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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江泽民因群体灭绝罪在比利时被起诉(图)
 
2003年8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今天(8月20日),被大赦国际称为“人权恶棍”的江泽民因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在比利时被6名法轮功学员正式提交给联邦检察官,提起刑事诉讼。罗干和李岚清作为江泽民的“最高帮凶”也在被告之列。为此,法轮功学员及律师在首都布鲁塞尔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乔治-亨利-波斯尔在一项陈述中说,控方指控现任中国军方首脑江泽民犯有酷刑、反人类及群体灭绝罪。诉讼是根据比利时国会8月5日新通过的法律进行的。

这项诉讼在正式立案前已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广泛兴趣。

法新社昨日的报导说,新的法律覆盖“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如果被起诉的犯罪和比利时有关联诉讼就可以成立。

法新社的报导说,这件新诉讼案的起诉者之一,比利时电脑程序设计员马赛厄斯-斯莱茨周二说,诉讼案完全符合法律的各项要求。

据路透社昨日的报导,代表法轮功学员的是著名律师乔治-亨利-波斯尔,他在比利时的最臭名昭著的马克-达特克斯案子中代表受害原告,被告马克因为绑架、强奸和谋杀而被审判。波斯尔律师也成功地打赢了有关人权法律的第一个案子,这件案子促使两个卢旺达的修女因为她们在1994年卢旺达的种族灭绝中的所为而分别被判12和20年的徒刑。

原告之一的马赛厄斯-斯莱茨周二对路透社说,一些国家的法轮功成员,包括比利时、美国和澳大利亚,正在以酷刑反人类罪及种族灭绝罪进行诉讼。报导说,他说我们的诉讼是非常有把握的,否则我们不会进行这场诉讼。


以下是今日发布会新闻公告译稿:


* * * * * * * * *

女士们、先生们及各位新闻界人士:

我们是法轮功修炼者。大家可能都知道,法轮功,又名法轮大法,是一项源于古老的中国文化、拥有打坐和动功炼习以及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法理的修炼功法。今天我们在此郑重宣布,我们已经对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和他的两名最高帮凶罗干(中央政法委书记)和李岚清(“610”办公室主任)正式提起刑事诉讼。本法律诉讼的提起是依据比利时的新法律指控被告犯有(2003年8月5日法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等。

我们的法律诉讼是过去两年中针对中国政府官员或实体机构在迫害法轮功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发起的第十一宗国际法律诉讼。在美国提起的这些法律诉讼中,已有三宗针对中国官员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的酷刑及其它罪行做出了判决。

1992年和1999年之间,法轮功在全中国蓬勃发展。中国政府自己的调查显示,到1999年初,法轮功拥有七千万到一亿修炼者。他们遍布社会各个阶层,包括从农民到银行家、从家庭主妇到政府官员和军官等。一些消息人士说,最高层政府官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也已经阅读了法轮功书籍,并且有家庭成员炼法轮功。

但是,由于法轮功深入了如此广泛领域和阶层的中国人的思想和心灵,1999年7月,江泽民在害怕和嫉妒中,滥用其作为该国最高领导人的权力,违背众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意愿,推翻当时国务院总理的决定,禁止了法轮功。其行动实际上是非法的,因为它超越了中国宪法所授予江的权力。

根据中国的消息渠道和来自受害者的无数证词,江氏为实施迫害,向各级政府发布了三条命令:

(1) 通过系统的、政府支持的强迫劳教、酷刑和杀害,从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

(2) 通过在世界范围内的媒体宣传运动抹黑法轮功,诽谤其学员们是危险的“邪教”成员和对社会的威胁,从而从名誉上搞臭法轮功学员。

(3) 通过停发工资、开除公职、没收住房、禁止租住,以及广泛敲诈勒索、没收财产和政府强迫罚款,从经济上搞垮法轮功学员。

这个命令主要由盖世太保式机构“610”办公室执行。该机构是江氏为了实行其“根除法轮功”政策的唯一目的而设立的。美国国会已经称“610办公室”是“通过有组织的洗脑、酷刑和谋杀监督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的”专门机构。

在过去的四年里,已证实有将近八百人死于酷刑,而据信真正的死亡人数达数千人。数千人被强行关押在精神病院,遭受酷刑折磨。超过十万人往往未经审判而被送入劳教所。而这些数字仅仅是在江氏为隐瞒事实真相而对外界实行消息封锁的情况下我们所能探知的数字。

然而,江对法轮功学员施行的群体灭绝政策的真正恐怖之处不是仅限于死亡数字或者被监禁的人数。江氏在1999年7月所展开的是一种群体灭绝形式,它意在消灭这种信仰本身,并且为此不惜“从肉体上消灭”七千万到一亿持这种信仰的人们,也就是七千万到一亿愿意把“真善忍”作为自己道德标准的中国人民。

中国各地的公安机关、拘留所和劳教所官员因不择手段地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下了放弃信仰的声明而受到奖励,同时也因未能成功令学员脱离法轮功而受到连坐式的撤职等处罚。

关于他们是如何执行来自江氏及其610办公室的“高层命令”的,让我们重温一下华尔街日报有关58岁的陈子秀女士死亡过程的报导:


陈子秀
在陈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弃她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轮警棍打击后几乎失去了清醒意识的情况下,这个58岁的老人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

暴怒的地方官让陈女士赤脚在雪地里跑。据其他目击这一事件的监狱中的人说,两天的折磨使她的腿严重淤伤,她的短短的黑发上粘着脓和血。她在外面爬,呕吐并因虚脱而昏倒。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并于2月21日去世。

这就是江的可怕的群体灭绝方式:这不仅仅是摧毁生命的恐怖行动,也是摧毁信仰的恐怖行动。这种恐怖,在二十一世界的现代世界,是不应被允许存在的。这种恐怖必须受到正义的审判。

上周,由于前乌干达独裁者艾迪-阿明的死亡,再次使世界想起了允许残忍的独裁者们逃脱法律制裁所带来的极大不公。今天,比利时公民和居民要站出来,确保司法原则得到维护,即使被告依然试图继续通过不正当手段、逾越中国宪法和法律成为世界上最多人口国家的掌握最大权力的人。世界知道,司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对江氏及其同伙也应该同样适用。

比利时是民主国家,充满着维护和尊重人权的精神。这里,我们呼吁比利时人民、政府、媒体和国际社会的成员,加入我们的行列,保证司法正义得到维护:加入我们的行列,确保,最终,不是那些非法垄断政治权力的独裁者们得逞,而是那些站在正义和法治一边的人民获得胜利。

为此,我们必须共同参与,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为保护人类,请与我们站在一起,让我们共同把江泽民及其同伙,以及他们所代表的恐怖主义,送上审判台,不仅把它们送上世界各地的法院,而且送上人类的道德法庭,良心法庭。

谢谢。

200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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