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

關於中共對外宣傳系統向國際社會
進行意識形態滲透和散佈仇恨謊言的調查報告

(2006年1月10日)

前言

視德國人馬克思的暴力革命理論爲「立黨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的中國共產黨[1],在1949年武裝暴力奪取政權後,以改「生產資料私有制」爲「公有制」[2]的名義肆意搜刮掠奪民間財富,把國家的全部資源迅速掌控在手中,並作爲中國共產黨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確定下來[3],寫入中共第一部《憲法》[4]。隨後,又把馬克思列寧主義和中共獨裁者的意志作爲中國各族人民的「指引」寫入中共第二部憲法[5],向全民灌輸,強迫中國大陸民衆背離中華民族文化和傳統道德。中共五十多年來的暴政統治,造成八千萬中國人口非自然死亡[6]。如何應對國際社會的反應,作爲中共統一管理對外宣傳的最高機構——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對外稱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其任務就是推動外宣媒體按照中共意圖「向世界說明中國」,輸出中共意識形態,影響西方的公衆意志和外交政策,引導國際社會輿論迎合中共所需。

背景

早期,中共對外宣傳的渠道主要是靠喉舌媒體新華社。1955年12月,時任黨魁毛澤東要求新華社「把地球管起來」,「儘快做到在世界各地都能派有自己的記者,發出自己的消息」[7]。那時,中共已顯露意識形態一統天下的野心。基於這一目標,在1958年8月,原來「各自爲戰」的對外宣傳由中共中央外事小組統一領導,組長是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陳毅[8]。1989年6月4日,中共動用軍隊鎮壓學生民主運動,釀成震驚世界的「六四」慘案,引起國際社會包括海外華人的強烈譴責[9]。同年7月,美國、法國、英國、聯邦德國、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七國首腦和歐洲共同體主席在巴黎舉行會議,宣佈要採取中止對華高層政治接觸及延緩世界銀行的貸款等措施制裁中共[10]。此時,國際形勢劇變:柏林牆倒塌,東歐蘇聯共產主義政權紛紛垮臺;國際人權運動處於興盛時期。在此大背景下,中共頭目鄧小平提出了「韜光養晦[11],有所作爲」的對外策略,意在麻痹國際社會,實施蓄勢待發的戰略欺騙。中共爲樹立「良好」形象,走出困境,加大對外宣傳滲透的力度,在1991年1月成立了對外宣傳最高機構——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2]。1993年3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兩塊招牌,一套人馬,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由黨直接操控[13]。同年,中共中央對外宣傳小組改稱爲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1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設有同級的對外宣傳辦公室(新聞辦公室)[15]。

1998年3月,中共再次重申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16],由黨直接操控。同年4月始,上海市副市長趙啓正被提升爲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主任[17]。中央外宣辦對外仍稱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以提供信息、對外聯絡及協助傳播媒介、聯繫溝通等形式進行更策略性的意識形態滲透。除設置負責文件、行政事務管理的祕書局和負責下屬機構的人員管理和培訓工作的人事局外,內設的七個局[18],圍繞着如何對外輸出中共的意圖發揮各自的職能(功能)。

1999年7月20日,中共和江澤民公開宣佈對信仰「真善忍」的民衆鎮壓,認爲「共產黨人所具有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所信奉的唯物論、無神論,還戰勝不了法輪功」,「豈不成了天大的笑話![19]」這次,中共吸取了89年「六四」屠城後被國際社會孤立制裁的教訓,加上積累了共產主義近百年的整人經驗和極端殘暴的手段,對法輪功民衆的迫害由公開漸漸轉入了隱蔽,形式上也更具欺騙性。6年來,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積極追隨、參與迫害,利用新聞發佈會、文化交流、國際互聯網絡、廣播、電視、提供書籍資料等多種場合和形式向國際社會散佈謊言,誣陷抹黑法輪功,煽動人們仇恨法輪功,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種種罪行開脫,運用各種手段令國際社會對這場羣體滅絕性的信仰大迫害保持沉默。

本報告主要是針對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以下稱:中央外宣辦,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互通使用,如沒有特殊情況,本報告將不再說明)如何利用對外宣傳的各種渠道作爲輸出中共意識形態、施行迫害人權手段的事實所作的調查報告。

一、中共對外宣傳全球策略

中共對外宣傳是在冷戰結束後僅存的共產獨裁政權進攻西方民主所進行的一場看不到硝煙的戰爭,是從精神意識方面獲取對西方的控制權,達到中共的全球戰略。中央外宣辦主任趙啓正把對外宣傳稱爲是一項「爭取人心的工作」和「鬥爭」。趙啓正說「在這個鬥爭中,要把握有利時機,主動出擊,打主動仗,力爭先發制人,爭取主導海外輿論。要做到讓海外輿論跟着我們走,…要在美國等西方重點國家主動宣傳中國,引導世界輿論,這不僅需要有較高的藝術性,更需要有統攬全局的戰略性,要更加有意識地將力量向重點地區和國家集中,發揮優勢,突出重點,堅持不懈,爭取在重點國家、重點對象和重點媒體等方面的工作有所突破」。[20]

1、跨國境傳播與國際戰略

89年「六四」後,時任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直接指出:「對外宣傳的工作是爭取人心的工作」,「搞好對外宣傳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項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工作。[21]」

1999年2月26日,江澤民在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上代表中共中央、國務院親自慰問外宣官員,肯定他們爲樹立中共「良好形象」,「改善外部輿論環境」,取得了「良好效果」。江並指出對外宣傳工作是「一項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工作,黨中央歷來很重視」,要大力宣傳中共執政50年來取得的「巨大成就」,「服從和服務於黨」的「工作大局」,服從和服務於「整體對外戰略」,一定要「着眼於增進外國人的理解和支持」[22]。

1999年10月底,江澤民在對法國進行國事訪問前夕,利用法國《費加羅報》社論委員會主席佩雷菲特的書面採訪之機,親自對外宣稱法輪功爲「邪教」[23],爲中共喉舌媒體抹黑法輪功定下統一口徑,並一直沿用至今。

2000年3月,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任編輯郭景哲在論述其反法輪功的外宣心得時說:「誰能把世界上發生的大事最先告訴受衆,誰就能爭奪更多的受衆,反之就失去受衆。新聞的時效決不是一個單純的技術問題,而是關乎我們同西方輿論爭奪受衆的政治問題…在對外報道國內揭批「法輪功」時,我們照搬對內宣傳的一套,用了一些名詞術語,外國受衆很難理解和接受。後來,我們在對外宣傳中已經明確指出『法輪功』就是邪教,外國受衆一下子就明白了,接受了。這有利於爭取國際輿論,…[24]」

2000年1月25日,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啓正作了總結講話,要求「根據國際輿情變化,積極地表達中國的觀點。對外宣傳工作者要加強調研,制定規劃,探索規律,提高效率」。各地負責外宣工作的官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和新聞發言人、中央對外新聞宣傳單位負責官員和部分駐外使領館的官員參加了是次會議[25]。

在2001年1月13日至15日北京召開的「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上,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趙啓正強調要「按照江澤民總書記和黨中央對外宣工作的要求…創造良好的國際輿論環境」[26]。

2003年,新華社副總編輯夏林在「『喉舌』的力量」一文中提出「信息是一種戰略資源。誰掌握了信息傳播源和信息傳播載體,誰控制了國際廣播、衛星電視和互聯網絡,誰就有能力影響整個社會,誰就能在意識形態的鬥爭中,搶奪並佔領住制高點,掌握主動權」[27]。

2004年,中央外宣辦主任趙啓正在北京外交學院的一次演講中,同樣也談到了「佔領住制高點」的問題,他說「媒體對事實的報道並不是十分客觀的」,「誰佔領了輿論的制高點,誰就有可能贏得國際社會和廣大公衆的理解和支持,把握先機和主動」,「所謂制高點就是人家相信你的觀點和消息。輿論宣傳作爲各國政治、外交、經濟、貿易的一種戰略武器,在歷史上起過重大作用…[28]」同年5月13日,趙啓正在清華大學的演講時提出「全球傳播」是中共「戰略視野的全局性工作」,是「軟實力」,是「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29]。

2004年9月2日,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劉雲山在紀念新華社英語對外新聞開播六十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要求新華社「着力做好那些在國際社會發揮重要作用、對國際輿論具有廣泛影響的國家和地區的落地(被媒體採用)工作,一個國家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地區來研究和謀劃」,「要加強與外國主流媒體的聯繫」,努力擴大「全球範圍的覆蓋面」,「更多地佔領國際輿論陣地」,對國內外重大事件和熱點問題的報道「做到先入爲主、先聲奪人,把影響和引導國際輿論的主動權掌握在我們手中」[30]。

