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共的评语,霍英东是“爱国商人”。然而,在中共的字典里,“爱国”,就是“爱党”的意思,与真正意义上的“爱国”,大致无关。通常,那些真心爱国而不爱党的人士,不但不会被中共承认为“爱国”,反而被诬为“叛国”,如民主流亡人士。反之,那些未必爱国却一味讨好中共的人士,倒被中共慷慨贴上“爱国”标签,如在黑白两道行走自如的港台奸商与浪客。毕竟,“爱党”二字太难听,彼此都爱面子,就常以“爱国”二字,偷梁换柱。
霍英东撒手尘寰,留下万贯家产。霍某生前,位居香港十大富豪之列,但其发迹史,却并不光彩。香港人都知道,霍英东淘得的第一桶金,竟然是利用朝鲜战争,发下的战争财,或者说,国难财。走私军火,是霍英东致富的由来。对此不堪往事,霍某一直三缄其口,讳莫如深。被人逼得紧时,最多说一句“唔好再提”。
但到了2003 年,癌症复发而自觉到了“盖棺定论”之时的霍英东,在其八十寿宴上,忽然开口为自己辩护,说“从来没有运过军火,只是铁皮、橡胶、轮胎、西药、棉花、纱布之类。”仅承认“没有报关”。但又辩解说香港是“自由港”。然而,谁不知道,“自由港”的意思是免关税,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报关;而“没有报关”,不过是 “走私”的代名词。
在这里,霍某承认了“走私”,只是不承认“走私军火”。并称当时他并不懂得什么“抗美援朝”或“爱国”,只是一心要打破禁运。这种说法,已经与中共对他的抬举相矛盾,中共称赞霍某“支援了抗美援朝”。在“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的大会上,霍某是被中共请上人民大会堂主席台的唯一港人。
中共的抬举,证明霍某与中共的关系非同一般,并非始于八十年代,而是更早。或许又是一名“没有履行入党手续的”中共地下党员。在香港,人人都知道,霍英东从来就是“左派”,即便在全港反共的年代里,霍某也未曾反共。八十年代之后,霍英东大举投资内地,公开亮出了其“红色资本家” 的本色。
香港回归,中共推行“商人治港”,着意拉拢和依靠财大气粗的香港富豪。被封“政协副主席”的霍英东,位居花瓶人物之首,为中共改善形象、对外统战、引进外资,立下莫大功劳。
所谓“政协副主席”或“政协委员”,就是中共给予那些并非中共党员、但却愿意为中共抬轿子、吹喇叭的党外人士的荣誉头衔。与其说是荣誉,不如说是奖赏。花瓶配痞子,痞子换装,花瓶得利,双方各取所需。
说起来,富贵极天的霍英东,最应该感恩的,当是英国殖民政府。霍某身居香港,不仅自在一生,而且发达一生。如果一早就现身中共阵营,以其对财富的偏爱和执著,如果不是被迫害致死,至少也落得个九死一生。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八十年代以后,“进军内地”的霍英东,虽然在中国享尽荣宠,竟也未能逃过中共贪官的欺侮和盘剥。霍英东是广东番禺人,为此大量投资番禺南沙,自称“南沙是我的一个梦想”。然而,正是在南沙,霍某竟屡遭中共地头蛇官员梁柏楠等人威逼勒索,前后被敲诈30多亿。霍某对此有苦难言,哀叹“一个公章就可以令你破产”、“法律有什么用!”
霍英东亲共投共,但对共产党并不信任。据访问过他的人记载,临终前的这几年,他常常会突兀地问人: “你在大陆有没有档案?”“大陆方面是否亦有我的档案?”而后心神不定,神情黯淡。从霍某神经质的问话中,可以推断,霍某的不堪往事,大概还远非“走私军火”四字所能总结,究竟还藏有多少见不得人的秘密,恐怕只有他本人自知,或者,只有中共高层深知。此时此刻,也没有人知道,富甲天下却受人摆布的霍英东,其内心深处,是充满空虚,还是暗生悔意?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