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8日(农历腊月十五),离天安门自焚栽赃案还有半个月,我女婿从外面回来很着急的告诉我:您还炼?大年三十天安门广场上练法轮功的有自焚的!
我说:“不可能,法轮功不让杀生和自杀!”他很自信的说:“我从三河(河北三河)听别人说的,到时候您就相信了!”
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公开迫害开始,风声越来越紧,恐怖越来越加剧,全家人都反对我继续修炼法轮大法,我想这些话不过是用来吓唬我的,达到不让我炼法轮功的目地,所以根本没往心里去。
事隔半月后,2001年1月23日,大年三十那天,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的发生了。因我的住所离北京四十公里,晚上就听到了消息,我震惊了!
怎么这么巧?和我女婿半个月前说的时间、地点一点不差!
看到很多人至今为此事而仇恨法轮功、误解法轮大法,心里不只一次的后悔,为什么自认为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如果,听到消息的时候就在媒体上曝光,那此事也就无法上演了。
我在想,既然我女婿能听说,那知道这事的就不止三个五个,十个八个。希望所有知道这事的人都能站出来告诉国人事情真象,告诉自己的骨肉同胞,不能让他们再上当受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