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抗議中共迫害法輪功。
【人民報消息】引起華人關注的新加坡法輪功中領館前抗議案定於當地時間8月28日開庭審理。不久前10國律師致信新加坡資政李光耀,嚴詞抗議李光耀以他仍有巨大影響力的新加坡政府耀藉打壓法輪功以討好中共,並要求撤除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
大紀元記者劉韓8月28日報道,自今年6月初至7月底期間,新加坡十多名當地法輪功學員陸續被遣返或控上法庭。這一系列事件都發生在5月28日媒體公佈中共前610頭目李嵐清應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的邀請訪問新加坡之後。
新加坡當地媒體在第一時間高調報導法輪功學員被控事件,同時中國大陸的媒體亦廣泛炒作新加坡法輪功案件並作負面宣傳。
據悉,自中共在99年7月20日開始迫害法輪功,新加坡對法輪功的政策也迅速發生變化,在過去的幾年內多次配合中共對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施壓。這次更在 610頭目李嵐清的訪問期間升級。爲此,大紀元專欄作家張傑連指出,爲了利益,李光耀父子和其國政府「不幸被中共賤賣」。
*李光耀和李嵐清
據新加坡當地媒體報導,李光耀與李嵐清頗有私交。李光耀與李嵐清互稱「老朋友」,今年互動頻密,爲推銷自己的新書互相捧場。5月,李光耀的《學語致用:李光耀華語學習心得》中國版在上海發行,李嵐清不但爲這本書作序,而且專程出席新書發佈會。作爲回報,李光耀提出邀請李嵐清接受由國大頒贈的名譽文學博士榮銜。7月4日李嵐清帶着自己的五本書來新加坡舉行首發式,李光耀贊其是一位有文化、有涵養的君子。
作爲李嵐清的「老朋友」,李光耀應該知道李嵐清在任中國副總理期間除了主管教育外,還身兼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即臭名昭著的610辦公室的頭目。自2002年開始,李嵐清每次出訪都面臨法輪功學員對其「羣體滅絕罪、酷刑罪」的起訴。至今,李嵐清已經官司纏身,在全球10個國家被控告,並且成爲首個法國司法系統委請中國進行司法調查協助政要。
自5月28日,新加坡媒體公佈李嵐清將於7月6日在新加坡國立大學接受名譽博士學位後,新加坡就發生了一系列針對法輪功學員的事件。
*系列行動
7月20日黃才華(左)和余文忠(右) 在中國大使館對面抗議。 |
---|
6月14日,移民廳通知中國籍法輪功學員楊永麗(音)3日內必須離境。
7月10日,9名法輪功學員收到傳票,被控去年10月在鬧市區活動是「無準證集會」,法輪功學員稱當時他們只是三三兩兩發傳單。此案即爲所謂的「無準證集會案」。
7月12日,在中領館前持續抗議中共迫害已經1年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因展示抗議李嵐清迫害法輪功橫幅被警方逮捕。
7月21日,三名在中領館前抗議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陳培育和余文忠被警方起訴「通過展示侮辱性文字進行騷擾」。其中黃才華亦是「無準證集會」案的當事人之一。至此,共有11名法輪功學員被控上法庭。此案即稱爲「中領館前抗議案」。
經過多輪磋商,中領館前抗議案定於8月28日開庭審理,「無準證集會」案分作兩案,將分別於9月25日及10月開庭(具體日期待定)。
在庭審之前又發生了73歲的法輪功學員陳培育被移民廳突然遣返,而法庭爲了配合遣返而做出爲她「無罪」撤訴的事件。
*配合移民廳非法遣返,法庭緊急撤訴
「中領館前抗議案」中被起訴的11名學員中有一名是73歲持5年長期社交準證的老人陳培育。
8月10日,原本定於8月28日上庭的73歲陳培育老人突然被告知移民廳取消了她的長期準證,要求她17日前離開新加坡,理由是她警方曾兩次警告她,移民署長Mr Eric Tan認爲她是「不受歡迎的人」。
陳培育聘請的律師拉維致信移民廳,指出要求陳培育在庭審前離開新加坡將觸犯有關法律,要求移民廳將她的居留延期至庭審結束。
