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淇在以色列警方挂号
据明慧网以色列消息,当天下午,法轮功发言人欧拉-菲德曼女士代表以色列法轮大法学会在特拉维夫警局报案,控诉刘淇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参与策划迫害法轮功,犯有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菲德曼女士递交给警方大量的文字资料,其中包括七位曾经在北京地区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证词。
欧拉-菲德曼女士代表以色列法轮大法学会在特拉维夫警局报案
代表法轮功学员办理法律诉讼的米哈埃尔-斯法尔德律师说,以色列刑法有关条例指出,按照以色列所承诺的多方国际条约,以色列刑法适用于惩罚发生在外国的罪行,尽管犯罪者不是以色列公民、居民,无论犯罪地点在何处。
斯法尔德律师还说,自从六十年代在耶路撒冷对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希曼的审判后,以色列尚没有过对外国的罪行进行刑事诉讼的案件。
欢迎仪式被取消
美国判刘淇罪行成立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八日,北加州美国联邦地区法官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迫害法轮功的罪行成立。
该报道引述旧金山纪事报的报道说,十二月八日,美国联邦地区法官克劳迪娅-威尔金Claudia Wilkin)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违反了美国的法律、中国的法律和国际法。这一判决运用了指挥者对自己所下达的命令应承担责任的法律标准,以及构成协助犯罪,煽动犯罪和同谋等。
欧拉-菲德曼女士表示,昨天是纽伦堡纳粹审判六十一周年。当初希特勒,纳粹对犹太民族及其他民族进行了疯狂的虐杀和迫害。到头来,所有参与者都受到审判,被控犯有密谋罪、破坏和平罪、战争罪以及反人道罪而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正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