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難以想像得到的罪惡,一直被掩蓋着進行着,自由世界的人是很難一窺全貌。很多揭露迫害的訊息透過特殊管道還是傳達出來,今天整理出來的也僅僅是冰山一角。過去,盜取活體器官、取腦是迫害延續,今天在貪婪的驅使下爲盜取活體器官而殺人滅屍。然而訊息中不少個案是強制火化遺體方式來掩蓋罪行,再以其它死因矇騙家屬。在「上級有話,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指示下,做着犯罪的惡行。
據法輪大法資訊中心報導,2002年4月30日,黑龍江五常市拉林鎮西黃旗村傳出消息,該村的法輪功學員張延超被哈爾濱警察虐殺,屍體被非法解剖,慘不忍睹。
引述知情者的話說,當時屍體顯然已被解剖,腦瓜蓋被揭開又蓋上,大腦、心、肝、肺等器官各被切去一塊,胸部塌陷,有一割開又縫上的長口子,有幾處肉翻露在外。無法證實張延超是在何種狀態下被解剖。據哈爾濱市荒山嘴子火化場內部職工證實:屍體送到火化廠已21天了。
消息又說,當天拉林分局通知家屬去哈爾濱市收屍體,說人死了。張延超家鄉整個村子都轟動了,有兩汽車的家屬、鄉親趕到荒山嘴子火化場,大家見到屍體,驚得目瞪口呆,張延超被打得變了形,眼珠沒了一隻,眼眶塌進了一個大坑,嘴裏整排下牙一個沒剩被打掉,頭上、臉上及整個身體全是傷,大部份都被打得沒了皮。
消息來源說,30多歲的張延超4月5日左右和另一法輪功學員乘坐租車外出辦事返回途中,被紅旗派出所所長賈繼偉非法綁架,當時他衣袋裏裝有三千多元賣掉自家金蛙牌三輪農用車的錢,被強行勒索。
張延超被抓到派出所後遭賈繼偉等警察毒打,除拳打腳踢外,電棍電,用白塑膠管子毒打,此種刑具能使人立即七竅出血,但卻看不出外傷;張延超又被送往五常市公安局,被關押在市第二看守所,卻遭到該公安局警察和610單位的迫害,張延超的腿被打瘸,站不起來。第3天,張延超被押送到哈爾濱市公安局,和家人失去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