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個報導咋這麼不專業?沒頭沒尾的?這個答記者問爲何沒有交代,到底是哪一天,在什麼場合下發生的?外交部發「炎」人是誰?咋能用「問」「答」就應付了差事?
對了,好在新華網這篇報導不長,全文轉載給網友們看看,俺再接着說:
(2003-12-21 16:58:34) 來源:外交部網站
問:近日,美國國務院發表了「2003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其涉華部分繼續指責中國的宗教政策和宗教自由狀況。請問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美方上述報告對中國宗教政策和宗教自由狀況的指責違背事實,是極不公平和毫無道理的。我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中國政府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國各民族、各地區人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時,中國政府依法禁止「法輪功」邪教這樣的非法組織或個人以宗教爲幌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正是爲了維護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廣大人民羣衆的擁護。
我們奉勸美方多關心自己國內的宗教自由問題,不要老指責別人,停止利用宗教問題干涉中國內政,多做有利於兩國相互了解和合作的事。(外交部網站)
別看這回答就三段文字,麻煩可大了。李肇星,你是老外交出身的,你看看這種回答合適嗎?
首先第一段就太平淡了,俺兒子說,外交部年年反駁美帝國主義都是那老俗套,俺背都背下來了,看來俺以後找不到工作時就上外交部當發言人。
受刑者是家庭教會信徒苗愛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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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回答得最愚蠢,你說你「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可人家基督徒連受迫害的照片都拿出來了,西藏的尼姑都給鎮壓了,這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嗎?人家記者是客氣沒把照片拿出來,真拿出來,那發炎人可怎麼答對呢?這不是自找其辱嗎?再有,發炎人還不如不說是「依法」行事,人家一聽,噢,原來共產黨的「法」就是殘害人民啊,外國記者有了這個印象可不得了,那大筆一揮,你可控制不了,喳喳喳,那寫的新聞可都上了國際啦!
還有,發炎人最不應該提的是法輪功問題,江澤民在世界越來越多的國家被法輪功起訴,江澤民最怕見法輪功那藍色黃色的衣服和橫幅標語,這些事你們也不是不知道。李肇星,你是見證人最清楚了,那就別哪壺不開提哪壺啦。人家沒問法輪功,你提法輪功幹什麼?
這就是俺國家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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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發炎人說:「我們奉勸美方多關心自己國內的宗教自由問題,不要老指責別人,停止利用宗教問題干涉中國內政,多做有利於兩國相互了解和合作的事。」這段說得最沒有水準,還不如俺鄰居綽號「母老虎」的張嬸潑婦罵街水平高,稍微有點涵養的人都不會這樣胡攪蠻纏,更何況是代表着國家的形象。
李肇星,是你覺得俺們國家已經沒有形象了,才敢這麼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