2、對外宣傳官員忌用「宣傳」一詞

在2004年,新華社「對外宣傳有效性調研」課題組提出「在圍繞諸如人權、臺灣、西藏、新疆、中國威脅論、法輪功等敏感問題與境外輿論的鬥爭中,外宣媒體可以大有作爲,但前提是必須注意按照新聞傳播規律辦事,注意宣傳藝術。[31]」

同年,趙啓正在北京外交學院演講中談到他如何「向世界說明中國」時說,「有人問我:『你們今後的任務是什麼?』我說:『向世界說明中國』,我不說『宣傳』,因爲;『宣傳』這個詞很容易被反用。向世界說明什麼呢?說明中國的政策…反擊對中國的攻擊,就這麼簡單。手段也是多種多樣的」[32]。

2005年7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錢小芊[33]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談到他所主管的西藏工作「不用『宣傳』二字,而是用『說明西藏、說明中國』來闡述」。錢小芊認爲這「才是最有力量,最有說服力的」[34]。

出於這個考慮,中國官方文件把中共中央宣傳部的英文翻譯從Propaganda Department of the CCP Central Committee 改成了 Department of Publicity。同樣,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的官方正式翻譯是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Office of CCP Central Committee。

3、外宣重點統戰的對象

新華社「對外宣傳有效性調研」課題組認爲「對外宣傳應該以對象國的中上層人士爲重點對象,包括政界人士、工商界人士和知識分子,因爲他們或是掌握着國家的政治權力,或是操縱着國家的經濟命脈,或是影響着國家的思想輿論。而我外宣媒體,則應根據自己的特點,將重點工作放在對象國的主流媒體,加強與它們的交流與合作,特別是要與外國媒體著名人士交朋友,建立密切的聯繫,通過他們做好外宣工作。」而「華僑華人和我留學生是我國外宣的另一重點對象…現在境外有數千萬華僑華人,他們中的不少人已進入所在國的主流社會,甚至成爲頗有影響的精英人物,外國人往往通過華僑華人了解中國,他們可以起到獨特的橋樑和輻射作用。[35]

中央外宣辦主任趙啓正在北京外交學院的演講時聲稱:「我們還跟外國媒體展開交流。不僅是像特納(TedTurner)這樣的大人物,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法國最大的世界雜誌出版社、德國的貝塔斯曼,世界最大的書刊出版社,我們都有很密切的聯繫」。趙啓正還舉了一個實例,說他自己如何成功說服美國有線電視新聞國際公司(CNN)的創始人泰德·特納(TedTurner),取消了CNN新聞的片頭有關89年「六四」時有個青年擋在坦克前的鏡頭:「他問我CNN好不好,我說不好;他說爲什麼,我說你們一小時一次整點新聞的片頭有很多國際重要政治事件的鏡頭,其中有『六四』政治風波時一個青年人在坦克前走來走去的鏡頭。我說,這個鏡頭你放了十年;他說,不是我一家電視臺,都這樣放;我說不,就你一個人,別人早就不放了。他當時就對旁邊國際部的主任說:『你爲什麼老放這個鏡頭,美國也有類似事件。你看我怎麼處分你。』我說:『死緩吧,讓他先改造。』我以爲他是在跟我開玩笑,後來據說,他回去真的說了那個主任,那個鏡頭也被取消了。[32]」

2001年9月16日至18日,由中共對外宣傳的國家通訊社——「中國新聞社」主辦的「世界華文傳媒論壇」在南京舉行,據稱到會的境外媒體來自五大洲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共有一百三十多家,一百五十位世界華文傳媒高層人士參加。中國大陸也有60多家新聞機構參會。中共主管宣傳和統戰的各級官員參加了會議並作指導性講話。「論壇」的議題有:「海外華文媒體的定位與應扮演的角色」、「海外華文媒體與國內媒體如何加強合作」等。論壇就中共的意識形態統領對外宣傳和「創造有利的國際輿論氛圍」這一宣傳策略引導海外華文媒體進行充分討論和出謀劃策[36]。

2003年,鄰近港澳地區的中共惠州市委統戰部副部長黃瓊基提出「要充分發揮統戰在港澳的既有優勢,主動加強與港澳新聞媒體的聯繫,進一步做好媒體中上層人士的團結、爭取轉化工作,特別要注重加強與港澳『四報兩刊』的溝通聯絡,爭取主要新聞媒體與我建立良好關係」。同時,他還提出「加強對『送上門對象』的統戰外宣工作。…入境從事經貿旅遊等活動的外國人數將會越來越多。…要有組織地開展各類投資者、專家、留學人員等聯誼活動,廣交朋友」[37]。

4、通過商業運作影響國外傳媒決策

中共惠州市委統戰部部長黃瓊基主張要「努力使統戰外宣工作進入西方主流社會。…寓統戰對外宣傳於經濟交往中。同時加強與國外媒體的聯絡,特別要爭取與美國和西方七國工業集團的主流媒體溝通,注重與國外媒體駐我國境內人員聯絡感情,深交朋友,有計劃地開展一些聯誼活動,…通過他們建立境外宣傳陣地,擴大統戰外宣工作領域[37]。

2003年9月23日,中國新聞社社長劉澤彭在第二屆世界華文傳媒論壇上爲「借船出海」——大陸報刊直接提供專版給海外媒體造勢,聲稱「現在,國外媒體趨之若騖,搶灘中國大陸市場,並大有斬獲」,劉澤彭進一步動員誘惑說「海外華文媒體也要善乘長風,善舞長袖,不失良機…利用地緣優勢,在配合中國媒體走出去的過程中謀求自身的發展和商機」[38]。

由中共中央黨校培養出來的「科學社會主義」博士吳玉榮[39],在2002年時提出「國外的傳媒特別是一些跨國傳媒集團說到底就是一個商業機構,其最終目的就是賺錢。既然是這樣,我們就可以通過商業的規則來限制、影響國外的主流媒體,如通過調整與西方傳媒公司的商業關係,通過限制或批准這些媒體公司在中國的經濟活動,通過購買這些公司的股票來影響這些傳媒公司的決策層」。吳玉榮還舉了一些成功的經驗:「90年代中期我們就先後通過允許新聞集團(NewsCorp.)在中國發展衛星電視而使其終止了反華的BBC的「世界電視節目」,通過限制「迪斯尼」在中國的經營活動打擊其參與制作分裂西藏的節目也頗有成效」[40]。

新聞集團(NewsCorp.)董事長魯珀特.默多克(RupertMurdoch,又譯梅鐸),在1993年,以5.25億美元的大價錢,剛買下了香港衛星電視(StarTV)63.6%的股權(於1995年購入其餘下股份)[41],不久即宣稱,「衛視對全世界的極權政府構成了明確的威脅」。在他講這番話幾星期之內[42],1993年10月5日,中國國務院頒佈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個人不得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各地的電視臺、有線電視臺和電視轉播臺,一律禁止轉播衛星傳送的境外播放的電視節目」[43]。

爲能夠在中國大陸贏得更大的市場份額,默多克改變了態度,盡力迎合中共政權。首先,他毫不猶豫地讓曾實播中國人權狀況的紀錄片而引起中共不滿的BBC(英國廣播電視公司)出局[44];1996年3月25日,新聞集團全資擁有的香港衛星電視有限公司與兩家中方公司合股在香港成立了「鳳凰衛視有限公司」[45]。這兩家中方公司就是原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高級管理人員劉長樂[46](現爲鳳凰衛視董事局主席)旗下的「今日亞洲有限公司」和中國銀行的「華穎國際有限公司」。1998年8月28日,鳳凰衛視開播。

1999年8月21日,鳳凰衛視歐洲臺在英國倫敦正式啓播,全面覆蓋歐洲25個國家。

2001年1月1日鳳凰衛視資訊臺和鳳凰衛視美洲臺正式啓播。鳳凰衛視美洲臺成功地在美國落地,中共媒體稱這「標誌着鳳凰衛視已經在相當程度上完成了對全球的覆蓋」[47]。

2001年3月間,新聞集團(NewsCorp.)執行副主席詹姆斯·默多克(JamesMurdoch是魯珀特·默多克的兒子)在美國洛杉磯舉行的一個商業會議上,詆譭「法輪功」是一個「危險的末日教派」。他同時還指責某些西方傳媒和香港的一些媒體熱衷於對中國進行負面報道[48]。消息一傳出後,中共的多家中央級喉舌媒體如《法制日報》[48]、《解放日報》、《人民網》[49]和《心路網》(中國新聞社新聞網)[50]等即時追炒。而「一些人權活動人士認爲,詹姆斯講這番話是爲了討好中國政府」[51]。

2002年3月28日,新聞集團亞洲全資子公司星空傳媒集團[52]旗下頻道星空衛視被允許在廣東有線網落地播出,這是中國政府第一次允許境外電視頻道通過國內有線網落地播送。但交換條件,就是新聞集團協助中央電視臺第九套電視節目(CCTV-9)在美國和歐洲落地。當時魯伯特·默多克認爲:這是新聞集團「在中國發展的里程碑」和「在中國取得更大成功的開端。[53]」新聞集團在一份聲明中還表示,中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簡稱國家廣電總局)局長徐光春曾指出新聞集團在中國應該有更大的發展機會,這「令人感到鼓舞」[54]。

