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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死鬼知多少!須看紐約時報這怵目驚心的報導(多圖)
● 一年最少斃一萬 據4月5日南方都市報報導,湖北省京山縣馬店派出所前治安巡邏員、39歲的佘祥林含冤入獄11年,因爲其妻失蹤,險些成槍下鬼。 11年前,1994年4月間,湖北省京山縣雁門口鎮何場村九組村民佘祥林被當地公安機關逮捕,京山縣公安局懷疑他謀殺了自己的妻子。逮捕前四個月,佘的妻子張在玉走失,村民們說她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同年4月11日清晨,一具腐爛得面目全非的女屍在附近一個村落的池塘裏浮起,公安認定這具女屍就是佘祥林的妻子。 1994年10月13日,佘被判了死刑,在即將執行時,佘的母親去尋找兒媳時有證人證明看到張在玉,於是判決被湖北省高院發回重審的同時,證人遭到迫害。也就是說判錯了也不許說錯。到1998年6月15日,佘被京山縣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15年,老婆沒死丈夫爲何要被判刑呢?佘上訴,同年9月22日,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佘的上訴,維持原判15年,此爲終審裁定。 結果11 年後,離家出走到外省並再婚的妻子因想念女兒回來探望時,當局無奈釋放了他。可笑的是,佘減刑三年半,本來到今年8月就刑滿出獄,但3月28日出走了11年的張在玉突然歸來,佘祥林提前幾個月被釋放。但佘祥林的身體全都毀了成了廢人。 另一個案子在6月, 陝西省一個30歲的民工去年酷刑折磨下承認殺害一個男孩,並將其投入黃河而被判死刑。其實是這個男孩移居到城市找到工作。後來在這個男孩回家之後,此民工才被釋放。 在7月,雲南省三名警官酷刑拷問一個人,逼迫他承認殺害了一名妓女。結果屈打成招的人2002年因謀殺罪安排了死刑審判,就在這時,有罪犯在犯其它案子時供認曾殺害了這名妓女。於是這個人才死裏逃生。 這些時來運轉的事情實在是太少了,更多更多的人屈死了。中共一年最少斃一萬人,裏面有多大比例是不該死的。中共可不在意。中共當政公開搞死的就有8000萬人。這個邪黨是不在乎殺害中華子孫的。 據紐約時報9月21日報道,今年就揭露了12例,司法部7月份聲稱, 前12個月有4,645 個犯罪嫌疑犯遭受到人權侵害,包括偵查期間的酷刑。報道評論說,中共的生存比任何時候更需要有一個可信的法制系統,它需要法律檢查腐敗,因爲腐敗已危及到它的生存合法性。同時,中共無法解決法律學的根本問題:共產黨產生法規還是它被法律所治? 話又說回來,如果中共有可信的法制系統,檢查腐敗,那麼也就沒有什麼能危及到它的生存。但中共把自己置身於法律之上,所以在警察、檢察官和法院之間企圖維護一種虛假的公正,實質使社會變的越來越不安定。受害者聲稱,穩定的政治動機和陰謀,已使法律成爲普通人民的恐怖來源。 ● 酷刑折磨 汗水在地板上形成水坑
到第四天,他被制服了。他們問,「她的褲子是什麼顏色?」他喘着氣說,「黑色」, 頭後立刻遭一重擊。他哭泣着,「紅色」,得到另一拳打。他冒險說,「藍色」。擊打停止了。 這位秦先生是中國中部河南省的一名35歲的鋼鐵廠工人, 他回憶在審訊室的黑暗中如何摸索着演繹出「正確」的強姦和謀殺的細節,結束了警察對他的酷刑和提供了他們要求的供詞。 僅憑這個供詞,檢察官控告了秦先生。法官判他死刑! 他今天還活着,是由於意外的命運轉折。秦先生在死囚牢時寫信給他的家庭聲稱,公安系統是專政的產品,警察使用專橫手段對待任何抵抗他們的人。普通人沒有辦法保護自己。 下面讓我們看看中共司法部門是怎樣破案的: ● 罪犯是這樣製造出來的 1998年8月3日下午,一名30歲的農村婦女賈海容(音Jia Hairong),在安陽東皋平(Donggaoping )村莊,她的家庭農場中,發現被強姦和謀殺, 警察在現場發現了塑料鬧鐘和剃鬚刀。