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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幹劉京要「給香港人顏色看看!」(多圖)
香港法輪佛學會今日招開了記者會 港府未盡全力營救港人 據大紀元香港記者吳雪兒報道,簡鴻章認爲,香港特區政府因來自國內壓力迴避營救在國內受到不公正對待的香港永久居民的做法,是不負責任,並表示感到遺憾。他指江氏(前中國國家主席、軍委主席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從來沒有講過法律,而兩名法輪功學員只是運用憲法賦予人民的知情權及言論自由,讓人們知道鎮壓法輪功的真相,從而希望中國政府能糾正當權者所犯下的錯誤,卻被關押及判刑。 被非法判刑的兩位香港法輪功學員爲58歲的張雨蒼和47歲的孫鍾文。他們分別在2002年5月8日和2002年5月19日在羅湖過關時,因攜有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留,兩人同在2003年3月26日被非法判刑,張雨蒼被宣判三年徒刑,而孫鍾文則被判四年。 對中央政府以及香港政府完全失去信心
張雨蒼的姐姐張妙清表示,很擔心弟弟的情況,公安一直拒絕讓她跟張雨蒼見面,開始時公安以未判刑爲由不讓她見張雨蒼,判了刑後,又以非典型肺炎爲由,仍然拒絕她與弟見面。 由於張雨蒼的太太在國內,所以在張雨蒼被捕初期,公安指張雨蒼的太太知情不報,也把她關押了差不多一星期。張雨蒼在關押期間,只跟他的太太見了一次面,他囑咐太太回孃家住,因爲公安威脅要沒收張雨蒼在國內的房屋。現時張雨蒼的太太更不敢再到深圳,怕再次被關押。張雨蒼是在被判刑後,才有人通知張妙清,等於就是一場祕密審訊。
張妙清又表示,當她得知張雨蒼在國內被關押後,曾要求警方協助,但警方對她表示,國內不承認有此人存在,但當她堅持表示已經收到通知,張雨蒼已被關在龍岡一看守所後,警方才知會國際刑警去調查,確認有此人被關押後,要求她到警署消案後,香港警方便一直沒有再跟進,她所得知的資料都並非由香港政府提供。 孫鍾文太太王巖則表示,在孫鍾文被關押期間,只有入境事務處曾經去信內地有關當局,不過,信中內容,並不是要求了解情況,在信內已認定孫鍾文犯了罪,和國內同一口徑,讓她感覺到特區政府沒有盡心盡力,而且是不負責任的感覺。 給港人一點顏色看看 王巖形容孫鍾文出庭時,她很驚訝孫是和殺人犯,政治犯扣在一起,只許穿拖鞋出庭;所受的待遇跟安全局告訴她的是兩碼子事,感到被欺騙。王巖又說,國內消息向她表示,兩人被判刑不是依照法律,也不是針對甚麼罪行判的,是「給香港人一點顏色看看」,這使她想起《基本法》23條,「你說甚麼話,你只要是在中國說出來,你就是犯法;違背共產黨的那些話都是犯法。」 通過丈夫被非法關押和判刑的事件,使王巖很擔心,香港特區政府會變得像中國政府一樣;法律對港人就會像國內一樣,沒有甚麼保證,她覺得香港官員政治信仰太濃,讓她感到香港變得不安全,不敢再說真話。她希望透過媒體向特區政府表達她以上的看法。 目前還有另一名香港法輪功學員朱柯明(男,45歲)被關押在國內。朱柯明與北京法輪功學員王傑,於2000年8月29日依法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中央組織部部長曾慶紅和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等人非法鎮壓法輪功。朱柯明和王傑於9月7日被公安帶走,據香港法輪佛學會指朱被祕密判刑五年。當局以「特級監視」爲由,禁止家人與朱柯明見面和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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