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简体版
 
不屈的靈魂 浴血的黑土地(二) (多圖)
 
作者:古安如
 
2003年12月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據不完全統計,僅在哈爾濱市這幾所迫害場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就達幾千人,並且均遭受了嚴酷的肉體折磨和精神迫害。有評論家指出,二次大戰時期納粹希特勒主要是對猶太人進行肉體消滅,而發生在中國大陸的這場對於法輪功精神信仰的滅絕運動,則是以酷刑、殺戮和洗腦的方式消滅人的精神,讓人作爲行屍走肉活着,以便受江澤民爲首的貪官污吏們隨意擺佈,這是對作爲萬物之靈而生而存的人類的邪惡污辱與否定。從這個意義上說,雖然法輪功學員的死亡人數比不了希特勒的大屠殺,但是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法輪功運動,其殘酷和邪惡程度,遠遠地超過了二次大戰時期納粹對猶太人的滅絕運動。」——作者

* * * * *

(接上文)

(本文下列圖片可點擊放大)

*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遺體器官被割除

國家恐怖主義不僅具備殘害大量無辜生命的特徵,還具備恐怖手段殘忍的特徵。據《明慧網》報道,2000年10月在大慶市、2001年2月在呼蘭縣、2003年11月在雞西市分別發生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的遺體器官被割除的惡性事件。其中2001年2月呼蘭縣事件曾被廣爲曝光,引起輿論關注。


任鵬武遺照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三火力發電廠33歲的技術員任鵬武,2001年2月21日凌晨被呼蘭縣第二看守所虐殺,遺體從咽喉處至小便處的所有身體器官全部摘除之後被強行火化。

任鵬武爲人忠厚正直,身體健康,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曾多次被評爲先進工作者、五好青年、崗位標兵、工廠勞動模範和黑龍江省電力系統勞動模範等。

2001年2月16日,任鵬武在散發關於天安門自焚的真象的大法宣傳材料時,被呼蘭縣警察非法抓捕,關押於呼蘭縣第二看守所。於2001年2月21日凌晨被迫害致死。從被非法抓捕到被迫害致死僅僅四天時間。

有很多的目擊者證實:在任鵬武被非法關押期間,警察對他進行了多次的長時間的毒打折磨並強行灌食。在遭到殘酷毒打後,任鵬武在2001年2月21日凌晨出現生命危險,牢頭見狀立即向警察報告。但是,警察在接到報告4個小時後才準備把任鵬武送往醫院,在去醫院的途中,任鵬武離開了人世。

大法弟子任鵬武被迫害致死後,警察爲了掩蓋其罪惡、毀滅罪證,不允許任鵬武的家屬對其屍體拍照,並在未經家屬的同意下,將任鵬武遺體從咽喉處至小便處的所有身體器官全部割除之後強行火化。

痛失了愛子,任鵬武年邁的母親承受不住這突如其來的殘酷打擊和警察的威逼恐嚇,病倒在醫院,連自己的親生兒子火化也沒能去看上最後一眼……

無獨有偶,此前在大慶市發生過同樣令人髮指的恐怖案件。


王斌遺照
黑龍江省大慶石油管理局設計院計算機工程師王斌,男,47歲左右,曾獲國家科技二等獎。99年12月因發起大慶284名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大法好」大旗上簽名,將旗和上訪信件送至全國人大會議而被拘捕關押一百多天,2000年4月僅僅因爲與十位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吃飯,被草木皆兵的公安以「串聯」罪名拘押45天,2000年5月末進京上訪被判勞教,9月在大慶勞教所因堅決不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曾多次被毒打。

2000年9月24日,因次日中央6.10辦公室要來人檢查,當晚9:00到11:30,在勞教所二大隊教導員馮喜(馮喜曾公然當着大家的面說王斌頑固到底死路一條)的指使下,王斌遭到數名犯人的毒打(教導員馮喜對主犯說,不寫保證就往死裏打)。結果將王斌頸部大動脈打斷,大血管破裂,扁桃體破裂,淋巴打爛(已切除),身體幾處骨折,手背幾處被菸頭燒傷,並感染,鼻孔被菸頭插入燒傷,並且身體多處黑紫,慘不忍睹,生命垂危。當晚被打昏後,有人曾向管教報告,提出送醫院搶救,但管教不同意,管教說,昏過去沒事,一會就醒過來了,拖到第二天,一看不行,才送醫院,到醫院後醫生說送來的太晚了,萬分之一的希望也沒有了,雖經多次搶救,終因傷勢太重,因頸部血管破裂,心臟功能衰竭於10月4日晚死亡。

