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到审讯多疑点
事实上,王炳章先生的案件从拘捕到起诉到审讯的过程都充满疑点、充满「莫须有」的味道。
据有关方面披露,王炳章先生是在越南活动的时候被某些人绑架回大陆然后再偶然被中国公安拘捕的。像这样的解释实在极为牵强及不合情理,要知道王先生并不是甚么富商,也不是甚么显赫团体或公司的主事人,他怎么会成为绑匪的对象呢?而且绑匪居然把王炳章绑回大陆而不是向王的家人索取赎金。像这样不爱赎金的绑匪、像这样间接为政府立功的绑匪,怎能不让人怀疑呢?
然而最让人不安、最让人感到疑虑重重的还是中国官方对王炳章先生的控罪。
*当局怎能以言入罪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布,王炳章先生的控罪包括组织、领导恐怖组织,例如他曾以「撰写、出版书籍、在网站上发表文章等形式,宣扬暴力恐怖主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指王先生曾两次到泰国北部考察,筹建暴力恐怖训练基地;但这些控罪显然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王先生发表文章鼓吹中国民主化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事,而是自八十年代初已开始,即使当中有部份文章主张推翻北京现政权,也只是一种言论而已,并没有甚么实质的行动,北京政府以至北京的法院怎能以言入罪,就因王先生的文章而把他定性为恐怖分子甚至是恐怖组织的领导人呢?
至于说王先生曾到泰国北部就是到当地考察及筹建暴力恐怖训练基地就更难令人置信。王先生既没有资金,也没有甚么组织或国家支持,他凭甚么筹建恐怖分子基地呢?更何况不管是泰国或中国政府都从来没有表示过泰北有恐怖分子的训练基地,怎么中国政府忽然指有这样的基地、忽然指王炳章在筹建这样一个基地,这不是「莫须有」又是甚么呢?
摘自(中国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