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侵犯違反中國法律,超越政府官員權限
據明慧網8月14日報導,隨該決定附上的一封信解釋說,這份最新決定建議簽發一份法律斷言書,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犯有酷刑和其它人權虐待罪行。尤其是在涉及起訴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重大關係方面,受理訴劉案的法庭提到,在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由政府官員超越他們的官方權限予以執行的。該份決定指明,甚至中國政府自己也曾承認任何可能已經發生的侵犯人權的行爲都是違背中國法律的。在此基礎上,法庭認爲,外國主權豁免法所提供的保護並不適用這些虐待行爲。許多美國法庭同樣地並且清楚地拒絕向超越權限(違背國際法和外國國內法)的外國官員提供國家元首豁免權。
前北京市長、現任北京市黨委書記劉淇被判有罪
2002年2月7日,北京市長劉淇在舊金山國際機場登機前被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正式起訴。起訴書指出,劉淇被指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爲,無故監禁,反人類罪,和剝奪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兩位舊金山地區居民向劉淇遞交了法院的起訴書。
2003年7月2日,舊金山灣區的法輪功學員和原告律師在北加州聯邦地方法庭前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發佈會宣佈,美國舊金山法官拒絕授予前北京市長、現任北京市黨委書記劉淇和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外國元首豁免權。在陳法官提交給法庭的報告中,這兩名[中國]官員都因監督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而被確認有罪。
超越權限的行爲被視爲是被告私自和個人的行爲
芝加哥訴江案的原告律師泰瑞.馬什女士表示,北加州聯邦法庭對劉淇的判決具有重要意義,因爲法庭認定美國國務院自己已經公開並明確地譴責了中國對法輪功成員的虐待,因此認爲簽發一份有利於原告的法律斷言書將「在總體上與國務院以前的公開聲明是一致的,」因此行政部門不會造成什麼破壞外交關係的危險。(劉案46-47。)
根據中國的法律,對法輪功成員的迫害是超越權限的行爲,這個事實對於起訴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法律訴訟而言,是具有重大意義的。超越權限的行爲被視爲是被告私自和個人的行爲,並且實質上所有法庭均已判定不僅外國官員和政府機構,而且甚至前國家首腦在其越權行爲(刑事和個人行爲)上均無權享有國家豁免權。由於被告江是前國家元首,其超越權限的行爲不僅包括酷刑(當中國成爲反酷刑公約的簽署國時,這種行爲在中國成爲非法),而且包括羣體滅絕罪(同樣,當中國成爲「防止和懲罰羣體滅絕罪公約」的簽署國時,該行徑同樣超越了任何國家官員權力的範圍),他沒有資格享有授予在職國家元首的豁免權。
與此同時,隨着芝加哥訴江案的進行,國際社會和法律界有關人士開始關心一個問題:江澤民的前國家主席地位是否通過合法途徑取得?
一手掩蓋一手打壓
據中國政府官員透露,早些時候,江澤民及其爲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610系統(注:類似納粹蓋世太保和中國「文革小組」的恐怖組織)一直在試圖否認芝加哥一案的成立與存在。據美聯社10月24日報導,中國外交部的一位發言人曾當衆否認訴訟的存在,聲稱法輪功在說謊。當記者追問否認的實質時,這位發言人退縮了。當記者當衆詳細敘述了在芝加哥提起訴訟並送達了司法文書後,發言人才不得不承認記者的「理解是對的」。
對此,一位中國觀察家說,其實這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因爲謊言是這場鎮壓的特徵。這場鎮壓的發動靠的是流氓手段和謊言,逼老百姓歧視法輪功靠的是高壓與謊言,給法輪功學員實行強制洗腦靠的是酷刑加謊言,迫害發生了之後要在社會上掩蓋用的是金錢和謊言。
去年10月以來,江澤民動用大批中國官員通過外交等手段在美國四處活動,向美國政府施壓,並稱「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此案成立」。
據大紀元網報道,在江氏610辦公室的指令下,中國國家公安部針對訴江案專門成立了「海外法輪功組織起訴江澤民案專案組」,在全國範圍內監察、監聽敏感人物和可疑人士,蒐集中國大陸人士參與起訴江澤民案的蛛絲馬跡的證據。美國馬里蘭州一位華裔美國居民趙蘭香,將江澤民在美國芝加哥法庭被起訴的消息告訴其在中國的妹妹,她的妹妹一年前曾被中國610辦公室強行關押一年半,並受到酷虐,也萌生想寫訴江狀子的想法,結果今年5月中旬其妹突然被公安抄家並逮捕。
上述觀察家認爲,正如鎮壓法輪功雖是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巨大額外開支卻由國庫承擔,可以想見這個在大陸和美國阻止訴江案成立的「一切代價」也不會來自江氏家族的腰包,這正是貪官竊位和社會深度腐敗時才會發生的現象。
人權侵犯和信仰鎮壓延伸到海外
在已經歷時四年的鎮壓中,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被剝奪、基本人權受到嚴重侵害,這已經是全世界公認的迫害事實。然而江氏及其610人員在繼續製造謊言支撐並掩蓋鎮壓的同時,卻將迫害延伸到海外。今年6月23日晚,紐約親共僑領梁冠軍、花俊雄等人在紐約唐人街圍毆法輪功學員。該暴力事件發生時一些中共外交官員均在場,而參與暴力行爲的梁冠軍等人曾多次在中國城攻擊騷擾法輪功。這起針對法輪功信仰者的暴力事件已引起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
今年6月,38位美國議員曾作爲「法庭之友」向芝加哥聯邦法庭提交法律論點陳述書,指出訴江案不是要使中國難堪,而是要勸說被告江澤民結束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並尊重所有中國人民的權利。
劉淇沒有想到
最後要指出的是,跟着中國所有最高頭銜(黨總書記、國家主席、軍委主席)積聚一身的江澤民竟落得如此下場,這恐怕是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做夢也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