中共官方媒體的報道則說「新聞集團的成功祕訣就是尋找與中國政府的共同點,在長期的合作中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53]。

2003年10月7日至11日,魯珀特·默多克一行應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邀請訪問中國,10月8日,魯伯特·默多克應中共中央黨校校長曾慶紅[55]邀請,向「中共掌管意識形態的高級官員發表的演講」,其演講詞被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喻國明教授形容爲:「煞費苦心的、充滿討好意味的話語」,可以「深切地感受」到演講者對於進入中國傳媒市場的「渴望和焦慮」,但是「如果拋開其功利性的圖謀不論」,「許多論點是深刻並且中肯的,特別是對於我們把握傳媒產業的真正價值是具有相當大的啓發意義的」[56]。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主管宣傳的李長春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了新聞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魯珀特·默多克一行。李長春希望新聞集團在促進「讓世界了解中國和讓中國了解世界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57]。

事隔一年後,即2004年10月28日,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的《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44號令)[58]出臺,自同年11月28日起實施。《規定》包括「不得設立外商獨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由中方委派」和「合營企業中的中方一家機構應在合營企業中擁有不低於51%的股份」,「合營企業不得製作時政新聞和同類的專題、專欄節目」等一系列苛刻條例。

2005年3月4日,就國家廣電總局發出「關於實施(44號令)有關事宜的通知」[59],其中特別強調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有很強的「意識形態屬性」,要切實把握好「內容導向」,「了解境外合作者的政治傾向和背景」,「防止境外『不良思想文化』通過合資合作的方式進入節目製作領域」,中共媒體隨後發放消息「這意味着,在中國已有合資計劃的索尼、維亞康姆、新聞集團等外資影視巨頭將不可能在短期內再度擴張它們的影視製作業務」[60]。

2005年7月13日,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61]在全國廣播影視對外工作會議上強調,「加強廣播影視對外工作是反西化、反分化、反滲透,維護國家安全,守好輿論陣地的迫切要求…黨中央、國務院歷來十分關注境外衛星電視的管理工作,中央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確保轄區內允許播放的境外衛星電視接收用戶信號全部來自於中央監管平臺。這是考察檢驗各級廣電部門境外衛星管理水平的一項簡單明了的硬指標」[62]。

2005年8月,北京方面正式取消了準備允許默多克的新聞集團在中國各地擴大其廣電播出的計劃[63]。9月19日,美國的Bloomberg刊登了「默多克說新聞集團在中國撞了牆」(MurdochSaysNewsCorp.HasHit『BrickWall』inChina)一文,談到日前在紐約一場由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組織的會議上,默多克承認新聞集團試圖進入中國市場的計劃觸礁。他還提到中共當局原本承諾,但如今對境外媒體再次關閉大門。看來至今默多克仍不甚解,念念不忘實現共產意識形態一統天下,要「把地球管起來」[7]的中共當局,只會去「更多地佔領國際輿論陣地」[30],哪有將輿論陣地拱手相讓的道理。

新聞集團真正的教訓,正如《經濟學人》報導的,「投入十年的時間和大筆的金錢與中共高層建立起的關係並未能給默多克先生帶來多少好處。在汲取完星空衛視公司的專業技能之後,中國方面也許不再需要默多克了」。(a decade spent investing time and money to build relationships in China seems to have done Mr. Murdoch little good. Having milked Star for its expertise, the Chinese may well feel they no longer need him.)[64]

5、實行新聞發言人制,統一口徑

1993年始,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負責國務院的新聞發佈和協調國務院各部門新聞發言人工作。2004年12月28日,中央外宣辦主任趙啓正正式對外宣佈,中國政府三個層次的新聞發佈和發言人制度已基本建立,三個層次即國務院新聞辦、國務院各部門和省級政府的新聞發佈和發言人制度[65]。

顯然,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目的是爲了更有效的統一宣傳口徑;通過新聞發佈替中共掩蓋迫害人權事實,編造謊言、煽動仇恨;同時封鎖不利樹立中共「良好」形象的信息。

1)、混淆概念,統一口徑把中共等同中華

中共駐外使領館的新聞發言人,長期混淆視聽,黑白顛倒,一旦誰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譴責中共的殘暴,一概誣之爲「反華」。以下僅舉兩例:

例一,在2001年1月16日,擁有加拿大和中國雙重國籍的張崑崙教授在接受加拿大電視臺(CTV)訪問時說,他於1996年4月持中國護照返回中國大陸教書[66],99年7月20日以後因爲修煉法輪功而被多次逮捕並受到酷刑折磨,包括遭到中國公安人員高壓電棒電擊。張崑崙說,「一名姓張的警官還聲稱:「只要你是法輪功,我們可以對你做一切而不必負任何責任。如果你被打死了,我們就告訴外界你是自殺」。張崑崙被迫參加洗腦班、寫悔過書(放棄修煉的書面保證),並被勒索一萬元人民幣[67]。兩天後,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新聞發言人就張崑崙的記者會發表攻擊性談話,誣衊加拿大政府、非政府組織和民衆,以及國際社會對遭受中共人權迫害的張崑崙教授的聲援是「掀起新的反華浪潮,破壞中加關係」[68]。

例二,2005年1月28日,中國駐澳大利亞使館新聞發言人發表談話,把揭露共產黨執政五十六年來如何殘害中華民族、摧毀中華文化的大紀元社論《九評共產黨》說成是「反華文章」;法輪功修煉者講真象、揭露中共實行羣體滅絕性的信仰大迫害,被中共新聞發言人說成是「反華滋事活動」,並詆譭法輪功爲「從事反華政治活動的反動組織」[69]。

2)、封鎖消息

2004年3月11日,安徽省司法廳給各市司法局,廳直各單位下發的有關「進一步加強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皖司通〔2004〕21號文件中強調「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中辦(中央外宣辦)、國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關於國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的通知要求…及時主動地向當地黨委、政府的宣傳部門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請示彙報,按照統一部署進行。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發生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司法人權問題、重要押犯情況、『法輪功』…情況等。突發事件發生後,一般不做公開報道。[70]」

2005年6月27日,華北電力大學黨委宣傳部在發出的《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管理暫行辦法》通知中規定,包括:1.黨委宣傳部和新聞發言人接到突發事件報道後,「依據已確定的報道口徑和學校領導的指示,立即制定新聞報道方案,密切關注並調控校內外輿論」;2.「新聞通稿需經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或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統一對外發布」;3.未經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下列校內突發事件不進行公開報道,不接受校外媒體採訪,如,涉及外國駐華使領館、外國駐華人員、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的重大突發事件;涉及民族、宗教、人權、「法輪功」等問題的重大突發事件;突發性「非法」集會、學潮、騷亂和其他羣體性事件等[71]。

3)、煽動仇恨,推行羣體滅絕政策

要人們認同中共迫害法輪功,首先就要挑起民衆對法輪功的仇恨,編造謊言詆譭法輪功。如,2001年8月18日,舊金山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門前,開始爲263名被中共迫害致死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進行「263小時連續和平請願」,同時呼籲緊急救援目前仍被拘捕而生命垂危的大陸學員[72]。2001年8月27日,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新聞發言人發表談話,對「法輪功」這一舉動「表示憤慨」,還反過來造謠說法輪功「至今已在中國國內導致近1700名練習者死亡,使無數家庭破裂,妻離子散」[73]。

2002年7月22日,中國駐美新聞發言人謝鋒呼籲國際社會共同「譴責」、「制止」、「剷除」「法輪功」[74]。

4)、營造有利中共的國際輿論環境

2004年3月30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題爲《200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的白皮書。其中內容提到「全國各級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使公民享有了更多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75]。而事實上,在中共嚴厲的新聞管制下,89年六四慘案真象、迫害法輪功的真象從未見諸於中國大陸的任何媒體的報道。一個獨裁政權在其體系中要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只能是爲了加強言禁。自1991年以來,「國務院新聞辦第八次就中國的人權狀況發表白皮書」[76],爲中共樹立「良好」形象,洗脫迫害人權的罪名。

2005年3月30日,據新華網報道,趙啓正在接受《人民日報》海外版的記者採訪時說「每月,境內境外的主流媒體總能從國務院新聞辦接到數封邀請函,他們關心的所有問題諸如臺灣問題、宏觀調控等,幾乎都涵蓋在這些新聞發佈會中[77]。趙啓正答中國網記者問時談到「美聯社駐京首席記者告訴我,國新辦新聞發佈會的內容都是他們的報道重點」[78]。

二、中共意識形態在全球範圍的擴張

2005年8月26日,據中國廣州網報道,「近年,黨和國家十分重視對外宣傳在對外開放、國際鬥爭、外交鬥爭中的作用,僅中央一級外宣報(報紙)、刊(期刊)、臺(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社(通訊社)等每年均要耗資數十億元。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也紛紛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強化對外宣傳」[79]。