他們確定,這兩個東西是兇手在攻擊之前從附近的家庭竊取的。 法院文件沒有寫清楚兇手物證。反而,警察依據在東皋平村莊東邊一英哩的芹小屯(Qinxiaotun )村莊戶外玩耍的三個孩子所說,他們看見住在芹小屯村的秦先生下午從東皋平的方向走來。8月4日午夜,四名官員從鋼鐵廠帶走秦先生。 僅僅因爲「從東皋平的方向走來」就被逮捕?這就是羅幹手下人的素質! 接下去更荒唐: 報導說,秦始終不知道爲什麼被扣留,探員沈軍(Shen Jun)說在調查鬧鐘的偷竊,並說秦的指印符合那個被發現的時鐘。秦先生回憶,沈說這是一個便宜的小鬧鐘,沒有理由說謊。然後秦承認了,以爲可以放他回家。 結果,沈組織了四個隊,每隊二位警察三天三夜輪番審問秦先生。審問迅速變爲酷刑,做「老虎凳」、架「噴氣式」、不準睡覺,他描述爲刺骨的痛苦,感覺神智不清。 看到這裏,我突然想起明慧網所刊登的事實──羅幹指使警察連續多少天不許法輪功學員睡覺,而且酷刑折磨,逼迫他們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今天我們從秦的描述可以清楚看到中共迫害無辜的冰山一角。 報導說,終於,按照指定,對於竊取的鬧鐘顏色,他猜測:「白色。」 中共官員沈某重擊他的頭和再要求,「時鐘是什麼顏色?」「紅色,」 他提供。但他得到另一重擊。然後他說,「綠色。」 重擊停止了。 別說沈某那些人還披着人皮,就是畜生也能明白個幾分。他不知道胡亂猜測鬧鐘顏色,證明這個人不是疑犯嗎?當然知道。但是中共要求的是「破案」,怎麼破那不管,但得有「證據」和「犯人」。中共從成立以來有幾個案子不是冤假錯案呢?延安時連自己內部的人都酷刑折磨,整死好多人。 很快,沈某告訴秦,他偷竊的鬧鐘證明他殺害了賈女士。沈某說,警察現在有所有證據證明秦是殺人強姦犯,但秦必須充分地合作避免最苛刻的處罰。冤枉的秦先生仍然發昏,冒險猜測每個問題:她穿着短褲或長褲? 他扼殺她用手或繩索?等等,直到他被允許睡覺。 在他八個月的拘捕和審判期間, 秦先生寫了一系列痛苦的信給家裏, 敦促他的家庭不要相信指控。「每個供認的詞都是笑話,」 他1999年初寫給他的大哥。「到今天,我既不知道死者什麼樣,也不知道她的褲子顏色。」 ● 案子就這樣破了 在拘留中,秦先生研究了刑事訴訟法。他的信件援引了許多他認爲有助於爲自己辯護的段落。例如,法律中的38條:「禁止提取供詞通過酷刑和陰謀」;46條:1996修正的犯罪程序法律宣稱,「「口頭坦白」不是判罪的充足依據」;12條要求:「嫌疑犯必須被假定無罪,直到被證明有罪」。
報導說,秦的憤怒說服了他的大哥,秦嚴清(音Qin Yanqing)不停的遊說,請求安陽和鄭州法律官員重審案件,併爲旅行和律師費耗盡了家庭儲款。他甚至尋找主辦此案的警官沈某,但沈表達了決不糾錯的信念。當然沈某不承認抓錯人了,承認抓錯人就必須把真正的罪犯找出來,否則太飯桶了。但抓真正的罪犯多難哪,酷刑製造罪犯太容易了,手拿把掐。所以,沈某聲稱,以賭20年的領導經驗作爲保證,如果秦嚴宏沒有犯罪,他將接受處罰。 如果沒當20年的中共領導,沈某也不可能把中共的心思摸的透透的,沈某知道這樣做才可以升官。後來事實證明,迫害秦的沈某在處理完這事之後,提升當縣警察局的第一把手。 報導說,當1999年4月開始審判時, 秦的親戚和村民近50人到安陽爲秦作證。但3位法官的小組命令關閉審判,並排除他們在法庭之外。 爲何把證人排除在法庭之外?還是那個棘手的問題──找不着真正的罪犯,也不想真正辦案! 這個起訴沒有證人, 法官阻止秦找任何人。當場秦先生激動地撤回了他的招供。他的律師爭辯說,這個完全取決於招供的起訴應該無效。但審判在午餐前結束。 六個月以後,一個法官到監獄去通知秦先生被判死刑的消息,並告訴他判決書的內容:秦先生犯強姦和謀殺罪,將被執行死刑。秦先生有權利上訴。 誰說中共沒有法?秦先生有「權利」上訴!但死刑依然難免。 此次胡錦濤出訪,在多倫多答記者問時,強調中國國情不同,「生存權高於人權」,可是沒有人權又怎能有生存權?秦的冤案已經反駁了胡錦濤的謬論。 ● 天要留下中共冤獄的證人 秦就這樣成爲關押15個人的死囚牢中的一個,他說, 2年中有12個同室囚犯在凌晨被警衛帶走執行槍決。