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新加坡法庭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強判兩位法輪功學員,並處以最重的處罰。兩位善良貧弱的家庭婦女在強權無禮判決前對良知與信念的堅持並絕食抗爭讓人敬佩。新加坡法庭的做法讓人悲哀不恥。其實新加坡不是一個民主法制的社會。它是一個權威主義的社會,說白了是李氏家國。法律是李氏家法。李光耀是家長。李光耀的意志可以決定法律的具體實施和解釋。發生過的選舉醜聞,對反對黨人的訴訟,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及議會形同花瓶的反對黨不無說明了這一點。
六四血腥鎮壓,唯有李光耀爲中共喝采,說什麼「殺二十萬換二十年穩定,換了我也會這麼做」。這其實不僅僅是他在投機和迎合中共,也是他的本性使然。整個新加坡人民對政府(李光耀)的懼怕和原來中國人民對共產黨的懼怕實有異曲同工之效。他自己也說「人民不懼怕我,我還能起什麼作用?」這次對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從最重處罰(最高罰款/學員上訴,法庭剝奪保釋權力,立刻送監/絕食違法,將被處罰),無非是其無法容忍有人不懼怕他的家法而選擇堅持自己的良知。他要用其極的壓制。維持他的家長權威,維持人民對其家法的懼怕。
有段時間中共也在說什麼學習新加坡的經驗,學習新加坡的管理體制和法制。中共爲何看不上西方法制制度呢,無非是看上新加坡能在表面法律法制外衣下,維持其一黨獨大,並擁有絕對社會資源支配解釋權的本質不變。正如聯合早報的一篇評論文章所言:新加坡政治制度對中國不具備「全盤西化」的侵蝕壓力,都是蘇州工業園區可以啓動的關鍵因素。
簡言之,李光耀的邏輯和做法和中共是類似的。當今九評風掃中華,退黨大潮勢不可擋,中共邪靈雖然還在粉飾,其實它以如大廈將即倒。在此奉勸李光耀看看九評,認清中共,認清形勢,反省自身,懸崖勒馬。
對於此錯判事件,應立即釋放無辜的兩位法輪功學員並保證今後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的煉功講真象活動不再受到任何形式的威脅和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