中共主要外宣媒體有新華社、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的中文國際頻道(CCTV4)、中央電視臺英語國際頻道(CCTV9)、中國新聞社、人民日報海外版。據稱「中央級媒體新聞網站的影響力迅速上升,已經成爲對外宣傳的一支重要力量」[80]。而「新華社的新聞消息早已被聯合國列爲主要參考資料之一」[81]。

中共通過這十幾年的「韜光養晦」[11],不知不覺中已在人們的眼皮底下內內外外織起了一張碩大無朋的「網」,中共意識形態正通過這張「網」在不斷的向外擴張滲透。

1、中共主要外宣媒體在全球範圍的覆蓋情況

新華社目標要「把地球管起來」

截止2002年底,新華社對外供稿已拓展到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境外用戶達到5000家,其中包括如:美國的《今日美國報》、《科學》雜誌,法國的《費加羅報》、《巴黎競賽畫報》,英國的BBC、《每日電訊報》,埃及的《金字塔報》等主流媒體。

新華社聲稱,「境外媒體日均採用新華社文字和圖片新聞約1000條次」;「美聯社、法新社和路透社從中國發出的報道中,一半左右是轉發新華社的報道或以新華社的報道爲基礎的,境外的大多數華文報紙都是新華社的用戶」;「新華社的報道也是外國駐華機構和境外媒體駐華記者的「重要消息來源」[82]。

新華社新聞研究所所長唐潤華表示,「近年來,爲了提高對外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新華社確立了以中國新聞作爲對外報道突破口的戰略。2004年,英文對外報道的採用率爲72%,其中中國新聞稿件的採用率爲79%。」[83]

中國新聞社是港澳臺及境外華文媒體的主要消息來源

目前,中國新聞社已經成了港澳臺及境外華文媒體的主要消息來源,據中共官方統計,截止2002年年底,中國新聞社在全球20多個國家和地區用戶共有400多家[80]。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China Radio International,英文縮寫CRI)節目覆蓋全球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使用42種方言向全世界廣播,各種語言類計起來每天播出211個時數,節目覆蓋全球。在國外至少設有27個記者站,與1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電臺有互轉或租機業務關係。此外,還與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電臺、電視臺建立了傳送和寄送節目的合作關係[84]。

中國中央電視臺英語電視第九頻道(CCTV-9)覆蓋全球98%的陸地和海洋

CCTV-9廣播對象是海內外英語背景的觀衆,播出信號經數字壓縮後,通過泛美8、9、10號和亞洲2號、3S衛星傳輸,覆蓋亞洲、澳洲、非洲、美洲、歐洲、西太平洋、中東等全球98%的陸地和海洋,然後再通過各種合作方式全部或部分進入有關國家城市的有線電視網和開路播出電視頻道[84]。例如,CCTV-9通過新聞集團(NewsCorp.)旗下的福克斯有線網以及時代華納旗下的有線電視網絡在美國播出[80]。

中國中央電視臺國際頻道(CCTV-4)基本實現全球覆蓋

中國中央電視臺國際頻道(CCTV-4)的主要對象是以海外華人、華僑和港、澳、臺華僑。全天24小時播出,以新聞類節目爲主。播出信號採用數字壓縮技術,通過多顆國際通訊衛星傳輸,基本實現了衛星傳輸信號的全球覆蓋和重點地區的衛星直播信號覆蓋[85]。

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行到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

人民日報海外版是中共中央機關報[86],中共對外宣傳的五大主體媒體之一[87]。對象是中國在各國的留學生和訪問學者、海外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等。除在中國大陸境內印刷外,還遠程傳版到紐約、舊金山、洛杉磯、東京、巴黎、多倫多、悉尼、雅加達、泗水等地製版印刷,發行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78]。

中國日報發行範圍覆蓋全世界150多個國家和地區

《中國日報》是中國第一份全國性英文報紙。主要對象是境內的外國讀者,如,各國駐華使(領)館、外國駐華商業機構和新聞機構、來華工作的外國專家和來華旅遊的外國人。在境外的主要對象是各國官員、研究中國問題的專家學者、商貿機構和大學圖書館等。在紐約、倫敦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分別出版北美版、歐洲版及香港版。發行範圍覆蓋全世界150多個國家和地區[88]。

中央級媒體新聞網10%的訪問量來自境外

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國日報、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和中央電視臺這6家新聞網站已實現多種語言發佈新聞,據統計,目前中國大陸主要的中央新聞網站10%的訪問量來自境外[80]。

2、利用西方媒體加大對外宣傳力度

中共在推動喉舌媒體對外宣傳的同時,爲控制中國大陸境內的外國記者的採訪報道內容在中共對外宣傳的範圍之內,早在1990年1月19日,中國國務院就發佈實施第47號令「外國記者和外國常駐新聞機構管理條例」。其中規定:「外國記者採訪中國的政府部門或者其他單位」、「開放地區」和「非開放地區」,「應當事先徵得有關外事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同意」,「違者由中國公安機關視情節予以處罰」[89]。同時,中央外宣辦相應設立了「爲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提供服務」的一局(新聞局)[18]。從以下例子人們可以看到中共是如何爲外國記者的採訪「提供服務」的: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羣」(簡稱SARS)在2002年11月在廣東出現後,由於中共隱瞞疫情,喪失了防制先機,在2003年3月透過香港傳染到世界各國[90]。同年4月6日,國際勞工組織官員派克·阿羅因SARS在北京去世。而在此三天前,中國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中外記者招待會上還強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國工作、生活,包括旅遊,都是安全的」[91]。4月8日,任職於中國大陸301軍醫院的蔣彥永醫師,通過美國《時代》雜誌(TIME)揭開了北京中央衛生部掩蓋SARS真相,欺騙公衆及國際社會的事實[92]。第二天,蔣彥永成爲全球媒體追逐的焦點,家裏的三部電話被美聯社、德新社、法新社等要求採訪的媒體打爆。當晚,301醫院有關官員找到蔣彥永,提醒他「作爲一個軍人應該遵守的紀律,不要擅自接受境外媒體採訪」。[93]

4月10日WHO(世界衛生組織)公開批評北京的疫情報告系統:「北京只有少數醫院每日彙報SARS病例,接觸跟蹤體系存在問題,無法系統執行。這將導致疾病的擴散。」[94]

5月7日,獲知衛生部、世界衛生組織防治SARS聯合工作組將在5月中旬來河北考察的3名美國《時代週刊》(TIME)記者到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官村鎮採訪農民並拍攝照片,廊坊市外宣局得知後立即趕到廊坊市,外宣局的官員以沒「辦手續」的理由,「謝絕了他們的採訪」。5月8日上午,又有兩名《瑞士時報》記者從北京直達保定涿州市農村採訪,涿州市外事部門得知後,跟隨了他們兩個多小時,並終止了他們的採訪活動[95]。

5月21日,收到有關「外國記者違規到河北採訪報告」的河北省委書記白克明,在與中央外宣辦主任趙啓正通電話時談到,「可以適當放寬外國記者到河北,視條件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河北防治非典的情況」。中央外宣辦把通話情況告知了河北省委宣傳部。據河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相金科[96]說,「在中央外宣辦一局的直接支持下,迅即制定了邀請外國記者到我省採訪非典防治情況的《實施方案》,中央外宣辦幫我們邀請了美國《美聯環球電視新聞》、英國路透社、法國法新社、日本《朝日新聞》等幾家世界上影響力較大的外國媒體。…還安排了新華社、中國新聞社、中央電視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等國內媒體記者隨行採訪,拍攝一些資料以備用」。採訪地點被安排在保定,因爲「5月中旬,衛生部和世界衛生組織非典防治聯合工作組在保定考察,有較好的接待基礎」[95]。

5月27日中午,河北省委書記白克明對採訪材料的準備、如何回答記者提問等事項明確批示:「務必做好回答各種問題、包括帶有不友好性質問題的準備…回答問題時,要沉住氣」。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張羣生召集參與具體工作的官員,研究落實白克明批示精神。

5月28日上午,由中央外宣辦一局郭衛民副局長帶隊採訪非典防治情況的中外記者團抵達保定。據稱在「記者進省時,在高速路口只有省市外宣局的領導引路」,在「周密謀劃,精心實施」下,「記者提問不設框框,可以到處轉轉,自由採訪;…這些都贏得了外國記者和中央新聞媒體的好感」,「許多媒體都進行了較爲充分的報道」。

對於這次採訪安排,河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相金科深有體會:「邀請外國記者採訪是一件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從始至終,省委書記白克明是這次採訪活動的總策劃總指揮,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張羣生指導具體實施」,「只要我們把握輿論引導的最佳時機」,「積極探索,巧用外力,在觀念、方法、手段、形式和機制等方面不斷有新的突破,我們的對外宣傳工作就有着無限廣闊的天地」[95]。