8月16日深夜11點,陳培育突然收到警察的緊急通知,要她17日下午到庭。17日下午,初級法庭宣佈爲陳培育撤訴,但拒絕給出理由。法官說,「你現在自由了,可以去任何地方。」
陳培育的擔保人孫先生說,法庭作出如此緊急的安排,無非是爲了配合移民廳17日的遣返決定。
*議員和警察部門一致封口
11名被控法輪功學員。 |
---|
參與該計劃的幾名法輪功學員都表示,他們遞交資料的請求均被拒絕,警崗的警察們表示,他們接到命令,法輪功的資料一律不接,也不能聽法輪功學員講。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告訴記者,一警察說「我們不要看資料、你們快點離開這裏,拿走你們的東西,不要留任何東西在這裏。我已經警告你們讓你們快點走了,我這裏有閉路電視,如果你們還不走的話,我就叫人來抓你們。」他還告訴記者,「他們(警察)一聽說是法輪功的東西,嚇得發抖,真的發抖,眼睛也不敢看法輪功的資料和圖片,而是看着別處。」
之前,法輪功學員劉女士亦面見了一議員,表現與警察如出一轍,拒絕接受任何資料。該議員告訴學員,全國各個角落都有內政部的人,法輪功學員做什麼他們都一清二楚,她還暗示,即使是她的一舉一動也同樣在新加坡內政部的監視中。
*爲傳召李光耀上訴高庭
王宇一在初級法庭前。 |
---|
當事人之一王宇一博士表示,「這些所傳召的證人如果都到庭的話,大家可能看到,爲討好中共而安排的這樣的一起訴訟是如何由最高層李光耀,經過內政部、警察部隊行動局、東陵警署一級一級下達的,如果中間缺了哪個環節,這根鏈條就不完整了,故事就有遺漏。因此我堅持他們全部出庭。」
該傳召證人的申請被初級法庭法官拒絕,法輪功學員因此上訴到高庭。新加坡人權律師拉維說,「爲傳召政要而上訴高等法庭,這在新加坡歷史上是第一次」。
*李光耀父子賤賣新加坡?
8 月20日,來自歐、亞、美、加等地10國的律師和法官聯署至李光耀的一封信,以罕見的嚴厲口吻,指責新加坡政府不尊重人民基本人權自由,認爲新加坡政府對於在新加坡當地和平的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的學員的起訴行爲,是協同和屈從了中共滅絕迫害法輪功的行爲,要求新國政府對被違憲起訴的法輪功學員立刻撤訴,以證明新加坡是一個不屈從中共,參與和協同迫害法輪功的一個真民主國家。
李光耀在國際上被認爲對於新加坡政府的政策,尤其是新國的對中政策仍具有舉足輕重的權力基礎,對於當地法輪功團體的態度也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簽署這封抗議信的律師都認爲新加坡學員的被起訴,與李光耀藉打壓法輪功以討好中共不無關係。基於維護國際人權,聯署的律師決意直接訴諸李光耀及其子李顯龍等四位高級官員。
衆所周知,李光耀早年是堅定的反共分子,爲對付共產黨,制定了很多嚴苛的法律,比如,超過四個人在一起就需要申請準證,否則就是犯了「無準證集會」。如今的李光耀對共產黨的態度幾乎是180度大轉彎。今年5月,李光耀在會見中國副總理回良玉時說,新加坡對於能夠在中國的大發展中作出小貢獻感到滿意和驕傲。
新中合作最著名的是興建蘇州工業園,1994年2月26日,李光耀和李嵐清在北京共同簽署合作開發建設中新蘇州工業園區的協議書,並在日後協力推進蘇州工業園區的開發。當時李光耀非常有信心將蘇州農地變爲工業園。但是7年後,蘇州工業原計劃已虧損7700萬美元,當地政府支持在城西興建敵對的蘇州新區工業園而處處壓制蘇州工業園。李光耀在自已的回憶錄也感嘆:「工業園計劃觸了礁……現在是爭取部份成功,避免徹底失敗」。
直到1999年6月,新中雙方交換股票,中方持股65%,新方35%後,在蘇州工業園項目上,新方才開始盈利。從大股東變爲小股東,李光耀在媒體上仍公開盛讚蘇州工業園爲「一項史無前例的合作項目」,把該項目的失敗歸結爲新加坡官員「急於求成」,不敢對中方有任何怨言。
大紀元專欄作家張傑連在《新加坡不幸被中共賤賣》一文中說道,「全世界正在被加拿大獨立調查團揭露出的『這個地球上最邪惡』的活摘真相所震驚,西方主流媒體被炸開了鍋,紛紛跟蹤報導。此時,新加坡卻爲幾個犒賞,就這樣充當幹着活摘器官人魔的幫兇,全不顧國體顏面,逆世界潮流,人們只能得出兩個結論,一是新加坡領導人是真的賤,二是中共是真的邪。」
(大紀元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