法醫鑑定主動脈打斷、頭被打漏、眼被打瞎……王斌被害後,遺體被放在大慶人民醫院太平間裏,可是心臟、大腦被剖出,兩名法醫王春彪、齊井福把它們送到大慶市龍南醫院做生理解剖後扔掉了。

王斌被活活毒打致死即內臟被野蠻摘除,引起家人和百姓的極大憤慨和震怒!


趙春迎遺照
另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身體器官被割除案件2003年11月發生在雞西市。

《明慧網》2003年11月26日追蹤報道雞西市法輪功學員趙春迎被迫害致死案例:通過趙春迎家人的努力,雞西市檢查院對趙春迎遺體做了驗屍,發現其頭部有刀傷,肋骨被打折4根,全身呈紫黑色,口流血水。2003年11月15日,黑龍江省司法鑑定委員會又給趙春迎做了驗屍,發現頭部爛了,肋骨折斷,而且遺體內的心臟、脾、胰這些器官沒有了,不知道哪去了。

56歲的趙春迎,家住黑龍江省雞西市恆山區小恆山礦保全委。因反映情況講法輪功真相,2003年4月17日被關進雞西第二看守所。2003年5月10日家人被告知人已死,遺體遍體鱗傷,慘不忍睹。目前趙春迎家人正在控告打死人的兇手。

* 恐怖迫害——對殘疾人也不例外,雙城公安害死張生範

「當絞殺危及到完全沒有攻擊能力的弱者,其恐怖也就達到了頂點。」一位同情法輪功的海外學者,在了解到法輪功學員張生範被迫害致死的情況後,這樣評論在中國發生的這場迫害。

39歲的張生範,系黑龍江省雙城市二輕局下屬單位下崗職工,清正耿直,待人誠懇,多才多藝,口碑極好,鄰里朋友無不讚譽。自修煉法輪大法以來,他雖然殘疾(拄雙柺走路),生活又艱難,但從來未找過單位。他說我是煉功人,不能給單位和政府找麻煩。他在家裏收了幾個學生做家教餬口。雖只有微薄的收入,也可勉強維持生活。


張生範遺照
1999年7月22日法輪功被非法取締。爲了向國家說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他拖着一條殘疾的腿拄着拐走上了進京上訪的路,曾先後四次被抓,關押九個月,失去生活來源。

2001年6月10日,他再次被抓,遭到毒打。6月12日早晨張生範因被野蠻毆打不能吃飯,遭到鼻飼烈性白酒,嗆得張生範發出撕肝裂肺的悽慘叫聲,可是獄醫、所長、管教還不罷手,隔一分鐘左右灌一次,最後一次灌酒,人發出微弱的聲音,最後就聽不到聲音了。獄中的人看見張生範被抬到監獄房門東側,管教徐成山得意忘形地說:「你們不是能昇天嗎?這回不是老實了嗎?」最後把張生範放在看守所院內一間空房子裏,警察管教們全部離去。9:50分,張生範被送到急救中心。大夫說,在這之前人已經死了。

張生範的家人在13日8:00才被告知他過世的消息。地方當局不允許家人看望遺體;家人慾請法醫鑑定,被告知只能找經過他們認可的法醫,而且一切聽從得他們的部置。

此案震動全市,大街小巷人們議論紛紛,無一人不說必是被打死無疑。一街坊老大媽抹着眼淚說:「他是一個好人啊,他多可憐呀!」鄰居也都默默落淚……,「小六子(張生範的小名)是個好人啊 !他本是一個殘疾人……,怎麼對待他這樣狠毒呢……太狠毒了……太讓人看不下去了……小六子又瘦又小,怎經得起他們這樣折磨呢?」

