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2003年9月11日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芬兰法轮大法学会以群体灭绝罪指控罗干在取缔法轮功过程中,违反国际法规和条约。本台电话采访了芬兰著名人权律师尔可坎尼斯托先生。

今天我受芬兰法轮大法学会的委托向芬兰赫尔辛基的国家最高检察官和刑事警察局递交了诉状,以“酷刑”和“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罗干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一指控要经警察审查之后,将审查报告递交检察官,由检察官决定案子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构成刑事起诉。

警察正在审查吗?

我打过电话给警察局,审查已经开始了。

罗干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被起诉是吗?

是。我认为群体灭绝罪是国际罪行。在芬兰不一定是受害者才能提出指控,所以,一旦犯罪成立,检察官就可对其起诉。


你认为此案对人权和社会有何重大意义?

据我所知,在冰岛、比利时、美国都有类似起诉,我希望在芬兰也能有。我想这件事情的意义是一个构成严重犯罪的人,比如群体灭绝罪,在他出国期间有被逮捕问罪的危险。

此诉讼案的原告包括芬兰法轮大法修炼者协会、澳大利亚公民戴志珍和著名中国画家章翠英。问到戴志珍女士为什么要起诉罗干时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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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声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