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
大紀元記者周文禮、林如順採訪報導,程佩明,男,37歲,家住黑龍江省雞西市張新礦,是張新礦礦工。2001年5月8 日時因參加雞西市紅星鄉開的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被抓,後判刑8年。今年7月轉到大慶監獄後出現肺結核吐血,人瘦得皮包骨。上個月因為要求獄方增加飯量不成反被關小號,11月16日在無法承受長期酷刑虐待下,用頭撞玻璃、吞下壁紙刀和長鐵釘自殘。
程佩明吞下壁紙刀後即不醒人事,獄方趕緊找到家人要他們簽下同意書手術,當時答應家人手術後可以讓程佩明保外治療。可是手術後第9天晚上,程佩明胸前一尺二寸長的手術刀口還未拆線,大慶監獄就違反承諾,偷偷將程佩明從醫院劫回監獄,而且拒絕親人探望。
位於大慶讓胡路區方曉和紅衛星居住區的大慶監獄,目前尚關押著60多名法輪功學員,為達到轉化目的,對學員使用了多種惡劣的迫害手段:打傷內臟、酷刑十字架、迫害成骷髏架、膠管灌水、冷凍、澆涼水、關禁閉、上支棍等,其殘酷程度令人髮指!2002年長春電視插播者之一的張忠,在大慶監獄半年期間即被折磨成「木乃伊」,長期昏迷。
記者繼續向紀檢單位了解情況,下面是紀檢處監察主任龔華強(459-5059911)與記者的對話:
記:因為在媒體看到程佩明在監獄受迫害的相片,請問你知道這件事嗎?
龔:你哪裏啊?(記者表明身份)
龔:你要調查就過來吧!
記者接著問:照片上的他為什麼被插管?
龔:正常治療嘛!你懂不懂?
記:他人在插管治療,為什麼還要給他手銬腳鐐?
龔:他是人犯嘛!當然要手銬腳鐐啊!
記:可是根據勞動教養法不可以這樣啊!
龔:我們是監獄,不是勞教所,他(指程佩明)是罪犯。
記:那他犯什麼罪?
龔(有點激動):他犯了法輪功的罪,法輪功犯罪!
記:你這樣講太籠統,什麼叫犯法輪功罪?
龔:犯了他媽的…嗯嗯…(掛斷)
根據不完全統計,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學員至少有159名,為全國各省及直轄市之冠。而大慶市有25人學員死亡,更占全國地級市之冠。明慧網11月20日緊急呼籲,大慶監獄正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功學員,希望國際人權組織及各界人士能給予幫助。
下面是透過層層封鎖,轉到《明慧網》發表的程佩明手術後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