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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權何以大如天?
 
作者:餘傑(北京)
【人民報消息】近日,瀋陽《華商晨報》報道了一起警察丈夫毒打「白衣天使」妻子的事件。今年三十二歲的孫洪是一名護士,也是瀋陽市瀋河區的政協委員。十年前,二十二歲的孫洪嫁給了當警察的蔣某。女兒出生後,蔣某開始對她冷漠起來。從2002年開始,蔣某在瀋陽市東陵區豐樂街開辦了一家名叫「快樂足療」的足療店,公然組織、容留賣淫女賣淫。對於妻子的勸阻,蔣某回敬的是一次次的毒打和用家中的管制刀具相威脅。蔣某還在南方花高價購買回一枝槍,每次蔣某毆打孫洪時,他都會用那枝槍指著孫洪的頭部兇狠地威脅。

2003年八月二日,由於蔣某已經近兩個月不回家,孫洪就帶著女兒到足療店索要孩子的生活費。一進足療室,孫洪就看見蔣某正和一足療店的小姐坐在床上親暱,憤怒的孫洪當場和蔣某發生爭吵。蔣某跳到地上用拳頭猛力擊打孫洪的頭部,並在孫洪反抗時用一把尖刀刺傷孫洪的雙手,一直到把孫洪毆打到昏厥在足療店的按摩床底下,蔣某才停手。孫洪在床底下甦醒後撥打110報警。當警察趕到現場時,蔣某已經逃之夭夭。

記者隨後採訪了瀋陽市公安交警支隊支隊長陳廣仁。於是,我讀到了下面一段頗值玩味的對話──

記者:我們想了解一下蔣某的職務。

陳隊長:他是交警支隊祕書處控告申訴科科長。

記者:他在嗎?我們想就他和孫洪人身傷害一案對他進行採訪。

陳隊長:他不在,他休假了。

記者:他毆打了妻子,並且還造成了傷害,難道作爲單位不找他嗎?

陳隊長:我們找不到他,打他的手機、傳呼、住宅電話都聯繫不上他。

記者:那受理他傷害孫洪案件的派出所沒來交警支隊找他嗎?

陳隊長:沒有,辦案單位沒有來找過他。

記者:作爲單位領導您對發生這樣的事件有什麼看法?準備對他本人採取什麼措施?

陳隊長:我們作爲單位和組織沒有權利管他和妻子的事情,畢竟那是他們兩口子的事情,是家務事,我們沒有辦法,管也管不了。所以沒有權利處理他,我們能做的只有對他進行批評教育。

記者:但是他現在已經給孫洪造成了人身傷害,這一點作爲單位沒有權利管他嗎?

陳隊長:至於他是否給孫洪造成傷害那要由公安機關辦案單位來處理,夠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記者:對於蔣某開足療店這件事情交警支隊掌握嗎?

陳隊長:這一點我們真的不掌握。不過沒關係,不是有五條禁令和其他的規章制度嗎,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陳廣仁不愧爲交警支隊的支隊長,經驗豐富,人情洞察,他所回答的每一個問題似乎都「滴水不漏」,並將自己的職責推卸得一乾二淨。我最感興趣的是陳廣仁關於下屬經營色情場所問題的回答,他搬出公安部的「五條禁令和其他規章制度」來,企圖給人以泰山壓頂之感。但是,我想反問的是,雖然有「五條禁令和其他規章制度」,但如果沒有人去執行,它們照樣是「死老虎」,沒有一個警察會害怕。而執行這「五條禁令和其他規章制度」的,不就是陳支隊長這樣的一些基層領導嗎?連作爲直接上司的陳支隊長都「真的不掌握」下屬的非法活動,那麼由誰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呢?在陳廣仁理直氣壯的背後,我看到的是嚴重的瀆職和極度無能,看到的是一種同流合污的洋洋得意。這樣的傢伙還有什麼資格繼續擔任支隊長的職務呢?然而,中共公檢法系統中充斥著這類「無知者無畏」的官僚。

後來,孫洪的母親接待了記者,並向記者展示了蔣某開足療店的證據。記者看到大量足療店的賬簿,上面記載著足療小姐正規足療的提成款和向客人提供性服務的提成賬目。據粗略統計,從二○○二年八月開始到事發時二○○三年八月止,蔣某的足療店一共有二十多個賣淫女從事色情交易,總營業額達到十多萬元。記者還看到大量工商局給蔣某下達的「因無照經營足療店接受處罰」的行政通知書,還有一些工商局的封條等物。

