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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集體腐敗呈蔓延趨勢
 
2004年4月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國的反腐敗動作持續不斷,不過官員腐敗的歪風卻也依然猖狂。而且集體腐敗在中國有日趨蔓延的現象,當一個腐敗分子事蹟敗露遭到查處時,經常會帶出一片「腐敗羣體」。

據調查認爲,在現今衆多的腐敗形式下,集體腐敗比個體腐敗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腐蝕性。集體腐敗多以集體名義侵吞、盜取、截留國家財產,作爲集體揮霍浪費的賬外經費、或者私分給個人。或巧立名目將應當上繳國庫的罰物,以單位或集體名義私分給個人。

集體瓜分、人人均沾是集體腐敗的一大特徵。當部門「集體內部」達成共識,在「集體研究」後大家都認爲可行,集體貪污舞弊就成了默認的正當行爲。而且「集體腐敗」不易被發現,因爲「集體內部」會互相保護,爲監督設置層層障礙。

據媒體報導,今年1月,粵海鐵路公司原總經理唐建等5名主要領導班子成員,爆發因集體私分六百五十多萬元建設資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這5名領導班子的主要成員就是集體作出決定,註冊7個經濟實體,用關聯交易、假招標等方式侵吞國家資產。

今年3月中旬,原貴州省交通廳廳長盧萬里,結夥成團涉嫌上億元經濟犯罪案,與該案牽連的交通系統2名廳級幹部、7名處級幹部也因在貴州公路建設中瘋狂斂財而相繼落馬,涉案違法違紀金額,創下貴州經濟案中之最。

據新華網報導,原吉林省委副祕書長、白山市委書記王純則是巧立福利、獎金等名目貪污瀆職因而鋃鐺入獄。他自稱家庭財產中有18萬元是各類「獎金」收入。這起腐敗案中,共牽扯百餘名送禮行賄者,縣處級領導幹部近70人,各縣、市(區)及各部門「一把手」近40人。

據報導,被中國上海周正毅案牽出的前中國銀行原副董事長劉金寶,目前已被撤職並移交司法偵辦。但此案牽涉的腐敗官員階層之高卻是共和國曆史上最驚人的。該案不僅涉及上海包括現市委書記在內的諸多高層官員,更牽涉到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眷屬及其在現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的親信。但該案日前在仍掌控軍委主席大權的江澤民的親自幹預下嘎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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