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中國大陸的勞教所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不斷的使用酷刑,進行強制「轉化」 。這裏介紹的迫害手段「十八蒙」 ,2001年起在瀋陽張士勞動教養院一度盛行,許多被關押在裡面的學員遭受過這種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酷刑「十八蒙」 包括:電蒙、困蒙、打蒙、餓蒙、凍蒙、熱蒙、坐蒙、蹲蒙、碼蒙、擠蒙、綁蒙、臟蒙、憋蒙、喊(背)蒙、揩蒙、竊蒙、寫蒙、累蒙。
這些酷刑依然使用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現在,就是現在……
1、電蒙
電蒙:教養院警察用高壓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這是中國大陸勞教所常用的一種酷刑。下面僅舉幾例 :
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2002 年4月底,法輪功學員李效元(48歲,瀋陽市皇姑區學員)、王進民(45歲,瀋陽市鐵西區學員)被獄警大隊長楊樹和一幫普犯用12萬伏電棍電擊,並遭圍毆。4天后,李效元和王進民被迫害得全身腫脹,無法獨立行走,行動須人攙扶,李效元上廁所得坐在特制的椅子上。
2002年8月3日下午,教導員宋百順、大隊長陳偉用4根電棍電擊張國義(46歲,遼中縣學員),致使其嘴及整個上身(骼膊、腋下、腹部等處)大面積灼傷起泡。
2004年4月,獄警對陸遠峰、國殿會、齊立克(34歲,康平學員)、杜安利(45歲,和平區學員)、楊忠友(50多歲,大東區學員)、劉鵬令(50多歲,遼陽市學員)等人進行電擊,造成學員嘴、腋下、前胸、大腿、後背等處大面積灼傷,杜安利的嘴被電得變形。
2、困蒙
困蒙:即被連續長時間剝奪睡眠。在張士教養院,幾乎所有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經歷過此種折磨,他們被折磨得精神恍惚,面容憔悴。如:2001年初,杜江(32歲,大東區學員)在「專管大隊」被罰蹲,近10天不讓睡覺。60多歲的徐長光(皇姑區學員)近一個月不讓睡覺,困得從小凳上摔倒。
3、打蒙
打蒙:獄警及其幫兇對法輪功學員肆意毒打。如:2001年8月,在瀋陽市鐵西區精神病院2樓(鐵西區政法委在此設的洗腦班),獄警史鳳友用三個疊在一起的床板猛擊胡林(32歲,皇姑區學員)背部。
酷刑示意圖:用床板毆打
酷刑示意圖:「燕飛碼堆」
2001年3月上旬,在法輪功專管大隊的普犯房,法輪功學員鄭守君、黨志偉、王金舒、劉忠才等人曾被罰「碼」 了半個小時。
10、擠蒙
2001 年3月在新收大隊,被關押者多達百餘人,地方不夠用,晚上睡覺時每個人側身躺下,由牢頭在前後用腳踹,互相貼緊,立著身子睡覺,叫做「睡立板」 ,又稱「睡刀魚」 。如果有人起來上廁所,回來時就沒位置了。剛剛20歲出頭的沈河區法輪功學員賈錫太被擠的直喊「喘不過來氣」。
11、綁蒙
2001 年9月27日早7點半,在張士小樓三樓,在張士教養院副院長程殿坤、惡警史鳳友的幕後指使下,7、8個「幫教」 人員將法輪功學員鄭守君按到桌子下,把他的腿水平固定在地上,4個人強按住他的腳(雙腿成30度角),剩下幾人死勁壓他的脖子,並用床單將他脖子和小腿綁在一起,然後開始用力往下壓其後背,上身被壓的幾乎與下身成零度角,脖子和腳踝成一直線,用床單固定住。
又把他雙手反綁,稱「燒雞大窩脖」 ,持續4個小時。松綁後腳腿已錯位,變的腳心朝上,腳踝骨著地,雙腳腫脹,走路需人攙扶。
酷刑示意圖:酷刑「燒雞大窩脖」。由此種酷刑受害者、瀋陽法輪功學員鄭守君本人演示。本圖片無法準確到位的再現當時的痛苦姿勢和恐怖氣氛。
酷刑示意圖:用紙折成高帽戴在法輪功學員頭上污辱人格。還用紙筒對其耳朵大喊罵法輪功的話。
在新收大隊,隊長要求法輪功學員及普犯同隊長和牢頭說話時要喊報告,出入逢門被強制報數,飯前、睡前要喊「加速改造,重做新人」 等口號,並要背誦勞教人員「兩規一則」 。法輪功學員不配合,便遭毒打或電擊。
15、揩蒙
被非法綁架至張士教養院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一期班(20天),每日須交納3000元的伙食費,不轉化延續辦班,須再交3000元,有的被綁架學員的家屬為了見到自己的親人或怕親人受折磨,便送錢物給洗腦班負責人史鳳友,史鳳友一向來者不拒,而轉身迫害起學員來毫不手軟。
一些絕食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每次被野蠻灌食(灌的是濃鹽水加玉米糊)後,卻被強迫交納灌食費50-100元不等。一些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或單位為了辦「院外執行」 或多減刑」,托人疏通關係,獄警便藉機勒索錢財中飽私囊,教養院還以「院外執行」和「保外就醫」為名收取擔保金3000元。
一些法輪功學員家屬給送的衣物、日用品、食物等均被截留,隊長卻不管不問。張士隊長們同時對普犯大肆勒索,隊長值班時還讓普犯給做飯、打掃房間,洗熨衣物、按摩等。
16、竊蒙
張士教養院新收大隊管理混亂,一些偷竊犯在監舍常偷走法輪功學員的衣物、鞋等物品,使得有的學員下隊時光著兩隻腳。學員失竊現象在法輪功專管隊也有發生。2004年4月,法輪功學員陳松在普教二大隊絕食期間,隨身帶的衣服等物品即被普犯偷走。
17、寫蒙
張士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學員剛入隊時,每天安排十幾人圍攻,灌輸歪理邪說,謂之「先談」 ;約一週後,見還不妥協,便不讓學員睡覺,令學員蹲著或「頂墻」 ,謂之「後罰」 ;再不「轉化」 ,獄警便開始施用各種酷刑,動用電棍等,謂之「再電」 。如果承受不住,馬上被逼寫「四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決心書)、「五敢」 和「向政府講清楚」(即檢舉出賣其他人)。
18、累蒙
2000 年至今,瀋陽張士教養院把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送入普教大隊「強勞嚴管」 ,每天被迫從事超負荷的奴工勞動:糊盒、插皮子、插筷子,塗刷仿真地瓜、黃瓜等工藝品,以及插花、撚霓虹泡、剪草、栽花、種菜等奴工。在新收大隊時,有的學員還幹過插球(祭奠用的工藝品,出口韓國、日本等)的活,都是超負荷的。
瀋陽張士教養院洗腦班之一「張士小樓」
(明慧網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