。這些電話我們都有錄音記錄和電話賬單爲證。
我們採訪過一名外科醫生的前妻,她告訴我們她的丈夫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以前的兩年中,在瀋陽蘇家屯醫院親自摘取了兩千左右被麻醉後的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我們認爲她的證詞可信。
除了我們自己的調查,另外有兩個獨立的調查也針對了我們所針對的問題,即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摘取器官是否存在。一個是由明尼蘇達大學的柯克·艾裏遜博士(Dr. Kirk Allison)進行,另一個由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進行。這兩個調查都得出了和我們同樣的結論。
把我們彙集的證據單獨對待,並聲稱這個或那個證據不足以證實這一指控,這不難。正是這些證據的綜合使得我們得出這一令人不寒而慄的結論。
我們的報告推薦了二十五個預防措施,這些措施應得以推行以防止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掠奪。在中國,全國範圍的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攫取正在發生。它們必須停止。
(注:大衛·喬高曾代表埃德蒙頓東南區擔任國會議員二十七年,在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期間擔任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麥塔斯是加拿大溫尼伯市的國際人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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