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安踩到江澤民的痛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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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去年地震了好幾次,尤以文藝部主任、大哥大趙安的案子最爲蹊蹺。剛開始說從趙安床底下搜出一千多萬現金,但後來又不了了之了,2003年12月12日,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六十一萬元,判處中央電視臺文藝部主任趙安有期徒刑十年;以行賄罪和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判處「詞壇怪傑」張俊以有期徒刑六年。
最奇怪的是,張俊以揭發趙安,但他不是因爲此而入獄的,是行賄趙安六十一萬構成了行賄罪而被判六年。據說張俊以還涉嫌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具體誹謗了誰,誹謗了什麼內容,連法院都語焉不詳。
有報導說,趙安和張俊以在相互利用的過程中,矛盾越來越尖銳,以至於在大獎賽期間,張利用場外評論的機會,朗誦自己的詩歌,被趙安當衆訓斥一頓。 隨後,一封關於趙安受賄的舉報信發到各處。
這封檢舉信不發到各處還好,這一舉報導致有關方面對趙安的調查,而結果調查令所有人跌破眼鏡,不但兩敗俱傷雙雙入獄,而且笑破肚皮的是:趙安受賄的六十一萬全部來自張俊以!張俊以不可能舉報自己吧?那麼他發到各處的舉報信內容是什麼呢?
有人說,趙安於八十年代就開始到央視當導演,其間多次執導國家級大型文藝晚會,七次參與執導中央電視臺的春節聯歡晚會,四次出任總導演,十幾年期間只貪了六十一萬,平均一年只貪了三四萬,那中共應該將趙安評爲「廉政幹部」了。大陸媒體開始報道警方從趙家抄出千萬現金,但最後判決爲何不提及?
趙安經營的豹豪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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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以在京城有大生意,在文藝界、商界求人的地方都很多,他既然向趙安行賄,爲甚麼就不會向其他人行賄呢?顯然有關方面也不查張俊以的經濟問題!
● 看不懂的大陸傳媒報導
大陸傳媒對張俊以的誹謗罪報道如下:
張俊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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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至10月期間,張俊以在得知趙安被檢察機關取保候審後,又夥同楊雪泥捏造、印製了多份以損害黨政機關有關領導人及他人人格和名譽、誣陷中央電視臺領導庇護趙安及檢察機關不依法辦案爲主要內容的匿名信件,並將二百餘封匿名信件分別郵寄散發。
● 蹊蹺的報導欲言又止
報導沒有說清楚,2001年,張俊以損害了哪位黨政機關有關領導人人格和名譽?一百封匿名信寄給了哪些中央和國家機關那些主要部委領導人?怎麼當時沒有把他法辦?2002年9月至10月期間,張俊以又損害了哪位黨政機關有關領導人的人格和名譽?
有人問,他和趙安有仇,總損害黨政機關有關領導人名譽幹麼?這和趙安有什麼連帶關係,還有,張俊以用污穢的語言損害國家領導,這問題太嚴重了,怎麼只判六年?而沒有寫三百餘封匿名信、沒有損害國家領導名譽的趙安倒被判了十年,這說不通啊,要是說因爲受賄了,那張俊以不行賄,趙安哪裏有受賄之說!
這報導讓人看不懂,越看越糊塗。
● 原來如此
以趙安受賄告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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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當局本來要從他倆的經濟上開刀給予重判,但那些高官的嘴可沒法兒堵,消息早已經擴散到他們的家屬,親戚朋友,其實現在大街小巷沒有不知江戲子和宋歌星的事的。現在江澤民擔心的是,如果重判兩人,恐怕會有人將重判黑幕揭示出來,其中必然要牽上江、宋關係的詳細情況,這要是在海外傳媒上發表,無疑是一個爆炸性新聞,江澤民又得火一把,因此只好下令,大事化小,抓住兩人互相的行、受賄輕判了事,在裏頭待著,張俊以也省了郵票錢,趙安的嘴也只有吃飯的功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