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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一个普通反腐公民的悲惨命运
 
————即中共以黑帮手法围堵我全家的第209天
 
高智晟
 
2006年6月2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16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湖南省衡南县川口办事处豹泉村的普通农民邓兰英走上了反腐路。16年后回过头来看,没有一位腐败的官员因她的控告而落马,反而个个都是坏事越做越多且越做越大的情况下,官也越做越大。而她的16年反腐路,岂止是让人心酸至心寒。她据此付出的代价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她的姐姐被打死,儿子迄今被枉法关在监狱,而她自己在这十几年里被抓捕、被关押及被残酷折磨的次数现在连她自己都无法计数清楚。

1991年左右,邓兰英遇到原衡南县县委书记周远槐,周远槐说他掌握了他的继任者,今任该县县委书记廖解生贪污民政局公款3800万元及廖解生用钱买官等犯罪事实,周远槐表示全力支持邓兰英去举报控告廖解生。就这样,满怀信心的她走上了一条普通人的反腐路,这一选择也拉开了她人生悲剧的序幕。以下是我根据她寄来的控诉材料中所记述的她在这16年里部分经历的情况摘录:

“从1991年到1994年,衡南县花桥镇政府组织黑社会人员多次到我家抢劫(见原告控诉材料)。”(高智晟注:控诉材料中多次提到“原告控诉材料”,但并未一同寄与我)“1994年6月10日,原川口钨矿保卫科干部潘高峰和川口派出所所长谭龙生、民警刘晓军将我毒打,打得我遍体鳞伤,右锁骨骨折,打断了一根肋骨,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为重伤。我上访要求治伤,处理打人凶手。衡南县县委书记廖解生借此向川口钨矿勒索120万,包庇了打人凶手。他们吞掉了这笔钱,不给我治伤,也不给我生活费,他们惨无人道地迫害我(见原告控诉材料)。

公安干警打人凶手刘晓军、谭龙生罪恶累累却升官发财。刘晓军,1994年把我肋骨打断,右锁骨打折,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却提升为派出所所长。他和谭龙生一起组织黑社会人员到处盗窃抢劫从中渔利。原川口派出所所长谭龙生也是打我的凶手,只要给他钱,杀人凶手他也敢包庇。谢荣丰用刀多次砍人,把一个村民的腹部给砍开,用刀剖开,肠子都流了出来,惨不忍睹,但给谭龙生送了1 000元,便放谢荣丰外逃不处理。谭龙生所在的派出所聚众赌博,外出嫖娼,在嫖娼时把枪支都丢了,叫黑社会人员又给找回来,可以说他无恶不作,百姓深受其害,却升官到衡南县公安局当了股长。

1996年,花桥镇政府组织黑社会人员将我的姐姐邓东英活活打死,附邓东英被打死的材料。2004年7 月以前,他们对我种种惨无人道的迫害已在原告控诉材料当中详尽叙述。2004年10月,川口办事处及派出所合谋指使村主任吴晓林(吴晓林已被杀害)到我家偷走我的上访材料、身份证和300元人民币。2006年4月,我到村秘书谢炳菊家把身份证和眼镜要回,证明东西确系他们所偷。偷走我的上访材料后,衡南县公安局开着警车到我家来抓我,我不在家,没有抓着。我只好逃到北京上访,他们又到北京抓我。2004年12月1日,衡阳市驻京办的几个人和衡南县信访办的人一起到北京来抓捕我,他们抓住我把我拖上车,在拖我的过程中,把我的外裤拖烂,背部、面部皮肤拖烂拖伤。衡南县公安局用警车把我劫回,一路上几个公安用手铐把我双手反背在背后折磨我,后把我送回衡南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公安人员用狠毒手段折磨我。(2004年)12月8日,看守所李所长指挥10名犯人对我拳打脚踢,打了我两个多小时。然后这10名犯人捉住我,用脚镣手铐将我四肢铐在床上,整整铐了两天两夜,我不能动弹。未喝一点水,未进一点食,大小便都拉在身上,好毒辣,第三天才去掉。我四天未进水米,折磨和饥饿使我昏迷不醒,奄奄一息。他们便用橡皮管从鼻孔里插入我的胃部给我强行灌食,但滋味真是生不如死,这样我才渐渐地从昏迷中醒来。后来的三天仍然吃不进东西,看守所就让犯人用竹筒和橡皮管子强行给我灌稀饭。

