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报导咋这么不专业?没头没尾的?这个答记者问为何没有交代,到底是哪一天,在什么场合下发生的?外交部发“炎”人是谁?咋能用「问」「答」就应付了差事?
对了,好在新华网这篇报导不长,全文转载给网友们看看,俺再接着说:
(2003-12-21 16:58:34) 来源:外交部网站
问:近日,美国国务院发表了“2003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其涉华部分继续指责中国的宗教政策和宗教自由状况。请问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美方上述报告对中国宗教政策和宗教自由状况的指责违背事实,是极不公平和毫无道理的。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各民族、各地区人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中国政府依法禁止“法轮功”邪教这样的非法组织或个人以宗教为幌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正是为了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我们奉劝美方多关心自己国内的宗教自由问题,不要老指责别人,停止利用宗教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多做有利于两国相互了解和合作的事。(外交部网站)
别看这回答就三段文字,麻烦可大了。李肇星,你是老外交出身的,你看看这种回答合适吗?
首先第一段就太平淡了,俺儿子说,外交部年年反驳美帝国主义都是那老俗套,俺背都背下来了,看来俺以后找不到工作时就上外交部当发言人。
受刑者是家庭教会信徒苗爱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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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回答得最愚蠢,你说你「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可人家基督徒连受迫害的照片都拿出来了,西藏的尼姑都给镇压了,这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吗?人家记者是客气没把照片拿出来,真拿出来,那发炎人可怎么答对呢?这不是自找其辱吗?再有,发炎人还不如不说是「依法」行事,人家一听,噢,原来共产党的「法」就是残害人民啊,外国记者有了这个印象可不得了,那大笔一挥,你可控制不了,喳喳喳,那写的新闻可都上了国际啦!
还有,发炎人最不应该提的是法轮功问题,江泽民在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被法轮功起诉,江泽民最怕见法轮功那蓝色黄色的衣服和横幅标语,这些事你们也不是不知道。李肇星,你是见证人最清楚了,那就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啦。人家没问法轮功,你提法轮功干什么?
这就是俺国家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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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发炎人说:「我们奉劝美方多关心自己国内的宗教自由问题,不要老指责别人,停止利用宗教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多做有利于两国相互了解和合作的事。」这段说得最没有水准,还不如俺邻居绰号“母老虎”的张婶泼妇骂街水平高,稍微有点涵养的人都不会这样胡搅蛮缠,更何况是代表着国家的形象。
李肇星,是你觉得俺们国家已经没有形象了,才敢这么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