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記憶是兒時清早獨自一人踏青入野,在河邊玩水時,轉身猛然發現兩隻兇惡的眼睛在盯著自己。那是一隻狼一樣的東西,站在石頭臺階的岸上,它長長粗粗的灰色尾巴,讓我想起吃掉祥林嫂兒子的兇物,聽大人說狼與狗的區別就是狼有粗長的尾巴。我嚇得除心怔和冷汗外,還本能地抓緊手中的竹棍子,退到了水邊。我與那東西對恃著,突然,它一低頭轉身跑了。
後來聽朋友說,我們家鄉這兒沒有狼,你看到的一定是有粗長尾巴的狼狗啦。
第二次的記憶是看到納粹黨衛軍的狼狗,集中營記錄片裏,它在對付關在專門的單人洞屋裏的猶太人:一排黨衛軍士每人拽著一隻狼狗,它撲向獵物……我閉起了眼睛,只讓那狼狗喘嗜聲沁入我的生命最深處──人,不許有這樣的行爲。
但是,一個朋友給我講了另一個狼狗的故事。
一位年僅19歲的法輪功女子,警察的狼狗咬斷了她的脖頸。這位女子叫趙靜,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白山鄉榆樹村人,2000年11月23日從長春乘公車去北京途中,在河北玉田縣被公安局抓去,兩天後她就離開人世。在她被抓的兩天裏,被關的法輪功學員在晚上聽到了女孩的哭聲和狼狗的叫聲;據公車的司機說,他再也不敢載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了,趙靜死得太慘了,狼狗咬斷了她的脖頸!
這個故事讓人毛骨悚然,這種行爲已經超過了人的界線,它將是我第三次關於狼狗的永遠記憶。
她也將是我不再麻木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