類似這種借用外國媒體對外宣傳的手法中共屢用不鮮。2005年1月,中共再炒「天安門自焚」僞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安排下,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新社、香港文匯報、美聯社和CNN等中外媒體聯合組成的採訪團,於18日在鄭州監獄採訪「自焚」案的「倖存者」[97]。隨後,1月21日美聯社發表了一篇採訪「自焚倖存者」的報導,借被訪者之口,大量重複中共對法輪功的詆譭性言詞和謊言,此篇報導被多家海外媒體轉載[98]。

事發當年,中共公安部消息人士曾表示,「(2001年1月23日)除夕當天自焚案發後,現場公安人員在天安門廣場扣留六、七名分別來自CNN(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絡)、美聯社及法新社的駐京記者,沒收他們的錄影帶及底片,並要求他們簽署一張承認進行非法採訪和保證下不爲例的文件,然後釋放」[99]。四年後,經中共特意安排下的採訪,美聯社的待遇和表現截然不同。

著名西方漢學家比利時人西蒙萊斯(真名是利克曼)[100]在他所著的《中國陰影》中有這樣一段的論述:「在中國,你看到的永遠是中國官僚們佈置好讓你看到的,從你進入中國的那一刻起,你就像進入了一個高效率的「騙局」,你的旅行日程被安排得緊湊嚴密,幾個星期下來,你感到非常緊張豐富,然後就該回去了。而且一定是帶着豐富美好的印象回去。於是,一批批的西方記者被請進來,熱情款待、緊張旅行,飽餐了各種中國菜與中國謊言之後,又被送出來,他們在中國看到同樣的東西,回去又說同樣的話,既無真實又無新意,這樣,那些記者又何嘗要不遠萬里來到中國,何不坐在辦公室向壁虛構一番,反正都是謊言!」(Chinese Shadows. By Simon Leys,New York:Viking Press,P1-2.)

三、採用多種形式和手段進行全球意識形態統戰

1、利用廣播、影視、書刊及綜合性文化交流活動的滲透

廣播

2003年9月,中國廣播影視集團黨組成員,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臺長、分黨組書記李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文革』當中,我們的國際廣播(90年代以前稱「RadioPeking」)輸出革命,當時聽衆來信最多的是越南、老撾、柬埔寨、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國,那時他們都在革命,他們天天聽我們的廣播以指導他們的革命,我們的播音員都在他們國家成爲明星了」。

李丹認爲,「國際廣播(電臺)的最大優勢在於在任何情況下都能逾越消除疆界障礙進行傳播…譬如說出現了戰時狀態,雙方肯定要採取措施,不讓對方的信息傳入自己控制的範圍,這就是所謂的封鎖消息。在這種情況下,電視需要有線或衛星小耳朵才能落地;平面媒體不能指望發行了,除非通過飛機空投;至於互聯網,它完全可以在技術上被屏蔽。然而,廣播卻阻擋不住,即使進行干擾,它也可以調整頻率,具有強大的機動靈活性和廣闊的活動空間」。[101]

1974年9月,根據中加兩國雙方文化交流的協議,李丹被國際廣播電臺派到加拿大學習,他說「對西方新聞學有了較全面的了解,做了剖析研究,從那時起我開始學習研究我們的新聞理論和實踐,結合我們的工作,把宣傳新聞化」。

1984年,李丹在美國斯坦福大學做訪問學者。據稱是由美國斯坦福大學「專業新聞工作者項目」部門出高額獎學金,國家派出,算自費公派。李丹對記者說「一年後,因爲要研究了解美國國會,我轉到了華盛頓的美利堅大學新聞學院。…我主要的精力、時間花在了去國會實習採訪,對國會的內部情況、內部渠道、公開制度、國會與新聞界二者關係等問題都有了較深的了解。」,「我覺得這兩年深入到美國社會細胞中去了,深刻了解了美國社會和人際關係。」[102]

「1986年我從國外回來,主要考慮如何通過新聞方式實現我們的對外宣傳意圖」。[103]

影視外宣

2004年4月15日,中共天津市委對外宣傳小組辦公室(市府新聞辦)「就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制定了實施細則。其中包括「整合全市外宣資源,建立外宣、外事、外經貿、旅遊、文化、對臺、僑務等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整體外宣格局。使外宣工作的重點與招商引資的方向相一致,與可能帶來的資金、技術、人才相一致」,「以歐美、東北亞、港澳臺爲主攻方向」,「充分利用與世界知名媒體美國有線新聞網(CNN)建立的供片渠道,加強選題策劃,進一步提高供片數量和質量」等。[104]

2005年2月2日,中國國家廣電總局公佈並下發《2005年廣播影視宣傳工作要點》,其中包括要「改進對外宣傳報道的方式、方法、手段,充分考慮境外受衆的需求和習慣…大力實施廣播影視對外宣傳「走出去」工程,抓好境外落地工作,促進廣播影視國際交流與合作」[105]。同年7月13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田進[106]在全國廣播影視對外工作會議上強調「加強廣播影視對外工作是反西化、反分化、反滲透,維護國家安全,守好輿論陣地的迫切要求…廣播影視對外工作作爲黨對外宣傳文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爲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的全局性、戰略性的工作。」[62]

書刊外宣

中國外文局是中共中央所屬、直屬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副部級單位,據稱是「主要承擔黨和國家書、刊、網對外宣傳任務的新聞出版機構,中國外文局已有50餘年的歷史」[107]。

中央外宣辦副主任兼中國外文局局長、黨組書記的楊正泉[108]稱「50年來外文局出版發行書刊近11億冊,發行到世界180多個國家和地區,爲向世界介紹新生的人民共和國…作出了貢獻」[109]。1994年,中國外文局還專門創辦了「以探討外宣理論和促進外宣業務交流爲己任」,「研究傳播中國的技巧,探索全球傳播的途徑」的外宣刊物《對外大傳播》,其讀者對象是「中國涉外媒體從業人員、中央和各區縣級涉外領域的工作人員,中央各大部委涉外工作者,各大院校對外大傳播專業的師生,國家涉外工作者」。[110]

楊正泉說「搞好書刊外宣是外文局的中心任務。書刊是外宣的主要手段之一」,「致力於宣傳馬克思主義,宣傳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創造良好的國際輿論環境,維護國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我們外宣的根本目的。」[109]

2004年10月,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副署長於永湛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實施中國出版走向世界的戰略,「是一項緊迫的政治任務…對於不發達國家和地區,對於政治性強的外宣出版物,可以更多地使用非貿易方式;對於發達國家和一般出版物,可以更多地採取貿易手段…版權轉讓和合作出版應當是中國出版走向世界的基本方式。」[111]

2005年7月下旬,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發佈《「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通知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將對購買或獲贈國內出版機構版權的國外出版機構進行翻譯費資助[112]。8月30日,國務院新聞辦三局副局長吳偉在北京舉辦的「2005北京國際出版論壇」發言中說「在資助法國出版社出版中國圖書獲得成功的基礎上,適時地推出了「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the Program to Popularize Chinese Books Abroad——簡稱PPCBA計劃)」。其主要內容是「通過資助翻譯費的形式,鼓勵外國出版商和出版機構出版發行關於中國的圖書[113]。據中國官方的媒體報道,「至2004年下半年,我國政府已與美國、英國、法國、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六個國家9家知名出版機構簽署了資助約200萬元人民幣、出版110餘種中國圖書的協議」[112]。

文化交流

1999年9月1日,中央外宣辦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舉辦的99巴黎·中國文化周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草坪廣場上開幕。據中共官方媒體稱「這次活動的主要策劃者之一,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啓正對文化周的效果也非常滿意…趙啓正還回答了法國聽衆提出的關於中國國有企業改革和市場建設、海峽兩岸統一、中國文字改革、中國新聞出版現狀、中法經濟文化交往、三峽水利工程建設、取締「法輪功」組織等問題。」[114]

2000年8月24日至9月17日,由中央外宣辦策劃組織的中國對外宣傳行動——「中華文化美國行」在美國全面展開,內容包括展覽、文藝演出、主題講演3部分。在持續近1個月的活動中,中國的文化團體訪問了美國9個主要城市。中國官方媒體稱,「此舉也是我國第一次運用公共關係手法進行對外宣傳的成功嘗試」。[115]

2003年10月28日,中央電視臺和法國華僑華人會在巴黎聯合舉辦《手拉手》大型綜藝晚會,法國華僑華人會主席林加者在演出前致詞時表示,對能直接參與中國文化年活動感到振奮,他稱讚中央電視臺是「旅法華人華僑的精神食糧」。[116]

2003年10月,上海外國語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郭可[117]在其發表的論文中談到:「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1999年還花費500萬美元的巨資在美國主要大城市開展形式多樣的人際傳播活動,取得了較好的傳播效果。」[118]

