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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夜──女大学生日记一则
一个被警察残害了爱子的农村母亲、一个因上访被政府讨厌的贫苦大众、一个衣着破烂的白发老妇,寒冷的冬夜里,在世人嫌恶的躲避中孤苦地寻求着渺茫的帮助。当这个女生仅仅因为告诉了她询问的海淀援助中心地址,她就感激地下跪了,读到这里我才知道,在此之前竟然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哪!或许老人的下跪刺痛了这位女生善良的心,这位学法律的女士指点了老妇如何到援助中心。然而让女生的心灵难于承受的是,这位老母亲再次因为她的一点点善意而跪下了。终于这位女生的良心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决定带这位可怜的老妇去援助中心。在路上,老妇讲出了自己孩子的死因。 她是河南南阳人。原来他的儿子是油漆工,两年前来京打工,应该是2001年。一天深夜,她儿子骑着自行车,带着铁桶和毛笔正往家赶,突然被几个巡逻的警察二话不说地抓了起来。没有申辩、没有审判、似乎没有任何程序,孩子就被关进了监房。过了20多天,事情总算是弄清了,孩子的清白也得到了证明,但他的手指却由于不知名的原因掉了几个,而且精神彻底崩溃,成了疯子。故事就写这么多,不知道为什么到了两年后的今天这位母亲还只能上访,还亦然是上告无门。面对活生生的残酷现实,这位女生最后不得不悲叹法律的悲哀。 但是从这一段描述中,了解大陆的人应该都看出了警察残害这个孩子的真正原因。「二话不说」、「没有申辩」、「没有审判」、「没有任何程序」就把人抓起来并且迅速残害和折磨至疯,在大陆只有针对法轮功学员才会如此的「干脆」和狠毒。这个小伙子在深夜里骑车,而且还带着铁桶和毛笔,或许面目还比较善良,警察一看就认死了是法轮功学员。申辩?!法轮功学员是根本就不允许申辩的!审判?监禁法轮功学员是根本就不须要审判的!程序?笑话!对法轮功学员讲程序还叫镇压了吗?法律?法律是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狼牙棍、遮羞布,怎么能让你法轮功学员拿起法律来捍卫自己? 尽管最后发现这个小伙子不是法轮功学员,人却早已经被残害至疯了。我见过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受到过十倍百倍于这个小伙子的酷刑,在苦寒的冬天里曾被扒光了衣服成天浇冷水,被扒光了衣服成天埋在雪堆里,还有数不清的极度可怕的毒打、酷刑。仅仅听他(她)们讲这些都让我受不了,残酷到令人窒息,让我愤怒几乎到爆炸。我们身边已经和仍然在发生多么可怕的灭绝人性的镇压,而且持续了4年多了!如果每个被蒙蔽的国民都知道了这件可怕的事,我不能想像有哪个人会无动于衷。只有从海外的网站我们才能知道,所有这些残酷的镇压手段都是针对法轮功的,都是由流氓江泽民操控的。而从这个女生的日记让我明白,已经杀红了眼的江泽民政府早把这些手段尽数推广到了全体国民的身上。想到这里,猛然让我意识到咱们这个「强国」其实是个人间地狱。 天哪!寒夜何处是尽头…… 附: 女大学生日记一则 我只是一个学生,无权无势,但却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向我下跪。 那是数天前的一个中午,我刚从双安商场的美食城出来,走上人行天桥,凛冽的寒风在我暴露的皮肤上肆虐不已。突然看见前面有一满头银发的老妪不停地向人打躬作揖,而路人纷纷掩鼻而走。估计又是一个乞丐,我正在这么想着。这时,老者却向我走来。我摸了摸口袋中的硬币,心想也许又是一个骗子。我几乎都能猜到她会说些什么,无非是来京访亲,找不到人了,好些天没有吃饭了等引人入套的话。我做好了用几个钢崩将她打发的准备,不料老人却用地道的河南话对我说,「同志,海淀区司法援助中心怎么走?」喔,原来只是问路,我笑了笑,感觉自己有点神经过敏。「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但自己确实不知那个援助中心在哪。老人朝我点了点头,又向旁边一个路人询问,但对方却并未理睬这个貌似乞丐的老人。我禁不住又打量了一下老人,她估摸60多岁,带着数个破破烂烂的编织袋和一个古老的黑色旅行袋,袋子旁还用玻璃绳子栓着一个破水杯。又是一个上访者,一个不知被多少个部门像中国足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而始终踢不进门的上访者,我心里一阵难受,对老人说,「您别急,我帮您打电话问一问」。我用手机给查号台打了电话,在现代科技的帮助下,很快问到了援助中心的地址--某某路某号。这时老人突然扑通给我跪下,泣不成声地对我说:「你是个好人」。天啊,仅仅是问个路,一个六旬开外的老人居然向我下跪。 我的眼睛有点湿润,慌忙把老人扶起。她只是一个劲地对我说你是个好人,你是个好人。我给她指了指援助中心的方向,告诉她该怎么坐车。老人从贴身的内衣中小心翼翼地掏出个皱巴巴的信封,颤巍巍的记下了地址。我本想迅速撤离这个让人压抑的天桥,可又觉得即使指明方向、地址,对于这个对北京人生地不熟的老人来说,要想找到那个连我都不易找到的援助中心无疑是大海捞针。于是我决定带她去,不料就为这她再次向我下跪,我措手不及,只能一手提起了她那像垃圾一样的编织袋,一手把她扶起。 在去往目的地的出租车上,老人告诉我,她是河南南阳人,今天早上刚到北京,为了找援助中心,已经徒步走了4个多小时。她问了问我的身份,当我告诉她我还是学生时,她又一次哭了,哽咽的说道:「如果不是家里穷的话,我那儿子现在也是大学生,也就不会遭这个罪了。」原来他的儿子是油漆工,两年前来京打工。一天深夜,她儿子骑着自行车,带着铁桶和毛笔正往家赶,突然被几个巡逻的警察二话不说地抓了起来。没有申辩、没有审判、似乎没有任何程序,孩子就被关进了监房。过了20多天,事情总算是弄清了,孩子的清白也得到了证明,但他的手指却由于不知名的原因掉了几个,而且精神彻底崩溃,成了疯子。想像一下吧,一个来北京寻求希望、身心健康的年青人,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深陷囹圄,没有任何反抗、任何辩解的机会,最终成了一个废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个事实面前是何等地苍白,一个打工者,仅仅因为穿着寒碜就会被怀疑为嫌疑份子,而那些开着大奔、西装革履却暗地里坐着违法勾当的「款爷」们就能理所当然地避免这样的「天灾人祸」,甚至还会备受尊敬。难道我们的法律中有「以衣着和相貌」这样的定罪原则吗?「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感到了人类的渺小,感到了法律的悲哀,「相信法律吧」,这就是我,一个研读法律近10年的人对她唯一能说的话,一句苍白得近乎虚伪的话。 到了援助中心,我执意要陪她上去,但老人对我鞠了鞠躬,说已经很感谢我了,让我不要上去,她说我还年轻,不要介入这种可能影响将来前途的事情。 我走了,想着老人的话,突然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卑微,多么的懦弱,感到自己曾经奋笔疾书的有关法律精神的探讨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幼稚。 深夜,我又想起了这位老人,不知在这寒冷的冬夜里,她栖息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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