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電子報 简体版
 
殺人豈能不留痕跡!法輪功控告江澤民案的上訴詳情
【人民報消息】傑克斯-萊爾塔德(Jacques Lyotard)在《無法申訴》一書中給「無法申訴」下的定義是:當有人爲的傷害發生時──以納粹德國的大屠殺爲例──儘管人類社會中生命傷亡和財力損失慘重,但它被掩蓋於一片寂靜之中。成千上萬的,甚至可能是數以百萬計的受害者都無法說話,即使他們能說話也沒有人能聽到他們的訴說。沒有任何跡象的顯露。千真萬確,在德國以外沒有人知道集中營,沒有人知道其中的恐怖和悲劇;千真萬確,有很多人說沒有大屠殺存在,沒有發生過大屠殺。可是事實是大屠殺當然發生過,只不過是在「無法申訴」的情況下發生的。

這恰恰就是中國現在的情形。一場羣體滅絕的大屠殺在中國發起,目標是那些信仰法輪功修煉的人們。在中國,說或表達「真善忍」三個字是「犯罪」,會面臨高達18年的牢獄之災,會被虐殺,會遭受最邪惡的人都想象不出的酷刑。無論是嬰兒、年輕的母親、兒童、老人、還是青壯年,都難以倖免。判斷誰應該受到打擊的標準非常簡單:如果誰相信通過對周圍的人更友善,更加容忍他人的錯誤和缺點就能成爲一個更好的人,更智慧的人,那麼他就在其中。難以置信!

正如許多人已經看到的,當薩斯剛開始在中國傳播和感染人們時,中國官員們被告知:「無論哪裏發現薩斯病人,當地負責官員將被立即解職。」所以沒有哪位官員敢上報薩斯實情。就這樣,薩斯不見了。

可是,薩斯當然不會因爲中國官員沒有上報就自消自滅。對法輪功的迫害也不會因爲不准許任何人報道而不存在。

這場訴訟就是針對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針對着一直在掩蓋着真象的這片沉寂。迄今爲止,成千上萬學員被非法監禁;未經審判就被押入勞改營;用鹽水強制灌食,導致肺及胃內壁破裂;被強行注射摧毀神經中樞的精神藥物,殺人卻不留痕跡。

目前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是一場對人民的攻擊,運用強迫人們放棄信仰否則就要承受人類難以承受的痛苦的手段在殺人。殺人而不留痕跡。

法輪功的媒體報道說:今天,我們在芝加哥的巡回法庭正是要打破掩蓋迫害法輪功罪行的這片沉寂,讓這場迫害的受害人能出庭作證,按照美國批准實施的數項條約所明確許諾的那樣,任何人受到酷刑或羣體滅絕罪的傷害都應該得到賠償。

更具體地說,我們今天在第七巡迴上訴法庭提出上訴,要求審判合議庭撤銷地區法院以元首豁免權爲依據作出的不予受理的意見。我們認爲:

1.爲本案中原告所指控的人權侵犯辯護不符合美國的利益。

2.根據美國法律和國際法律,前國家元首在任職期間私人犯下的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沒有元首豁免權;在任職期以後犯下的違反其它國際法規的罪行沒有元首豁免權。

3.法院對行政部門提出的對前國家元首犯下酷刑罪、羣體滅絕罪、違反強制性法律等罪行「建議豁免」的絕對服從不符合重要的政策考慮,違反了三權分立原則。

4.地區法院認爲江澤民不可以代表610辦公室接受送達,這一點是錯誤的。

5.(法院)存在對610辦公室的司法管轄權。

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有關被告江不應當擁有豁免權的論點是以美國法律和國際法律爲基礎的,可以用一個天平測試來簡述之。在天平的這一頭,我們認爲我們擁有神授王權,這個概念認爲國王在法律之上,更現代的觀點認爲一個國家的元首在任期間必須履行特定的國家職能和元首職能,而這種權力可能會因他/她被訴諸法律而受到消弱。在天平的另一頭,我們都有人的尊嚴,都有免於遭受酷刑和羣體滅絕的最基本的人權。包括國王在內,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沒有任何人可以犯下羣體滅絕罪而不受懲罰。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現代觀念。

即使我們接受第二種觀點,國家的元首在任期間必須履行特定的國家職能,但在一個前國家元首不再履行統治職能時,法院沒有任何理由不繼續受理我們的案件。豁免權不免除一個國家元首在民事和刑事上的責任。豁免權不等於不受懲罰。國家元首一旦離任,作爲一個前國家元首,他就可以成爲被追究的對象。被告江已離任,它不再享有豁免權。本案應當繼續進行,直到終審判決。任何人都不允許犯下酷刑罪和羣體滅絕罪、侵害人類而不受制裁。

分享到: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讀者留言反饋:



