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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異的判決
 
作者:江源
 
2005年4月2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今年應是多事之秋,從人間的政事動盪,到天上的星羣改組,從瞬間狂風雷電的詭異氣象,到數千蟾蜍集體自爆,高潮疊起,怪像紛呈,讓人眼花撩亂。而最近從網上曝出的新加坡當局判決的法輪功案,其中的異味,不由讓人又大跌眼鏡。

兩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因在公園煉功和分發郵寄法輪功真相光碟,被新加坡法庭控罪,2005年4月27日,法庭判其分別被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兩位學員認爲法官的判決極不公正拒絕接受,她們已於當日被帶入監獄,面臨鐵牢生涯。

法庭指控的罪名是「無準證集會」及「持有和分發未經審查的光碟」。然而據知情者說,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是集會,而是自發到公園煉功,沒有統一行動,何需準證?而至於擁有的光碟,其內容在新加坡隨便上網都能獲取,他們不過是將網上內容製成VCDs,早已不存在審覈。法輪功方律師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在被採訪中說,「對於一起刑事起訴案件來說,控方有責任根據所收集到的犯罪證據來證實起訴有充分依據的。而我必須指出的是,恰恰在這一點上,控方是完全失敗的。」

由於中共的殘暴鎮壓和謊言,全世界法輪功學員(包括新加坡)都在向各自國家的人民、政府傳播真象,他們尋求結束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和平努力,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但新加坡,卻成了除中國之外,全球唯一監禁法輪功學員的國家。

這裏透出的異味是:新加坡法官斷然拒絕兩名法輪功學員的律師從憲法和人權方面的辯護,無視刑事案律師就多個控狀根本不能有效舉證的事實,堅持以重罰作爲唯一選擇;新加坡法輪功是一個合法註冊團體,應該有與新加坡任何一個宗教組織相同的權力,但卻處於官方特別關照之下,時常被格外審查;在新加坡的市場上,黃色、盜版光碟、未經審覈的到處都是,有些商店都是公開出售無人干涉,而檢查局卻通常拒絕爲法輪功提交的光碟提供證書,他們免費告訴人們真相反而要被控、坐牢。這種種怪異和荒唐,好像本也應是發生在中國。

越來越清楚的,就是新加坡政府的選擇,比起中共的專制野蠻,新加坡更能以文明法制的社會表像,掩蓋其政治獨裁、司法黑暗。它的「內部安全法令」,和賦予有關權力部門任意頒發或不頒發準證、證書的權利,與建立在維護國民利益基礎上的法律有着本質的不同。

給人印象深刻的是,該案控方律師指控無準證聚會時,法官說「不管在中國是否有迫害, 不管迫害是否存在, 不管你們在那裏講的是否是真話,都是無關緊要的。你們去魚尾獅展示法輪功,分發vcd和傳單,只要無準證聚會,我們就要起訴你們。」

是的,只要當權者說要,任何道義,真理,價值原則,在這裏都成了無關緊要的垃圾。

最後,還要說的一怪是,對此判決案新加坡警方一再強調並不針對法輪功,只是針對這兩個當事人。針對這兩個都有幼小孩子,沒有收入,其中一位還有一個六個月嬰兒的婦女?唯一解釋得通的,就是警方也自知理虧心虛,不敢正對,就像被判的黃才華女士說的,「六年來,我們提供給警方的真相材料無數,他們完全有理由明白這一切。其實中央警署也不否認這些是事實,他們甚至感謝我們的努力使他們明白真相。對這起案子,他們一再強調並不針對法輪功,只是針對我們兩人。針對我們兩人?我們兩人做的事有什麼特別?經過前後十五天的審訊,我們就更糊塗了,從報案人到警官都說我們行爲良好,根本沒有騷擾公衆,那爲什麼原因起控我們呢?」

新加坡「法輪功案」所以荒謬怪異,其實暴露了新加坡政府對中共壓力的屈從,對民主人權和普世價值的背離。正處於風雨飄搖的中共政權,由於鎮壓法輪功,已遭到民主國家和正義者的同聲譴責,最近在九評的衝擊下,短短几個月裏,就有超過百萬人退黨,人心盡失,崩潰在即。新加坡政府此時選擇與其爲伍,不能說不是徹底孤立自己,實在不智。

〔原題目:怪異的判決:新加坡「法輪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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