雙城市公安局惡警殺害殘疾人法輪功學員張生範的事件被曝光後,他們慌恐不安、怕事情真相進一步敗露,於是強行火化了遺體,焚屍滅跡。

據雙城市居民透露,該市當局最近調動車輛,四處搜捕法輪功修煉者,張生範便是其中之一,相信還有不少人被捕,據悉這個行動直接由該市市委書記朱清文負責。

中國當局在2001年6月11日開始施行新發布的、特別爲法輪功而制訂的法律解釋條款,張生範死於6月12日。在這些條款中,當局把法輪功定性爲「反動政治組織」,這個罪名通常會使被捕者受到極嚴厲的處罰。美聯社說,張是自從中國當局宣佈對法輪功修煉者處以更嚴酷的懲罰之後報導出來的第一個死亡者。

* 密山市驚爆全國首起公安槍擊法輪功學員事件

江××命令成立的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610辦公室」的和上至省市、下至農村村鎮的層層「610」系統的建立,使江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恐怖政策得到了在全國範圍內的貫徹,國家恐怖主義活動因此更顯猖獗。

2002年2月12日黑龍江密山市發生全國首起公安槍擊法輪功學員姜洪祿事件,隨後2002年2月16日遼寧鞍山市,2002年5月12日山東萊西市又接連續發生警察槍擊法輪功學員的暴力行爲;中國大陸消息,繼2002年3月份長春市公安接到可以向法輪功學員開槍的命令後,遼寧錦州市公安在6月底也接到密令:夜間可開槍打死散發真相材料的法輪功學員。

有評論家針對中國公安槍擊法輪功學員事件指出,江××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從來就沒講過法律;使用祕密方式下達虐殺命令,正是因爲其行爲是完全違法的;傳達命令的「610辦公室」不受法律約束,完全效忠於獨裁者江××。多省市公安接到「610辦公室」的開槍密令,揭示了中國退回無法制時期。

明慧網2002年3月22日報道,黑龍江省密山市公路管理站一名普通職工姜洪祿於2002年除夕之夜(2月12日)與另一法輪功學員在大街上準備掛條幅、噴字,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凌晨兩點鐘左右當走到市工商銀行西側時,恰遇密山公安局政保科長孟慶啓、杜永山開車巡邏,被惡警開槍射擊。經證實,姜洪祿被槍打中左腿。

子彈打穿了姜洪祿的左腿,把腿骨震裂了一個二寸長的橫裂紋(後經檢查確認)。姜洪祿被打倒在地上。孟慶啓、杜永山發瘋般地撲上去,槍柄、皮靴暴雨似的落在姜洪祿的頭上、身上,頓時姜洪祿的腦袋被打開了一個近二寸長的大口子,如同一個血葫蘆頭似的(當時有出租車司機看見)。他們打累了,才把姜塞進警車。帶回政保科非法審訊2個多小時後,才送進醫院。在醫院裏,被縫了五針。



惡警孟慶啓用槍把子打姜洪祿頭部時從槍中掉下來的子彈
 
姜洪祿被惡警孟慶啓、杜永山用槍把子擊傷頭部留下的血衣
 
褲子上留下的子彈洞


姜洪祿家屬在事情被上網披露後才知道。

在看守所裏,姜洪祿渾身是傷的情況下,政保科仍嚴刑拷打,姜洪祿幾次被打得死去活來。

2002年10月下旬,黑龍江密山市法庭非法判刑8名法輪功學員。自2月12日一直被非法關押的姜洪祿,被非法判刑14年。爲了羅織罪名,密山公安局威逼姜洪祿承認被槍擊過程中曾「襲警」等「罪狀」,被姜洪祿嚴厲拒絕,惡警惱羞成怒,對姜洪祿拳腳相加,姜洪祿當場被打得昏死過去。

姜洪祿的家屬已向黑龍江省密山市市政府、市人大、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提起上訴,要求嚴懲殺人兇手孟慶啓、杜永山,無條件釋放姜洪祿。

(待續)

摘自(明慧網)

 
分享:
 
人氣:17,349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