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为了阻挠该议案的通过,中国政府可以说是不惜任何代价,除了以经济、金钱做诱饵外,还善于利用两面手法,欺骗联合国和其它国家。
首先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召开之际,一方面,中国政府会释放一些被关押的人士,以显示自己人权的改善;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会派出大量人员到日内瓦,游说各国在投票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同时许诺提供资金援助或在经济合作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一些发达国家,中国政府往往许以政治和经济上的好处。而对于亚非拉等第三世界国家,中国政府则有效地施展了威胁、金钱拉拢等手段,使得自己人权状况也不佳的他们,乖乖地成为中国政府的应声虫。
同时,中国政府还向当地政府部门施压,阻挠各团体进行抗议。比如,2001年人权会议期间,尽管法轮功已得到州政府及联邦政府的同意在联合国万国广场前进行和平请愿,但这一权利却被取消。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负责这一事件的人士都纷纷直截了当地表示,中国使馆为了表达他们对「欺骗世人和反对中国政府的XX」的意见,加紧打电话和约见。瑞士自由党参议员皮埃尔.慕乐毫不隐讳地说:「所有与中国有关的事中国大使馆都要管。由于日内瓦和北京上海都有文化合作协议,所以我们的关系非常好。」而一位瑞士外交官说「中国人最知道如何用影响双边关系之后果来晓谕对方」。
其次,利用大会运作程序,阻挠对谴责议案进行进一步讨论。根据前《世界报》(LeMonde)驻瑞士记者让-克罗德.布海(Jean-ClaudeBUHRER)先生于2003年出版的《联合国反对人权?》一书披露:中国为了阻碍人权委员会采取行动,最先在人权委员会上提出了「不动议案」,它迫使成员国在还未讨论实质问题之前,先讨论「讨不讨论」的问题,而最终使本质问题搁置。这也是那些专制国家提出的所谓「稳定压倒混乱」的根本目的,因为这些政府最怕的,就是反对意见。一个定期参加国际人权讨论会的外交官说,此种程序性动议有著削弱人权委员会功用的危险。对于某些通过「不动议案」的国家与中国是否有幕后交易,布海先生的答案是肯定的。他说,非洲的一位代表就曾说过,他知道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体制的弊病,也清楚中国人权问题的严重,但由于中国给他们国家钱,他们又确实需要钱,所以他们在收了钱后答应2年之内不予讨论中国人权问题。
此外,在会议期间,竭力阻挠各团体谴责和披露中国人权状况的发言。比如在2000年人权会议上,一中国民主人士准备发言时,赶上了大会轮值主席是尼泊尔政府的代表。中国政府的几个代表便一次又一次地轮流上台,拉住那个尼泊尔人说悄悄话,而该民主人士的发言次序就奇怪地一次又一次地被往后推,一直被推到第40名。末了,就在前两位代表发言后,中国政府的代表公然正式举手抗议,以程序问题为借口,强烈要求大会取消其发言。巴基斯坦政府代表马上跟进抗议,表示坚决赞成中国政府代表的要求。尼泊尔主席赶忙说他注意到了两个成员国的抗议,接著宣布时间不早,会议结束。可以说,巴基斯坦和中国政府之间是核武材料凝成的「友谊」,而尼泊尔更是中国的「应声虫」。
再则,中国政府还善于利用两面手法,欺骗联合国和其它国家。一方面,中国表达诚意,愿意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和西方国家进行人权对话。比如在当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高级专员(等于主席)罗宾森夫人访华时,中国承诺将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称需人大批准。而这种承诺早在克林顿访华时已被提出。后来该条约虽被批准,但仍保留了「拒绝中国公民享有结社等权利。」而中国政府与欧盟也在90年代开始了人权对话,但希望欧盟不要公开批评中国政府。另一方面,无论是批准条约还是对话更多地是一种姿态。尽管上述条约详细规定了公民有信仰、言论等自由,但在中国国内,侵犯人权的事情仍屡见不鲜。比如大量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监狱,甚至被虐杀;在网络上发表不同看法者连续被逮捕等。这表明,中国政府毫无诚意改善其人权,而以欺骗的手段蒙蔽外界。
对于中国政府为阻挠谴责其人权议案通过的种种幕后交易我们目前无法详尽知晓,但从其一贯不遗余力地阻挠行为看,正说明其对人权状况的心虚。虽然人权委员会也像其它委员会一样,为了不得罪任何人,为了一些所谓的国家利益,而没有勇气去谴责中国。但如果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每年都只敢去批评那些侵犯人权的小国家,而不敢去谴责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最不讲道理的一个专制政权,那么这个委员会存在的意义在哪里呢?一位作家这样说过:「如果对待民主就像点菜一样随便,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点了,那么那些专治的国家就会强迫别人,因为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些没有胆量敢提出观点的人。」
(原题目:中共阻挠谴责其人权议案通过之手法面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