2004年5月13日,中央外宣辦主任趙啓正在清華大學的演講中提出「我國的全球傳播要貼近外國受衆的文化背景和需求,要多種渠道並行:新聞發佈會;報刊、書籍;廣播、電視;互聯網;文化交流及全民外宣」。趙啓正在談到「文化交流」時說「文化是誰也不能拒絕的,我們一定要加強文化交流。」[29]

2005年10月26日,外國專家局編輯陳偉源在「『中法文化年』帶給我們什麼?」一文中說道「中法文化年的舉辦也給我們的外宣工作一個重要啓示:外宣從文化着手,其造成的影響是廣泛而持久的,而且對方是喜聞樂見的…文化是一種「軟國力」,而文化外交則是國家意志的柔性傳播。與經濟、政治外交相比,文化外交可謂「潤物細無聲」,但其潛移默化的滲透,力量不可小覷。」[119]

2、爲打退「國際敵對勢力」的人權批評中共高舉人權招牌

在中共武裝暴力奪取政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中國大陸的「人權問題成爲一個理論禁區,人們對『人權』二字諱莫如深」。四川人民出版社編審汪彌(瀰)說「將人權看成是資本主義專利傳統觀念,束縛着我國對聯合國系統人權領域活動的積極參與,不利於應對西方的人權攻勢…上個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隨着蘇聯東歐的垮臺和冷戰的結束,西方世界很快把人權攻勢的矛頭集中地指向中國。面對西方國家咄咄逼人的對華人權攻勢,江澤民等中央領導審時度勢,明確提出要開展人權問題的研究,對此作出回應和反擊。」[120]

2004年3月15日,中央外宣辦七局局長董雲虎[18]在《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中說「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蘇聯東歐發生劇變,國際敵對勢力加緊利用『人權』發動反華攻勢。爲打退國際敵對勢力的人權攻勢,以江澤民爲核心的黨中央總結當代中國和世界人權發展的實踐,對人權問題進行再認識,首先從對外鬥爭的角度提出並明確回答了社會主義中國要不要舉人權旗幟的問題。1989年,江澤民等中央領導明確提出,『要說明我們的民主是最廣泛的人民民主,說明社會主義中國最尊重人權』…此後,人權成爲中國對外宣傳的一個重要主題」。[121]

1990年10月,由當時任教於中央黨校的董雲虎、劉武萍編著的《世界人權約法總覽》(以下簡稱《總覽》正式出版。董雲虎稱這部書稿緣起於「承擔中央根據對外鬥爭需要佈置的一個人權研究課題」。[120]

外交部負責人權事務的國際司副司長王學賢說:「今年(1991年)1~3月,我在日內瓦參加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會議。這本書給我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和鬥爭武器。…給我們從事外交鬥爭,特別是國際人權領域的鬥爭,提供了犀利的武器」。

中央電視臺在1991年3月21日「新聞聯播」和「晚間新聞」中兩次播出新聞,稱:「這本書從理論上全面系統地劃清了馬克思主義人權觀與資產階級人權觀的根本界限,並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論述了人權觀念的歷史發展」。[120]

曾參與《總覽》出版的責任編輯汪彌(瀰)稱,「1991年11月1日,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第一個人權白皮書《中國的人權狀況》…在全世界面前理直氣壯地舉起了人權旗幟」,「董雲虎參加了該白皮書的起草,成爲該白皮書的主要執筆人之一。同年,他(原是講師)被中央黨校破格晉升爲副教授,3年後,他被破格晉升爲中央黨校教授[120],1995年10月升爲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人權研究室主任,1997年6月升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七局局長,併兼任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和祕書長[122]。

1997年10月,中國政府簽署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98年10月5日,常駐聯合國代表秦華孫大使在聯合國總部代表中共政府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23],九個月之後,中共對修煉法輪功的民衆展開了大規模的鎮壓。

3、發展互聯網開闢對外滲透新渠道

1997年1月1日,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的「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開通,成爲中共對外新聞報道的一個重要綜合平臺[124]。同年5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下達了《利用國際互聯網絡開展對外新聞宣傳的注意事項》(國新辦發文[1997]1號),文件規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對利用國際互聯網絡開展對外新聞宣傳實行歸口管理,統籌協調新聞宣傳進入國際互聯網絡(以下簡稱「入網」)」,「新聞宣傳單位入網須提出申請,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審批」,「各新聞宣傳單位利用國際互聯網絡對外新聞宣傳的內容,需在中央對外宣傳信息平臺統一入網,不得自行通過其他途徑入網,更不得自行在國外入網」。[125]

2000年5月9日,中宣部、中央外宣辦下發了《國際互聯網新聞宣傳事業發展綱要(2000-2002年)》,這一文件提出了互聯網新聞宣傳事業建設的指導原則和奮鬥目標,並確定了首批重點新聞宣傳網站: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和中國日報(China Daily)[124];並以此爲骨幹,與「中央各新聞宣傳網站、中央與地方新聞宣傳網站以及駐外使領館之間互聯互通」、構成「密切協作的國際互聯網新聞宣傳體系」,中國國際互聯網新聞宣傳體系的搜索引擎,只爲國內外訪問者尋找經外宣辦批准上網的新聞宣傳單位域名、信息內容提供分類索引和導航服務。由「中國網、國際在線和中國日報網站重點承擔對外宣傳任務。」[126]

2000年5月10日,在由清華大學國際傳播中心主辦的「網絡時代的新聞傳播」研討會上,中國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趙啓正稱:「中國進入每個時代都遲到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但這次進入網絡時代卻沒有遲到,幾乎是和美國歐洲同步,而且我們每一年網絡的用戶都以200%到400%的速度增長」。[127]

自2002年3月25日始,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在(幾乎所有)對外使館網站的反法輪功「專欄」都登載了所謂的「『法輪功』備忘錄」,捏造事實詆譭法輪功,向中國大陸以外的民衆進行煽動仇恨的洗腦宣傳。[128]

2003年11月14日,據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五局[18]調研員黃鳳武向外公佈的信息:[129]

中國日報網站:「發稿量從2000年7月的日均200條(幅)增加到2001年的日均800多條(幅)」,「中國日報網站不僅在自己的網站上發佈信息,而且還和路透社、英國金融時報、道瓊斯、DATATIMES、香港資訊行、亞洲信息、亞洲新聞網等近十家媒體或機構簽定了供稿協議,藉助他們在全球的影響力和發佈、推廣渠道,每日轉發我們的信息,達到了『借船出海』的目的。」「越來越多的海外人士已經把中國日報網站作爲了解有關中國新聞及資訊的一個重要渠道。」

新華網:2001年,「在學習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論述、揭批法輪功…等宣傳報道中,新華網與新華社國內部、攝影部等主要業務部門共同組織,報道力度大,發稿量多,在海內外產生了重大影響,許多稿件不僅被國內網絡媒體大量轉載,而且被海外中文媒體和西文主流媒體採用,起到很好的宣傳效果。」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網站:2001年,「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網站根據自身特點明確了面向海外、兼顧國內的定位,以中文網和英文網同時作爲門面網站,另外還開設了7個外語頻道,在向海外報道中國『兩會』盛況、揭批法輪功…等新聞事件中發揮的重大作用。」[129]

2003年,新華通訊社副總編輯,高級記者夏林在《中國傳媒報告》2003年第1期發表的文章中說「國家計委爲五大重點新聞宣傳網站基本建設先期投入的7500萬元經費,財政部又對中國主流媒體五大重點新聞宣傳網站給予了一定規模的年度運用資金,在信息產業部支持下,中央外宣辦代表中央七家新聞網站與中國電信簽署了線路費優惠50%的合作協議。在擴大對外傳輸上,按照統一規劃原則,中國主流媒體五大重點新聞宣傳網站與美國Genuity(傑紐特)公司簽約,在美建立了帶寬100M的鏡像網站。網站開通後,境外訪問量提高了2-3倍。」[130]

四、結語

大量資料顯示,中共對外宣傳滲透的戰略意圖是非常清晰的,被中共選中的宣傳洗腦重點是對象國的主流社會中上層人士,包括政界人士、工商界人士、新聞界、學者及海外華人「因爲他們或是掌握着國家的政治權力,或是操縱着國家的經濟命脈,或是影響着國家的思想輿論」。[35]

中國共產黨全面破壞了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對中國人民強行灌輸共產主義思想,已創下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精神迫害。本報告旨在提請國際社會關注,由於中共對人民犯下的罪行主要是在其統治的國家內部進行,中共在其國內對所有的信息實施全面控制,對外實施全面封鎖,中國國內國外的社會都很難了解事實真象。當中共以文化、新聞形式把具有中國特色的共產主義謬論包裝後,再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向全球灌輸時,接受者往往渾然不覺。中共意識形態輸出所到之處無不伴隨着人性的墮落與道德腐敗。在中共洗腦宣傳作用下,在中共利益誘惑面前,人們對物質的慾望不斷膨脹的同時,也逐漸喪失了辨別是非和主持正義的能力。長此下去,社會不會有公正,人間不會有正義。中國式的共產主義對人類的道德文明、和平進步的禍害,在世界各地已經並且將繼續被歷史證實。