2005 年元月,公安人员拖着我的手强迫我在一张他们写的不知道什么内容的纸条上按手印,几个公安将我两手用手铐背铐在背后的拖车上,押我到株洲劳教所,又劳教我一年。在劳教所里,他们对我施以酷刑,中队长王平指挥劳教人员对我进行毒打,检查人员来了,就把我在地上倒拖了几百米,拖到货房里关上门对我拳打脚踢,用抹布堵住我的嘴,不能呼喊。把我打倒在地,坐在我身上,使劲掐我的脖子,把我掐昏。王平指挥几个吸毒的年轻被劳教人员,将我推到在地,按住我,强行给我打了两针毒针,使我浑身难受,胃肠心持续绞痛、口麻木、心发烧,头昏昏沉沉、天旋地转,眼、脸、头全部发肿,几天不能吃东西,我在死亡线上挣扎。衡南县买通劳教所企图把我折磨死。我听他们说死了算心脏病发作死亡,用蛇皮袋装着火化了事算了。

2005年11月,我劳教期满被放回家,回家后发现房屋都全倒了。家没了,房子和家里面的东西都没了。我的身体备受摧残,从一个能肩挑150斤、能代替牛拉犁的女强劳力变成一个残废人。一身疼痛,思维和记忆力大部分丧失,只能靠住着双拐才能行走。

衡南县陷害我的儿子谢永华,将他先拘役4个月,后又判刑5年半。谢永华1987年生,2001年12月,他年仅14岁,派出所为了让他到部队去服役,就把他的户口改成了1984年出生。因为我到北京上访,衡南县公安局就以此为由把我儿子抓进了看守所,这时孩子才17岁,而且他根本无罪,所以7月8日衡南县检察院批准的逮捕证上竟然没有写犯了什么罪,犯罪一栏竟是空的。由于我去北京喊冤,关了4个月后把孩子释放。

2005年8月14日,衡南县公安局趁我劳教不在家之际,又把我的儿子逮捕。2005年11月27日,我被释放回家。十天后,他们急急忙忙开庭判我儿子5年半徒刑,这完全是违反刑法的判决。我在家里,法院开庭时,不通知我参加,也没有见到逮捕证,更没有见到检察院的起诉书。2005年12月7日,他们给我儿子下达了判决书,后来直接送到了省第二监狱,法律赋予我儿子的辩护权及接到判决书后10天内的上诉权全部被剥夺。衡南县法院违法乱纪到了何等令人发指的地步!因为我儿子无罪,所以他们不敢让我们知道,也不让他辩护,更不让他上诉。

1994年,在我儿子7岁时,我就被打成重伤,贪官包庇得不到处理,逼我上访,又受尽折磨。1998年我又被判劳教2年,丈夫早逝,家里没有亲人,11岁的孩子便在社会上流浪乞讨,这孩子很可怜。”

邓兰英因揭露腐败,姐姐被打死,儿子被投进监狱,自己无数次被非法关押,无数次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家里被抢劫尽光,她的控诉材料最后写着:“衡阳市委地委不去查处腐败,却打击我这个反腐败的又受尽折磨的弱女子。他们市委在信访办到处张贴我的‘罪行’,把我作为全市的典型打击对象,杀鸡给猴看。我实事求是地向中央控告,有人证有物证,但是得不到任何查处,却被被举报人极力地镇压我。衡南县、衡阳市都威胁我,再告状就要把我抓起来关进死牢,甚至要灭掉我。

他们严重腐败,我怎么能不控告呢?我有冤要申诉,他们却摧毁掉我的家,杀死我的姐姐妹,枉法关押我的儿子,摧残我的身体健康。我的上访之路真是惨惨惨、苦苦苦啊!”

2006年6月21日 在有特务围堵的日子里于北京家里
(根据录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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