而當記者來到蔣某家中時,更是大跌眼鏡:這是一套面積爲兩百多平方米的住宅,內部裝修相當豪華。蔣某的鄰居告訴記者,在這裏購買一套像蔣某家一樣的房屋就得花七八十萬元,加上裝修下來共計一百多萬元。作爲「交警支隊祕書處控告申訴科科長」這樣「不入流」的芝麻官,在瀋陽一個月的工資大概也就一兩千元。如果用工資收入來購買和裝修這套豪宅,不吃不喝也需要大約五十年左右的時間。那麼,蔣某到底從哪裏來的這筆鉅款呢?他非法經營色情場所,一年也就十多萬的總營業額。顯然,他還有許多別的獲得大量「灰色收入」的渠道。我們不妨把目光對準蔣某的職位──「交警支隊祕書處控告申訴科科長」,雖然是一個小小的科長,卻有著不小的權力。交警部門是中國目前油水最多的行業之一。我以前中學時候的幾位家庭頗有背景的同學,沒有考上大學,後來都進入了交警的行列。一開始,天真的我還感到很奇怪,爲什麼這些養尊處優的少爺們願意去當交警呢?短短几年之後,他們在小縣城裏成了開著寶馬香車、美女環抱的「風尚人物」,我這才明白其中的奧妙。而蔣某執掌著處理「控告申述」事務的權力,更是「有權者中的更有權者」,也就是「狼羣中的老虎」,綿羊們哪能不給他上貢呢?

儘管我也對孫洪的遭遇深感同情,但我同樣疑惑的是:作爲蔣某長達十年妻子,孫洪不會不知道蔣某的貪污、腐敗和非法經營色情場所等惡劣行徑。但是,她並沒有及時舉報蔣某。只是到了蔣某對其實施暴力行爲之後,她才不得不報警。於是,這才順藤摸瓜揭露出蔣某一系列的犯罪事實來。對此,我想換一個角度來思考:如果蔣某沒有對孫洪實施暴力行爲,相反他在家庭中是一個好丈夫和好父親,那麼孫洪也就會默許蔣某的貪污和犯罪。因爲她自己也是蔣某貪污後果的享有者之一──她也心安理得地居住在那套豪宅之中。同時,蔣某的上級諸如陳廣仁等,也都對這一現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樣的話,是否蔣某的種種違法犯罪行爲永遠也無法被揭露出來?答案是肯定的,儘管這種肯定讓人遺憾。蔣某無疑是個「壞人」,也正是在這種「專門挑選最壞的人掌權」的專制制度下,像蔣某之流的流氓兇徒便順利當上「交警支隊祕書處控告申訴科科長」。在瀋陽,在東北,乃至在全中國;在交警部門,在公檢法部門,乃至在所有的權力機關,類似於蔣某這樣的大小官員究竟有多少呢?

蔣某的妓院和豪宅是這次家庭暴力事件調查出來的「副產品」,但這些事實與家庭暴力事件同等重要。警察開妓院在中國大陸已經不是新鮮的新聞了,我也早就失去了第一次聽到這類事件時的驚詫;而蔣某百萬元的豪宅,比起那些比他位高權重的官員們來,又不過是九牛一毫而已。小小的一個交警科長,居然可以公開開辦妓院、收藏管制刀具和槍支,已然說明在今日之中國警權之大已經大如天。蔣某連自己的妻子都要拳打腳踢乃至用刀槍威脅,那麼他遇到普通黎民百姓將是何等的飛揚跋扈!瀋陽是中國失業工人最多的城市之一,瀋陽的許多失業工人被迫蹬三輪車謀生。大量的當代「祥子們」,由於沒有資本購買被交官府壟斷的「牌號」,只得冒著風險拉「黑車」。當像蔣某這樣窮兇極惡的交警抓到他們的時候,他們的末日就來臨了。當然,蔣某堂堂一個科長,是不用親自上街抓「黑車」的,上街的是比他更加兇殘的手下們。

警察權力大如天,根本原因是今日統治中國的中共政權,乃是一個高度集權的專制政權。它的權力來自於暴力,它的維繫也得依靠暴力。統治者必須讓暴力機構擁有隨意侵害和剝奪普通公民基本人權的權力,這樣才能維持所謂的「穩定」和「長治久安」,這樣才能壓制所有不滿的聲音和抗議的行動。中共巨頭們宣揚的「穩定壓倒一切」的口號,是由數百萬像蔣某、陳廣仁這樣的警察來實現的。警察和軍隊是這個政權的「鋼鐵長城」,只要對主子忠心耿耿,他們當然可以享有無限的權力;與此同時,中國的普通公民則處於任人宰割的地位,連身爲政協委員的孫洪都被警察丈夫打得頭破血流,遑論一般老百姓呢?既然作爲「當代皇權」的中共當局擁有「三權合一」的絕對權力,那麼作爲中共「爪牙」的軍警憲特也同樣擁有爲所欲爲、荼毒蒼生的資格。否則,這個獨裁政權如何能夠維持下去呢?孫洪沒有起碼的安全感,我們每個人也都沒有起碼的安全感。孫洪所遭受的毒打,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遭受到。這就是我們無法逃避的可怕的現實生活。

2003年八月十八日

——原載《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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