參考資料:

[1].《中國網》新華社2001年7月1日

2.《人民網》來源:《中共黨史研究》2001年第6期「劉少奇與過渡時期總路線」中共中央於(1955年)11月16日至24日召開有各省、市、自治區黨委代表參加的關於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問題的工作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劉少奇在會上發言:改變生產資料私有制爲公有制,是馬列主義的基本點。

3.《新華網》「過渡時期總路線」過渡時期總路線和總任務:「這條總路線的實質是改變生產資料的資本主義私有制爲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4.《人民日報網》「五四憲法」誕生記——毛澤東在浙江親自組織起草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5.《新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部憲法(1975年制定)序言

6.《大紀元網》大紀元時報社論【九評共產黨】之七:評中國共產黨的殺人歷史「從1949年以後,中國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受到過中共的迫害,估計有五千萬到八千萬人非正常死亡,超過人類兩次世界大戰死亡的人數的總和。」 http://www.dajiyuan.com/

7.《毛澤東新聞工作文選》第182頁,新華出版社1983年12月第1版

8.《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網》「無產階級革命家陳毅同志」

9.《大紀元網》「紅朝謊言錄」全球有獎徵文大賽參賽作品「謊言愚民唯我獨尊爭權奪利血雨腥風(六)」──六、四專輯續作者:凹凸 http://www.epochtimes.com/gb/3/9/3/n369396.htm

10.《紅色網站》背景資料之四「鄧小平南方談話的前前後後」作者:天津理工學院人文學院鄧小平理論教研室

11.韜光養晦(tāoguāngyǎnghuì)成語辭典解釋:指隱藏才能,不使外露。出處:《舊唐書-本紀第十八下宣宗》,書中描述唐朝皇帝宣宗,爲人不露內秀,少言,幼時宮中的人都以爲他非聰慧之人,偶然被其兄長洞悉,告知母后鄭氏,皇后鄭氏令其兄不要聲張。後來宣宗果然繼承了皇位。現代解釋多引用《三國演義》中的歷史人物劉備,在稱霸一方前,由於勢力還不夠雄厚,假裝種菜澆園,表現無心與人爭鋒,以圖大計,這就叫做「韜光養晦」《國學網站》「原典寶庫」--《舊唐書-20卷本紀第十八下宣宗》作者:[後晉]劉昫等 http://www.guoxue.com/shibu/24shi/oldtangsu/jtsml.htm

12.《人民網》2001年11月2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13.《法治中國——法律法規》1993年4月19日「關於國務院機構設置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4.《新華報業網》2003年2月24日報道

[1]5.《人民網》2000年11月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聯合發佈《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1]6.《新華網》2003年3月17日「國新辦歷史沿革與職能」

[1]7.《新華網》「趙啓正簡歷」

[1]8.《人民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一局:推動中國媒體對外報道和新聞發佈,爲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提供服務。一局局長:錢小芊
二局:推動中國媒體的國際問題報道和對國際輿情調研,開展與外國新聞機構的交流與合作。二局局長:顧耀銘
三局:負責籌劃和組織對外圖書、影視的製作出版及綜合性文化交流活動。三局局長:郭長建
四局:研究對外說明中國的計劃和方法,擬定本辦負責的重要文件和報告等。四局局長:李晨
五局:制定網絡新聞發展規劃,推動中國重要網站豐富外語內容。五局局長:錢小芊(兼)
六局:指導中國各省(市、自治區)新聞辦公室的工作,爲港澳臺記者來內地採訪提供服務。六局局長:田進
七局:推動對外介紹中國人權事業發展情況,開展人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七局局長:董雲虎

[1]9.《北京之春》2001年6月號(總第97期)「中共中央關於法輪功問題的文件」 http://www.bjzc.org/bjs/bc/97/09

20.《環球資訊網》(人民日報社新聞信息中心)《新聞戰線》(2002年第11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推動對外宣傳工作的新發展」趙啓正

2[1].《人民日報》2004年10月25日

22.《人民日報》(1999年2月27日第1版)1999年江澤民在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上講話

23.《人民日報》(1999年10月26日第1版)

24.《中國國際廣播電臺》2001年11月2日發表國際廣播電臺主任編輯郭景哲論述外宣的心得

25.《人民日報網》2000年1月25日報道「2000年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

26.《中國網》2001年1月13日「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召開」

27.《中國報道週刊網》發佈日期2003年6月8日,摘自《中國傳媒報告》「『喉舌』的力量」——從國際戰略的視角看媒體的跨國境傳播作者:夏林

28.《人民網》「趙啓正:中國面臨的國際輿論環境」來源:《世界知識》

29.《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網》2004年5月13日《軟力量與全球傳播》作者:趙啓正。

30.《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2004年10月28日報道「劉雲山:紀念新華社英語對外新聞開播六十週年」

31.《中國記者》2004年第2期「進一步提高我國媒體對外宣傳的有效性之三」作者:新華社「對外宣傳有效性調研」課題組

32.《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網》轉載外交部刊物《世界知識》2004年第5期「趙啓正:中國面臨的國際輿論環境」

33.《新華網》2004年4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錢小芊主持記者會」

34.《香港文匯報》2005年7月20日「錢小芊推介西藏不停歇」記者彭凱雷

35.《中國記者》2004年第2期本「進一步提高我國媒體對外宣傳的有效性之三」作者:新華社「對外宣傳有效性調研」課題組

36.《中國新聞網》2001年9月17日「圖文:首屆世界華文傳媒論壇在南京隆重開幕」

37.《同心網》2003年7月11日「緊跟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努力開創統戰外宣工作新局面」中共惠州市委統戰部黃瓊基

38.《中新網》2003年9月23日「華文傳媒論壇閉幕劉澤彭籲利用地緣優勢謀商機」

39.《中共中央黨校網》「中共中央黨校2004屆統分博士研究生名單」

40.《中國黨政幹部論壇》2002年第6期「傳媒全球化時代的中國國際形象戰略」作者吳玉榮

41.《世界經理人週刊》2004年1月14日「外國傳媒集團在中國的發展現狀分析」

42.《美國之音中文網》(VOAReport:MURDOCH/CHINA)2001年5月26日「傳媒大亨默多克之子指法輪功是末日教派」亞薇報導 http://www.voa.gov/chinese/archive/worldfocus/mar2001
/mon/0326018murdoch-chinagbtxt.htm

43.《浙江在線新聞網》(中國新聞傳播學評論)第十四章對傳播新技術的管理

44.《中國新聞研究中心》來源:文化研究「默多克批判(上)」作者:袁愛中

45.《中國媒體資訊網》「鳳凰衛視簡介」

46.《人民網》來源:《北京青年報》「劉長樂鳳凰八載長樂未央」記者:吳菲

47.《新華網》2003年9月2日「全球性華語衛星電視臺--鳳凰衛視的品牌魔方」

48.《法制日報》2001年3月26日第四版默多克之子抨擊「法輪功」

49.《人民網》《解放日報》2001年3月26日

50.《心路網》2002年7月3日轉載自《北京晨報》

51.《美國之音中文網》VOA Report: MURDOCH/CHINA Mar.26,2001(亞薇報導)「傳媒大亨默多克之子指法輪功是末日教派」

52.《星空傳媒網》星空傳媒集團(STAR Group Limited)星空傳媒集團是新聞集團全資擁有的公司,亞洲首要的多平臺媒體內容和服務供貨商。星空傳媒向亞洲五十三個國家約三億觀衆,以七種語言播放四十條頻道。星空傳媒頻道包括:衛視中文臺、Star Plus、衛視合家歡臺、星空衛視、Vijay、鳳凰衛視中文臺、Channel[V]、ESPN、衛視體育臺、Star Gold、衛視電影臺、Star Movies、鳳凰衛視電影臺、Star News和鳳凰衛視信息臺。

53.《新華網》2004年1月8日「傳媒經營管理案例:默多克新聞集團中國攻略」

54.《中國的中文電腦科技資訊網》2002年3月22日南方都市報「鳳凰衛視落地中國默多克星空衛視下月開播」

55.《中國網》曾慶紅簡歷: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2002年12月兼任)。

56.《人民網》2003年10月8日魯伯特·默多克:文化產業的價值——新聞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魯伯特·默多克在中共中央黨校的演講

57.《新華網》2003年10月10日「李長春會見默多克希望新聞集團與中國多合作」

58.《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網》「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44號令):

第一章第四條,「不得設立外商獨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

第二章第六條第五則,法定代表人須由中方委派;第六則合營企業中的中方一家機構應在合營企業中擁有不低於51%的股份;

