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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家庭和社會背景讓劉湧踏上死亡之路(圖)
 
崔亞斌
 
2003年9月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不一般的家庭背景
  
劉湧有着不一般的家庭社會背景。他的父親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第一刑事審判庭庭長,一位資深的政法幹部。

劉在1992年開槍擊傷害警察被從廣州捉拿歸案後,但在被關押一段時間後並未移交法院處理,被取保候審放了出來,最終一切不了了之。而且,就在劉的取保候審期間,劉又率領其團伙犯了一系列血案。劉的肆意妄爲卻不受懲罰,使得劉的受害者不報案,敢怒不敢言,甚至在劉湧被抓了以後還不敢談。

不一般的保護傘

劉之所以成爲明顯有別於一般在街頭打打殺殺的黑惡勢力,不但長期逍遙法外,手下的兄弟們肆意妄爲從未受過懲罰,在於劉湧有着非比尋常的保護傘。經商的劉湧靠數十萬美金將瀋陽當時的市長慕綏新、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等黨政要員收買,慕馬等人不但能保住劉的安全,還下令以行政劃援方式將一塊數萬平方米的房地產開發權給劉,劉的「嘉陽」集團因此資產一夜之間增值達3.5億元!!

劉的「保護傘」不但上通天,還徹底實現了「家庭化」,劉有一副由乾爹、乾媽、姘頭構架的特殊「保護傘」。劉湧的「乾媽」是瀋陽市和平區區勞動局黨總支書記高明賢,乾爹是原瀋陽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實,而姘頭也來路不凡,是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以致公黨瀋陽主委身份擔任市政協副主席的「焦玫瑰」。

有了這些保護傘,劉才敢公然放話,在瀋陽,沒有他搞不定的事情。劉在指使手下砸了瀋陽中街藥房後,劉發現當地媒體《遼瀋晚報》的報道會讓人聯想起他是幕後主使,立即威脅該店員工要報社更正,果然,幾天後該報刊登了一段這樣的文字:

本版5月17日《中街大藥房白日遭遇歹徒》一文中提到的案發前半個小時,藥房後院有拆遷工人打砸藥房一事,經了解並非拆遷工人所爲,是中街大藥房店員向記者介紹情況有誤,特此說明。

不一般的大帽子

劉湧的名片上有12個頭銜,排在最前的是瀋陽市人大代表,這是他的乾媽送給他的禮物;排第二號的是瀋陽致公黨直屬支部組委,這個能把「致公黨」寫成「致工黨」的組委,第二頂大帽子是他姘頭送給的禮物,這幾頂大帽子的後面才是他手下一大堆商業組織的頭銜。

在推薦劉湧候選人大代表的候選人登記表上是如下文字:「1986年至1994年在中華商場,1994年至1997年底在市百佳自選商場」。主要表現一欄則有一大段溢美之辭:「劉湧將一個商場發展成爲一個企業集團,安置就業人員300多人,爲振興和平區經濟做出很大貢獻」,「思想先進,作風正派,具備人民代表的資格」。

在瀋陽,普通市民對劉的了解和認識,更多是新聞媒體上介紹和塑造出來的那位經常給貧困學生捐款的優秀企業家。

在劉湧身上,形成了一種對社會的絕妙諷刺:

一個黑社會頭目,反以人大代表身份監督公安等執法機關;

一個初中畢業生,在遺書中錯字連篇的大企業家早獲得大專文憑,還準備報考「研究生」,並曾走進遼寧大學爲大學生們講課……

劉頭頂上的大帽子還有;對外聯絡部副部長、和平區政協委員、瀋陽市私營企業家協會常務副會長、南站地區商會副會長、和平區太原街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和平區勞動模範、優秀企業家、扶貧先進個人……

不一般的商業巨頭

劉湧通過賄賂時任瀋陽市和平區勞動局的領導,承包了該局下屬的企業——太原街中華商場,從那時起,有了一定經濟實力的劉湧,便開始糾集一幫地痞、無賴發展自己的勢力範圍。用打砸砍殺種種卑劣的手段,把生意迅速擴大到了菸草、服裝、餐飲、娛樂、房地產等領域,犯下了累累血案。


慕綏新
而靠着用鉅額美圓對瀋陽慕馬等人的行賄,獲得免費的城市土地,劉一夜之間爆富,身家數億,儼然成爲瀋陽商界的一個巨頭。但劉雖然不親自在打砸殺的第一線親自出戰,但在構造他的商業集團時,卻依舊習慣性地靠打砸、訛詐、勒索、暴力抗稅等方式斂財。僅靠用暴力迫使部分香菸零售業主徹底退出

市場一項,劉就可獲利上千萬元。劉的「嘉陽」集團連年被瀋陽市評爲明星企業、巨人企業、AAA企業……

劉湧本人獲得的榮譽更是不計其數。劉湧曾邀請一批香港歌星、影星在瀋陽五里河體育場搞了一場演唱會,劉湧和嘉陽的名聲在瀋陽到了如日中天的地步。在對其採取行動的當天晚上,劉湧還在陪一位來自香港的著名影視明星吃飯。

《黑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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