他逃脫了那個命運,不是由於他的呼籲、或新的DNA證據,而是意外的好運,也許算作是奇蹟── 2001年1月的一天,一位退休軍人袁秋富(音Yuan, Qiufu) 鬼使神差的走入離安陽不遠的臨州(Linzhou)警察局,並告訴官員,他強姦、搶奪和扼殺18名婦女。他提供了殺害狂暴行的長篇細節,包括準確的說明如何強姦和謀殺賈女士,還偷竊了一個綠色鬧鐘。 這個不可思議的奇蹟表明,天要留下中共冤獄的證人,以此告訴人民,中共非滅不可! ● 真兇投案 冤者依然死罪難免 連環殺手袁秋富謀殺賈女士的消息在安陽官員中引起震動。但秦的家庭和一位北京的調查員認爲,沈某他們不關心秦先生是否冤枉,因爲他們從一開始就非常清楚這個假案是他們一手製造的。假案敗露只能讓他們自嘆倒霉,他們驚恐的士對秦先生的非法拘捕、起訴和定罪可能有損於他們的前程。這些官員的反應是壓制新信息,和繼續關押秦先生在死囚牢。他們急於要把秦先生槍斃以便結案。 這位請求匿名的調查員說,負責袁案的臨州當局和負責監禁秦的安陽官員祕密協商,準備指控袁秋富謀殺17人而不是18人,把被姦殺的那個女人之死還是扣在秦先生身上,並繼續維持對秦的死刑原判。這種想法和做法的警官不止一個,這種可怕事件的發生不止一起!共產黨公檢法真黑啊! 秦的大哥說,「他們說,如果釋放秦,20位官員會受罰,但如果秦被關押執行死刑,只有一人受苦!」他們用各種利益誘惑秦家人同意他們槍斃秦。所以,這個冤案不能說這是誤判,中共警官從一開始就清楚他們在做什麼! 這個關於秦死亡的協議竟然進行了一年多,直到臨州的官員對一位全國法律事務出版社的記者開玩笑的談論此事之後,才被揭露出來。雖然這個記者對此沒有發表一篇文章, 但他警告了安排調查的首都當局。 ● 真兇主動自首 冤主又服刑4年多 1998年8月3日發現姦殺案,8月4日午夜,四名官員從鋼鐵廠帶走秦先生,直到2001年1月真兇主動自首,秦先生含冤兩年半,但是爲了凸顯司法的「偉光正」,秦先生作爲殺人犯還繼續在死囚牢中服刑。這就是中共的司法「公正」! 4年多又過去了,直到2002年5月,在壓力下,河南省級法院決定釋放秦先生,並安排他住宿在一個旅館。酷刑迫害他的安陽縣警察組織了宴會爲他慶賀。但秦先生說,當回到房間,他難以自制的不斷哭泣。 在他釋放後幾天,秦先生去縣警察局見沈某。沈從一個會議中衝出來招呼、握手,並若無其事、毫無愧色的說「道歉」,那道歉的份量就好象買茄子錯給了黃瓜一樣輕飄。 關於如何賠償他們談判了幾個月,地方政府最終同意支付35,000元,賠償對他的四年監禁和錯誤指控所造成的傷害!2005年5月時的三萬五千元人民幣!但還有前提,條件是,秦先生必須同意不對新聞媒體談論此事,也不向他們的上級機關提出更高金額的索賠。 ● 越壞越升官 擺脫死亡陰影和酷刑折磨的秦最初接受了那些條件。但現在,他打破了承諾,因爲當局拒絕證明他完全無罪。他說,他們希望能使這案件的影響消失而又沒有負作用,並對參與制造冤假錯案的警官升遷都沒有任何影響。 最近一次,當秦再次去縣警察局迫切要求全部賠償時, 他發現,沈某因「辦案准確無誤、迅速快捷」,已從偵探小組負責人提升爲安陽縣代理警察局長!秦還能和誰打官司呢? 沈某曾對秦的大哥說,他以20年的領導經驗打賭,如果秦嚴宏沒有犯罪,他將接受處罰。現在事實證明他錯了,結果呢?他反而升了官! ● 秦先生死裏逃生的實質意義
再看看,國家主席劉少奇是怎麼被折磨致死的,看看總書記胡耀邦是怎麼下臺的,還有總書記趙紫陽是爲何被軟禁到死的,什麼話都不用說了,一目了然! 不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變壞了,而是整個中共從上到下都徹底腐爛了,否則胡錦濤爲何要保鮮?秦先生的案子只是一箇中國大陸上普通的冤案,還有太多太多怵目驚心的冤案沒有被揭露出來。我們有責任讓人民知道:共產黨是什麼! 一個非常值得推敲和分析的兇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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