第三章第十二條,「合營企業可以製作專題、專欄、綜藝、動畫片等廣播電視節目,但不得製作時政新聞和同類的專題、專欄節目」。

59.《新華網》2005年3月7日報道。來源:廣電總局網站。關於實施《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有關事宜的通知

60.《新華網》2005年3月7日報道,來源:《新聞晨報》「新規定出臺:外資影視傳媒只能開一家合資公司」

61.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共同推進中國——東盟夥伴關係

62.《中國國家廣電總局網》(田進)2005年7月13日在全國廣播影視對外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摘要)

63.《BBC中文網》2005年9月19日。默多克抨擊北京有「多疑症」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
/newsid_4250000/newsid_4259500/4259566.stm

64.《經濟學人》News Corporation's troubles in China, Sep 22nd 2005 http://www.economist.com/research/articlesBySubject
/displayStory.cfm?story_id=4427632&subjectid=2743324&tranMode=none

65.《中國網》2004年12月28日「中國政府三個層次的新聞發佈體制基本建立」

66.《大紀元時報》2001年1月17日,脫離「虎口」的張崑崙:我在中國被強制「洗腦」

67.《大紀元時報》2001年1月21日「世界日報:張崑崙控述獄中受虐」

68.《中國駐拿大大使館網》2001年1月18日「中國大使館新聞發言人就張崑崙記者會發表談話」

69.《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網》中國駐澳大利亞使館新聞發言人2005年1月28日發表談話

70.《安徽司法行政信息網》2004年3月11日皖司通〔2004〕21號「安徽省司法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安徽省司法廳)

71.《華北電力大學黨委宣傳部網》2005年6月27日。關於印發《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72.《明慧網》2001年8月19日「舊金山265小時靜坐活動暨記者會」

73.《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網》2001年8月27日。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新聞發言人發表談話

74.《人民網》2002年7月23日《新華社》華盛頓7月22日電:中國駐美使館發言人駁斥「中國威脅論」

75.《新華網》2004年3月30日「03人權白皮書今發表以人爲本具里程碑意義/全文」

76.《新華網》2005年4月13日「中國發表《200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

77.《人民日報海外版》2005年3月25日,「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趙啓正:努力向世界說明中國」本報記者沈興耕、張永恆

78.《新華網》2005年3月30日「趙啓正:敢讓直播新聞會說明中國官員水平很高」

79.《中國廣州網》2005年8月26日「淺析外宣與內宣的聯繫和區別」作者:丁代書

80.《中國記者》2004年第2期「進一步提高我國媒體對外宣傳的有效性之一」作者:新華社「對外宣傳有效性調研」課題組

81.《傳播學論壇網》2003年11月14日「全球化下中國國際新聞傳播對策思考」作者宋昭勳

82.《千龍新聞網》2004年5月31日「對我國媒體對外宣傳報道有效性的基本評價」

83.《對外大傳播》2005年6月,「掌握技巧減少宣傳色彩外宣工作者需要什麼」作者:唐潤華/新華社新聞研究所所長

84.《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網》「國家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答香港《南華早報》記者問」

85.《中央電視臺網》頻道簡介:CCTV-4(國際頻道)

86.《人民網》報刊訂閱

87.《新華網》2005年7月4日轉載《中新社》北京7月1日電「外宣5大媒體之一人民日報海外版創刊20週年」

88.《中國駐法蘭西共和國大使館網》「中國主要對外傳媒」

89.《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網》2003年8月26日。國務院令第47號「外國記者和外國常駐新聞機構管理條例」

90.《清華大學網》「抗『非典』記事」。2002年11月16日佛山龐先生髮病確切時間是2002年11月16日晚,第一次住院時間是11月20日,…目前他爲時間上可追溯的第一例非典(SARS)患者。3月12日,世界衛生組織正式發出一些地區出現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這一流行病的全球警報。3月13日,香港各媒體紛紛以頭條新聞報道,稱香港爆發肺炎。部分報章更是使用了「奪命肺炎襲港」、「奪命變種病毒亞洲擴散」、「肺炎失控,醫護人員大恐慌」等標題進行報道。

91.《中國駐匈牙利共和國大使館網》2003年4月3日。中國衛生部長答中外記者問「非典型肺炎疫情已經得到有效控制」

92.《大紀元時報》2005年7月21日「SARS與退黨」作者:陳彥宏

93.《博訊網》2003年6月11日消息「蔣彥永:人民利益高於一切!」

94.《新浪網》「北京:『非典』時期的典型過程(二)」

95.《長城在線》(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網站)2003年9月12日「創新思路天地寬」

96.《長城在線》(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網站)2004年11月26日報道「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相金科在河北省首期新聞發言人培訓班結業儀式上的講話」

97.《新華網》2005年1月18日記者田雨。「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安排下,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新社、香港文匯報、美聯社和CNN等中外媒體聯合組成的採訪團,於18日在鄭州監獄採訪了王進東、劉雲芳,以及自焚事件組織者之一的薛紅軍。」

98.《大紀元網》2005年2月12日訊「法輪功質疑中共和美聯社幕後交易」

99.《南方網》2001年2月7日「大量跡象顯示西方記者參與了法輪功『自焚』事件」

100.《北京之春》2002年5月30日「改變法國現代中國觀的西蒙萊斯」作者:(法國)陳彥。西蒙萊斯的《毛主席的新衣》、《中國陰影》和《想象的破損》三部書稱爲觀察中國的「繞不開的基石」,改變法國現代中國觀。http://bjzc.org/bjs/bc/109/87

101.《人民網》「李丹:給世界人民講中國故事(1)採訪者:王永亮 藍瀾。

102.《人民網》「李丹:給世界人民講中國故事(3)——「西天取經,取回一腔愛國情」

103.《人民網》「李丹:給世界人民講中國故事(4)——新聞創新,開創一番新天地」

104.《外經貿津網》2004年4月15日「關於加大對外宣傳力度的實施細則」中共天津市委對外宣傳小組辦公室(市府新聞辦)

105.《中國網》2005年2月22日「廣電總局:2005年廣播影視宣傳工作要點」

106.《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田進:2001年10月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總編輯;2003年8月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黨組成員、副總編輯;2004年8月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07.《全國翻譯資格考試培訓網》「關於我們」中國外文局教育培訓中心

108.楊正泉簡介:1993年4月調任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兼任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局長、黨組書記。2001年7月任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常務副會長、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黨的十五大代表,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楊正泉:風雨人生盡顯傳媒韜略(1)」

109.《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網》「新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五十年」作者:楊正泉(編者注:「新生的人民共和國」是指1949年後中共政權統治下的中國大陸。)

110.《新華網》「對外大傳播」

111.《新華網》2005年3月28日「於永湛:新聞出版業如何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

112.《全國職業培訓教材網》政府首次爲翻譯費埋單,「走出去」獲得強力推動

113.《中國新聞研究中心網》「出版產業的創新與發展」

114.《人民網》2001年9月18日「多彩而無垠的文化大陸—』99巴黎中國文化周側記」作者:楊學鋒牛廷濤

115.《中國江蘇網》2004年2月5日「趙啓正:向世界說明中國」

116.《「中法互辦文化年·上海」官方網站》「《北京——巴黎之夜》中法演藝明星手拉手[圖文]」

117.《人民網》2005年11月20日「上海外國語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郭可發言」

118.《新浪網》2003年10月13日報道「試論我國對外傳播中國際受衆心理研究」作者:郭可

119.《中國網》2005年10月26日「『中法文化年』帶給我們什麼?」供稿:《對外大傳播》雜誌作者:陳偉源,外國專家局資深編輯

120.《江蘇監獄網》2004年3月22日「人權理論禁區是怎樣突破的——我的一段不尋常的出版經歷」作者:四川人民出版社編審汪彌(瀰)

121.《中國網》《人民日報》2004年3月15日作者:董雲虎

122.《中國青年科技信息網》董雲虎簡介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2000年11月7日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124.《科思平臺網》「1995-2002中國網絡新聞大事記」

125.《浙江在線》中國新聞傳播學評論「第十四章對傳播新技術的管理」

126.《南方網》2003年10月10日「充分發揮優勢加強網絡外宣」國際在線網負責人張弘在「2003中國網絡媒體論壇」上發表的論文

127.《中國江蘇網》「悲欣交集:中國網絡新聞業5年回瞻」傳載《國際新聞界》2000年第4期,第27頁

128.調查記錄:國務院新聞辦利用對外使館網站進行反法輪功宣傳,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拿大大使館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丹麥王國大使館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瑞士聯邦大使館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悉尼領事館網》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

129.《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03年11月14日「新聞網站建設與發展」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130.《傳播學論壇網》轉自:香港《中國傳媒報告》(China Media Reports)2003年第1期「傳媒全球化時代的國家安全——從國際戰略的視角看媒體的跨國境傳播」(新華通訊社副總編輯,高級記者夏林)


追查國際報告《有關中共中央宣傳部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輿論控制中樞的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