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个重要职务。从法律上讲,国家主席是最重要的职务。但是,宪法和法律并没有赋予国家主席很多职权。所以,国家主席是个表面上重要、实际上并不重要的职务。
军委主席是中国武装力量的最高职务。在一个靠强力维持政权的国家里,这一职务显得特别重要。中国最高领导人如果不拥有这一职务,那么,他就会强烈地感受到他的位子不那么稳固。
中共中央总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职务。虽然这一职务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上没有得到承认,但是,中国宪法所确定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就是中国最高领导人。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特点。这一特点严重影响中国宪法的尊严。
在正常情况下,中国最高领导人会同时拥有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这三个职务。在特殊情况下,如:权力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转移的过程中,军委主席就是太上皇专用职务。拥有这一职务就拥有了对中国国家事务的最终决定权。也就是说,当问题无法用政治手段解决的时候,武力最后决定一切。但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坏的一种方式。武力是处理国际政治关系的最后方式。如果某一国家经常以武力作为处理国内政治关系的方式,那么,这只能证明这个国家的人民与当权者存在较大的对立情绪。
但是,在中国,人民的意志「高度统一」。在各级领导的选举中,在法律法规的通过中,得票率一般超过95%。由此看出,武力解决不应该是中国政治家处理国内政治关系的必由之路。只能作这样的假设:所有的中国政治家并不认为人大的投票就真正代表民意。也就是说,某一政治家在人大会上当选为国家主席,如果他不能掌握军权,那么,他就不可能是真正的中国最高领导人,哪怕他还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因为,中国政局的稳定,必须依赖武力,必须依赖武力镇压学潮、镇压游行示威、镇压一切反对的声音。