讀者留言
 
歡迎您的留言反饋。
 
 
江澤民挑戰國際法 2003/12/23 (17,782次)
美國之音:江澤民又在德國遭起訴 2003/12/5 (18,018次)
《雍正王朝》大阿哥在江氏王朝遭迫害(圖) 2003/11/13 (19,979次)
歷史的審判等待江澤民 2003/10/23 (22,774次)
證據──北京女子勞教所黑幕 2003/10/7 (25,920次)
美聯邦法院未否認江澤民犯羣體滅絕罪,可能重新考慮對訴江案進行審理 2003/10/6 (16,353次)
把江澤民釘上歷史的恥辱柱 2003/10/3 (15,323次)
國際刑事法庭主法官:羣體滅絕罪元首無豁免權 2003/9/15 (15,048次)
歲月匆匆 江澤民已窮途末巷 2003/9/13 (16,899次)
江包庇賀國強的祕密!二十二億美元大生意的背後(多圖) 2004/1/25 (31,732次)
朱熔基有機會再趟地雷陣 衆高官不必再給胡錦濤面子(多圖) 2004/1/25 (55,177次)
諸葛亮預言驚人!《馬前課》詳解(12-14)(圖) 2004/1/24 (29,369次)
新華網上有一篇各省市諸侯必讀的文章 2004/1/23 (22,828次)
江核心的豆渣長城是怎樣迎接新年的(多圖) 2004/1/23 (22,237次)
江派人緊盯!胡錦濤年三十農家包餃子都捏不住褶(圖) 2004/1/22 (37,912次)
張高麗搭戲臺胡拒不捧場 李長春越挨告唱得越高(多圖) 2004/1/21 (46,413次)
江被美國冷屁股冰得齜牙咧嘴 核心被李登輝阿扁兩次破相(多圖) 2004/1/21 (30,396次)
我真服了!教育界用這樣的插圖來搭配陳至立的講話(多圖) 2004/1/20 (23,744次)

新華網今天證實了一個恐怖消息的傳言(多圖) 2004/1/19 (32,836次)
新華網捅個大漏子!泄露江澤民的一次軍事機密(圖) 2004/1/18 (30,483次)
陳至立終於露頭了!嘻,在這種情況下(圖) 2004/1/18 (27,545次)
江胡內鬥老江慘敗!軍民迎新春晚會上的蹊蹺內幕(圖) 2004/1/17 (55,179次)
出庭打擂!阿扁無保鑣隻身前往 老江關鍵時刻成了囊踹(圖) 2004/1/16 (20,768次)
看看誰是會談坐陪!江澤民和邁爾斯談判不能不挨噎(圖) 2004/1/15 (20,042次)
您看看這條新聞!當新華社記者拍攝真相的時候(圖) 2004/1/15 (34,527次)
江澤民破襪子不扔垃圾箱!王雪冰今日判決書泄露祕密(多圖) 2004/1/14 (28,779次)
嚇,看了才知道!人民網這張照片想告訴咱什麼(多圖) 2004/1/13 (34,623次)
冰山難靠!江澤民要殺大批警察抵法輪功血債(圖) 2004/1/13 (26,140次)
人民網這篇文章有來頭!怎樣監督「第一把手」 2004/1/12 (15,350次)
誰透露出去的?李肇星暴跳如雷限期破案 2004/1/11 (25,012次)
一張蹊蹺的照片!美國對香港多嘴 中共回拳有絕招(多圖) 2004/1/10 (31,244次)
一件說出來能讓江羅被暗殺的消息(多圖) 2004/1/9 (27,169次)
我睜圓了眼睛!一張令人目瞪口呆的照片(圖) 2004/1/9 (38,697次)
小金庫排行榜黃麗滿第一 陳良宇扣壓檢舉信被責令檢查(圖) 2004/1/8 (23,689次)
曾慶紅佔山爲王!擠胡耍江 漸成氣候(多圖) 2004/1/7 (27,761次)
鍘二炮!老軍頭軍隊考察滿眼爛渣 遲浩田拒開會不聽老江檢查(多圖) 2004/1/6 (41,468次)
薄熙來香港招商趣聞!命彪形大漢將記者拎起轉180度(多圖) 2004/1/5 (36,932次)
國歌伴豔舞!薄熙來管轄區歌頌江澤民有絕招兒(多圖) 2004/1/4 (37,743次)
江辦主任賈廷安掛上軍銜 兩集團軍長明升暗降(多圖) 2004/1/3 (35,568次)
軍事專家新年力駁政治局 江父子篡權計劃大半已完成(多圖) 2004/1/3 (28,629次)
人民網這篇文章是點江澤民還是點江綿恆? 2004/1/3 (19,374次)
神祕話筒!數百萬元過把癮 海軍最大的頭兒是宋祖英(多圖) 2003/12/25 (55,813次)
楊白冰動真的了!陳希同出獄上告江澤民 薄一波殺手鐧已用到盡頭(多圖) 2003/12/24 (97,372次)
副總理回良玉!你知道「瑞貝卡」成功背後的驚天黑幕嗎?(多圖) 2003/12/24 (32,250次)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關於我們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